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混凝土砌块辅助转动调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6085发布日期:2018-11-09 21:03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建筑用混凝土砌块辅助转动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混凝土砌块在建筑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混凝土砌块的安装角度或者安装位置进行微调,传统的调节过程中,主要采用人工手动调节的方式,由于单块的混凝土砌块重量较大,人工调节工作量大,而且调节的准确性不高,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大,因此,需要设计一种用于建筑用混凝土砌块辅助转动调节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建筑用混凝土砌块辅助转动调节装置,此转动调节装置,能够将放置与其顶部的重型混凝土砌块进行转动,进而对其安装角度和位置进行调节,进而满足工程安装需要。

为了实现上述的技术特征,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建筑用混凝土砌块辅助转动调节装置,它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固定安装有法兰套筒,所述法兰套筒内部支撑安装有主轴,所述主轴上安装有横梁,所述横梁的侧壁上安装有侧板,所述侧板与用于驱动横梁转动的动力机构相连;所述横梁的顶部通过支撑立柱支撑安装有砌块承载托盘。

所述法兰套筒的底部设置有法兰板,所述法兰板与底板之间通过法兰配合连接。

所述动力机构包括油缸,所述油缸的活塞杆通过连接柱与侧板上的弧形滑槽相连,所述油缸的底座通过转轴铰接在套筒的内部,所述套筒竖直焊接在底板的顶部。

所述砌块承载托盘的边缘设置有限位挡板。

所述主轴上套装有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所述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固定安装在法兰套筒的内部。

所述法兰套筒的顶部安装有盖板。

本实用新型有如下有益效果:

1、通过采用上述的辅助转动调节装置,能够将放置于砌块承载托盘顶部的砌块进行转动,进而对其安装角度进行微调,使其满足施工的要求,达到相应的施工效果;

2、通过所述的油缸能够带动侧板,再由侧板驱动横梁,通过横梁带动其顶部的砌块承载托盘转动,进而达到角度的目的。

3、通过所述的弧形滑槽能够选择性的将活塞杆连接在弧形滑槽上,进而实现不同的角度调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二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视角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视角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视角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四视角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板1、加强筋板2、套筒3、转轴4、油缸5、侧板6、弧形滑槽7、横梁8、砌块承载托盘9、限位挡板10、主轴11、支撑立柱12、法兰套筒13、盖板14、连接柱15、活塞杆16、第一轴承17、第二轴承1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做进二步的说明。

参见图1-4,建筑用混凝土砌块辅助转动调节装置,它包括底板1,所述底板1上固定安装有法兰套筒13,所述法兰套筒13内部支撑安装有主轴11,所述主轴11上安装有横梁8,所述横梁8的侧壁上安装有侧板6,所述侧板6与用于驱动横梁8转动的动力机构相连;所述横梁8的顶部通过支撑立柱12支撑安装有砌块承载托盘9。通过采用上述的辅助转动调节装置,通过动力机构能够推动横梁8转动,再由横梁8带动其顶部的砌块承载托盘9转动,进而将放置于砌块承载托盘9顶部的砌块进行转动,实现其角度的调节,满足施工的要求。

进一步的,所述法兰套筒13的底部设置有法兰板,所述法兰板与底板1之间通过法兰配合连接。通过所述的法兰板连接保证了连接可靠性。

进一步的,所述动力机构包括油缸5,所述油缸5的活塞杆16通过连接柱15与侧板6上的弧形滑槽7相连,所述油缸5的底座通过转轴4铰接在套筒3的内部,所述套筒3竖直焊接在底板1的顶部。通过所述的油缸5能够带动侧板6,再由侧板6驱动横梁8,通过横梁8带动其顶部的砌块承载托盘9转动,进而达到角度的目的。

进一步的,所述砌块承载托盘9的边缘设置有限位挡板10。通过砌块承载托盘9能够对混凝土砌块进行承载,而且通过所述的限位挡板10能够对砌块起到限位的作用。

进一步的,所述主轴11上套装有第一轴承17和第二轴承18,所述第一轴承17和第二轴承18固定安装在法兰套筒13的内部。通过所述的第一轴承17和第二轴承18能够保证主轴11顺利的转动。

进一步的,所述法兰套筒13的顶部安装有盖板14。通过所述的盖板14能够对法兰套筒13进行封装和保护,有效的防止了杂质进入到轴承内部,进而保证了装置的运行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如下:

首先,将需要调节的混凝土砌块放置于砌块承载托盘9;

然后,启动油缸5,通过油缸5带动侧板6,再由侧板6驱动横梁8;

最终,通过横梁8带动其顶部的砌块承载托盘9,通过砌块承载托盘9带动混凝土砌块进行转动,进而对其角度进行调节。

上述的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技术方案,而不应视为对于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包括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中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方案为保护范围。即在此范围内的等同替换改进,也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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