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安全保障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安全门。
背景技术:
无障碍安全门被广泛应用,但是缺少良好的警示系统,如果能够利用光幕的作用,就会提高安全门的警示作用。因此,需要发明一种新的安全门。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发明的一种安全门,包括感知单元、识别单元和有色光源,所述感知单元和所述有色光源受所述识别单元控制;静态时,所述感知单元处于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切换到非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非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不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维持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或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不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维持工作状态且报警,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或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不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维持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切换到强光状态,或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不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维持工作状态且报警,所述有色光源切换到强光状态。
进一步选择性地,使所述有色光源的投射方向设为向上或向下。
进一步选择性地,使所述有色光源设为激光光源。
本发明中,应根据安全保障领域的公知技术,在必要的地方设置必要的部件、单元或系统等。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发明所公开的安全门具有良好的警示效果。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安全门,包括感知单元、识别单元和有色光源,所述感知单元和所述有色光源受所述识别单元控制;静态时,所述感知单元处于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切换到非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非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不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维持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
实施例2
一种安全门,包括感知单元、识别单元和有色光源,所述感知单元和所述有色光源受所述识别单元控制;静态时,所述感知单元处于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切换到非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非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不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维持工作状态且报警,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
实施例3
一种安全门,包括感知单元、识别单元和有色光源,所述感知单元和所述有色光源受所述识别单元控制;静态时,所述感知单元处于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切换到非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非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不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维持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切换到强光状态。
实施例4
一种安全门,包括感知单元、识别单元和有色光源,所述感知单元和所述有色光源受所述识别单元控制;静态时,所述感知单元处于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切换到非工作状态,所述有色光源处于非发光状态;当所述识别单元判断不可出入时,所述感知单元维持工作状态且报警,所述有色光源切换到强光状态。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实施例1至实施例4及其可变换的实施方式均可进一步选择性地选择使所述有色光源的投射方向设为向上或向下。
作为可变换的实施方式,本发明所有实施方式均可进一步选择性地使所述有色光源设为激光光源。
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以上实施例,根据本领域的公知技术和本发明所公开的技术方案,可以推导出或联想出许多变型方案,所有这些变型方案,也应认为是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