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818887发布日期:2019-06-05 22:03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属于建筑装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



背景技术:

在房屋或者桥梁的建设过程中,梁柱的浇筑是使用钢筋捆扎后,使用混凝土浇筑,为保证浇筑后的混凝土定型,常使用钢模板或木模板,方法是首先将钢模板或木模板固定在捆扎后的钢筋外围,然后再将混凝土浇筑在模板内,同时必须保证浇筑后的混凝土与木板的的外壁贴合,使浇筑后的混凝土定型后再拆除,但是这两种方法都比较繁琐,在使用钢模板时需要先将模板固定,在混凝土凝固后才可将其拆下,如果在工程量较大时往往需要较多的模板,而且在模板拆除的过程,还容易损坏已经浇筑好的混凝土,另外,由于不同的场所对梁柱的要求也不同,一些特殊的场地在施工完成时需要对梁柱的外表面进行特殊处理,如一些场所需要对梁柱的外围进行粉刷或者贴砖,但是现有的模板在完成后,如果需要特殊处理都是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粉刷或者贴砖处理,这样一来如果由于后来处理人员操作不当,就会出现掉粉或者掉砖的现象,这种现象一旦出现不仅影响建筑的美观还可能出现掉砖砸伤行人的现象,为此,我们提出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主要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装配方便、施工速度快的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

为了实现所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具体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包括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所述的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由外到内依次设有外部修饰层4、钢丝网5、混凝土层6;所述的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的内部均设有摩擦力增加凹孔7;所述的钢丝网5位于混凝土层6内。

所述的混凝土层6由纤维红凝土制成。

所述的第一模板1的底部设有支撑块,支撑块的直径大于第一模板1的外围直径15-20厘米。

所述的第一模板1以及第二模板2的顶部设有凹孔9,凹孔9的最外端位于钢丝网5的内侧。

所述的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的内部均设有固定钢丝8,固定钢丝8与钢丝网5缠绕固定。

所述的第二模板2以及第三模板3的底部设有与第一模板顶部1设有的凹孔9配合的凸台10,第二模板2可由二块、四块、六块分模板组合而成。

所述的第三模板3最少有六块分模板组成,相邻两分模板通过连接槽11以及连接快12连接。

所述的外部修饰层4可安实际的需要制成白灰层或者贴砖层。

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第一、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可实现工厂化预制生产,工厂化预制生产可以现生产的标准化,方便快捷,在一定程度上大大缩短了建造时间;第二、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可实现免支模、免拆模、面粉刷;第三、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大大降低了人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工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模板1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二模板2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三模板3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外部修饰层4、钢丝网5、混凝土层6、摩擦力增加凹孔7、固定钢丝8、凹孔9、凸台10、连接槽11、连接快12。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及有益效果进一步说明。

一种装配式免拆圆形梁柱混凝土模板,包括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由外到内依次设有外部修饰层4、钢丝网5、混凝土层6;所述的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的内部均设有摩擦力增加凹孔7;所述的钢丝网5位于混凝土层6内。

所述的混凝土层6由纤维混凝土制成。

所述的第一模板1的底部设有支撑块,支撑块的直径大于第一模板1的外围直径15-20厘米最外端位于钢丝网5的内侧。

所述的第一模板1、第二模板2、第三模板3的内部均设有固定钢丝8,固定钢丝8与钢丝网5缠绕固定,在实际操作时固定钢丝8需要与系在捆扎钢筋的竖向钢筋上。

所述的第三模板3最少有六块分模板组成,相邻两分模板通过连接槽11以及连接快12连接,在梁柱需要浇筑横梁时为了方便需要在梁柱的侧面开设缺口,此时可以根据横梁的尺寸选择合适分模板。

所述的第二模板2以及第三模板3的底部设有与第一模板顶部1设有的凹孔9配合的凸台10,所述的第二模板2可由二块、四块分模板组合而成,两相邻的分模板之间也是通过连接槽11以及连接快12连接。

所述的外部修饰层4可安实际的需要制成白灰层或者贴砖层。

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上”、“下”、“左”、“右”指示的方位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而不是要求本实用新型必须以特定的方位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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