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66087阅读:847来源:国知局
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预制建筑预制构件模具技术领域,具体地是涉及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



背景技术:

随着装配式建筑在国内的发展,预制构件的生产技术也日渐程度。叠合楼板作为装配式建筑中最为简单的构件已经被广泛应用。市场上现有的叠合楼板模具侧模为整体式制作,对于现应用的叠合楼板预制构件需伸出水平钢筋,因水平钢筋的影响,整体式侧模开U型孔,由于侧面与混凝土接触面积过多,拆模阻力多大,不能在不拆侧模的情况下直接起吊运输叠合楼板构件,进行重复性生产过程中模具的安装与拆卸工作量很大,且不利于模具脱模及漏浆封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就是针对上述问题,弥补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本实用新型安装与脱模简单,可有效地防止生产过程中混凝土初凝前的混凝土漏出,且本实用新型叠合楼板分层式模具的两层组装采用通长螺杆连接,保证了模具的整体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叠合楼板分层式模具由四条侧边模组成,所述的四条侧边模均采用分层式侧模;每条分层式侧边模均包括两层,分为上层边模、下层边模;所述的上层边模上设置有上层筋板,所述的下层边模上设置有下层筋板;所述的上层边模与下层边模上均开设有连接孔,所述的上层边模与下层边模通过采用通长螺杆穿过连接孔连接成整体,所述的下层边模上设置有U型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上层筋板与下层筋板之间的间距为600mm~80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U型孔间距为100mm~200mm。

另外,在生产时采用下层边模在台模上固定,只进行上层边模拆装的方法。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所述的叠合楼板分层式模具的四条侧边模均采用上、下两层式设计,便于生产过程中脱模。

2、本实用新型叠合楼板分层式模具的分层式侧模开孔面积少,无需封堵,减少生产过程中混凝土初凝前漏浆。

3、本实用新型的生产方式在生产过程中将下层边模在台模上固定,下层边模与叠合楼板混凝土接触面很小,可直接向上进行脱模吊装,无需重复生产时重复进行下层边模的尺寸定位,简化生产流程。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的一侧放大结构图。

图3是现有技术中制作叠合楼板的模具结构示意图。

图中2标记:1为上层边模、2为上层筋板、3为下层边模、4为下层筋板、5为通长螺杆、6为钢筋、7为叠合楼板、10为连接孔、11为U型孔。

图中3标记:6为钢筋网片、7为混凝土、8为侧模、9为筋板。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1和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所述的叠合楼板分层式模具由四条侧边模组成,所述的四条侧边模均采用分层式侧模;每条分层式侧边模均包括两层,分为上层边模1、下层边模3;所述的上层边模1上设置有上层筋板2,所述的下层边模3上设置有下层筋板4;所述的上层边模1与下层边模3上均开设有连接孔10,所述的上层边模1与下层边模3通过采用通长螺杆5穿过连接孔10连接成整体,所述的下层边模3上设置有U型孔1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上层筋板2与下层筋板4之间的间距为600mm~800mm。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U型孔11间距为100mm~200mm。

另外,在生产时采用下层边模3在台模上固定,只进行上层边模1拆装的方法。

如图3所示,为现有技术中制作叠合楼板的模具结构示意图;现有技术生产过程采用图3模具,首先组装侧模8并将其固定在模台上,铺设钢筋网片6,浇筑混凝土7,制作叠合楼板后,将叠合楼板模具与模台分离,叠合楼板与四条侧边模整体起吊,在叠合楼板悬空状态下向下拆除四周边模。

如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叠合楼板的分层式模具的一侧放大结构图;生产过程中首次先将下层边模3固定到台模上,根据下层边模3上的U型孔11对应安装并绑扎钢筋6,安装上层边模1,浇筑混凝土制作成叠合楼板7,待达到拆模条件先拆上层边模1,然后将叠合楼板7向上起吊运输,最后清理台模。制作下一块叠合板时,无需再次定位组装下层边模3,直接进行安装并绑扎钢筋6步骤即可。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易拆卸模具;减少侧模开孔面积,从而减少砂浆漏出;下层边模与台模固定,简化了生产流程。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关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描述,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受限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以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只要满足使用需要,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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