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边停车立体车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67066发布日期:2018-09-07 22:10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侧边停车立体车库。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群购买汽车作为代步工具,然而造成停车位紧缺的情形,较多人群在市区或者繁华地段无法找到停车位,该问题极大困扰着有车一族,现有的侧边停车位通常是平面停车,因此一个车位只能停一辆,造成空间利用率极低,若有效利用空间进行立体停车将很好地解决上述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侧边停车立体车库,提高空间利用率,增加停车量。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侧边停车立体车库,包括底架、垂直固定设置于所述底架一端的支撑架、固定设置于所述底架两侧的侧支架、设置于所述侧支架上的第一起吊组件,两侧所述侧支架分别与所述支撑架的两侧相固定连接,所述底架上沿着水平方向滑动设置有泊车架,所述泊车架与所述底架之间设置有驱动机构,所述第一起吊组件包括用于承载汽车的泊车框、下端部转动设置于所述支撑架上的驱动缸,所述驱动缸的上端部与所述泊车框的顶部相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架与所述驱动缸之间设置有拉绳。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侧支架上还设置有第二起吊组件,所述第一起吊组件位于所述第二起吊组件的下方,所述第二起吊组件的结构与所述第一起吊组件的结构相同。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驱动机构为齿轮齿条驱动机构、链条驱动机构或丝杠驱动机构中的一种。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侧支架包括呈内凹弧形的支撑杆、连接于所述支撑杆与所述支撑架之间的若干横梁。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驱动缸上均设置有吊耳,所述拉绳固定于所述吊耳上。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支撑架上设置有拉绳收卷装置。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拉绳收卷装置为卷扬机。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驱动缸为油缸。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在于:停车时,可以在底架的泊车架上停放第一辆车辆,通过第一起吊组件的泊车框停放第二辆车辆,通过第二起吊组件的泊车框停放第三辆车辆,因此原有的一个停车位,现在可以停放至少三辆车,极大地提高了利用率,解决停车困难的难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一);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二);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示意图(三)。

其中:1、底架;2、泊车架;3、支撑架;4、侧支架;5、泊车框;6、驱动缸;7、拉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图3所示,一种侧边停车立体车库,包括底架1、垂直固定设置于所述底架1一端的支撑架3、固定设置于所述底架1两侧的侧支架4、设置于所述侧支架4上的第一起吊组件以及第二起吊组件,所述第一起吊组件位于所述第二起吊组件的下方,两侧所述侧支架4分别与所述支撑架3的两侧相固定连接,所述底架1上沿着水平方向滑动设置有泊车架2,所述泊车架2与所述底架1之间设置有驱动机构,所述第一起吊组件以及第二起吊组件均包括用于承载汽车的泊车框5、下端部转动设置于所述支撑架3上的驱动缸6,所述驱动缸6的上端部与所述泊车框5的顶部相转动连接,所述支撑架3上分别设置有卷扬机,所述卷扬机的拉绳7与所述驱动缸6相固定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驱动缸6为油缸。

当然在实际情况允许的前提下还可以设置第三起吊组件等,即实现多层停车,本申请保护的范围并不局限于本实施例。

工作过程:地面停车位停车时,直接将车停在泊车架2上而后通过驱动机构带动泊车架2移动,实现自动停车,第二层车辆停车时,首先通过第一起吊组件将泊车框5降低高度置于地面上,将车驶入泊车框5内,而后驱动缸6将第一起吊组件撑起,同时卷扬机将拉绳7收卷,当第二辆车位于第一辆车的正上方即停止,第三层停车的方式与第二层停车的方式类似。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驱动机构为齿轮齿条驱动机构、链条驱动机构或丝杠驱动机构中的一种,其中齿轮齿条驱动机构的结构可以是在泊车架2上设置有齿轮,而底架1上设置有与齿轮配合的齿条,通过齿轮转动,继而是的泊车架2相对底架1滑动,而链条驱动机构的结构可以是,在底架1上转动设置有两个链轮,两个链轮上绕设有链条,而链条与泊车架2相固定连接,丝杠驱动机构的结构可以是在底架1上转动设置有移动丝杠,而泊车架2上设置有与所述移动丝杠相配合的螺套。

为了提高整体结构的刚性,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侧支架4包括呈内凹弧形的支撑杆、连接于所述支撑杆与所述支撑架3之间的若干横梁。

为了方便连接拉绳7,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驱动缸上均设置有吊耳,所述拉绳7固定于所述吊耳上。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其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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