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臂式静音儿童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26282阅读:430来源:国知局
吊臂式静音儿童床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一种儿童床,尤其涉及一种吊臂式静音儿童床。



背景技术:

传统的婴幼儿床一般只具备婴儿睡觉的功能和储存物品的功能,然而,通常床脚下设置有万向轮,但是这种婴儿床不方便站立,容易整体摇晃,此外,在移动或者摇晃过程中,婴儿床通常会产生一定的噪音,不能使得婴儿安然入睡;此外,现有的儿童床,床板和床身通常都是固定的,不能摇动,即使摇动也会产生一定的噪音,而通常父母们需要摇晃床铺使得婴儿尽快入睡,现有的儿童床的设计给父母们在使用时带来了一些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吊臂式静音儿童床,以解决原有的儿童床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带来震动和噪音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吊臂式静音儿童床,主要由床板、围在床板前后两端的两个护板以及围在床板左右两端的多个第一护栏围合组成,其中,在所述两个护板的两侧还分别间隔设有多个第二护栏,其中,所述静音儿童床还包括一静音吊臂,所述静音吊臂从所述第二护栏的顶部连接至护板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静音吊臂为一细长实木板或细长塑料板,所述木板的两端开设有钻孔,其中该钻孔的一侧孔大、一侧孔小,一轴承从大孔内套穿进,在小孔一侧加垫片和螺栓,通过螺丝固定。

优选地,所述静音吊臂在床板两侧各设有两个。

优选地,所述细长木板或细长塑料板的两端以平滑的曲线过渡,其两端横截面直径大于该细长木板其它部位的横截面直径。

进一步地,在所述床板的上方还设有一吊床,所述第一护栏或护板的四个上角内侧固定有挂钩,吊床的四角通过绳子连接在挂钩上。

进一步地,在所述床板的上方还设有一安全绳,所述安全绳连接所述床板左右两端的两个第一护栏的顶端。

优选地,所述安全绳与两个第一护栏为可拆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静音儿童床,通过静音吊臂的设置,能够明显降低儿童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通过吊床的设计,使其可以摇动,增加睡眠的趣味性,通过安全带的设置,能够增加儿童床的安全性,减少家长的负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吊臂式静音儿童床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吊臂式静音儿童床的侧视图。

图3(a)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吊臂式静音儿童床的静音吊臂的主视图。

图3(b)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吊臂式静音儿童床的静音吊臂的后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但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公开的一种吊臂式静音儿童床主要由床板1、围在床板1前后两端(两个短边)的两个护板2以及围在床板1左右两端(两个长边)的多个第一护栏3围合组成,其中,在所述两个护板2的两侧还分别间隔设有多个第二护栏4,其中,所述吊臂式静音儿童床还包括一静音吊臂5,所述静音吊臂5从所述第二护栏4的顶部连接至护板3的底部。当然,所述静音吊臂5也可以从所述护板3的顶部连接至第二护栏4的底部,根据实际情况,连接位置可作调整,在此不作任何限定。

具体来说,参照图3(a)、图3(b)所示,所述静音吊臂5包括一细长实 木板,所述木板的两端开设有钻孔,其中该钻孔的一侧孔大、一侧孔小,在大孔内安装有轴承,一螺丝从该大孔和静音轴承内穿过,在小孔一侧加垫片和螺栓,通过螺丝固定,所示静音吊臂5斜向连接第二护栏4和护板3,并通过螺钉固定住。所述细长木板的两端以平滑的曲线过度,其两端横截面直径大于该细长木板其它部位的横截面直径,这样方便钻孔。当然,所述静音吊臂也可以采用塑料材质或其它材质制成。本实用新型通过实木或者注塑吊臂,利用静音轴承,从而宝宝睡眠中减少震动,降低噪音。

其中,所述静音吊臂5设有四个,在床板两侧各设有两个。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的是,静音吊臂5设置的数量及护栏的设置数量可依据实际情况做调整,在此不作任何限定。

通过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能够明显降低摇动时产生的噪音的分贝,减少震动,起到静音摇动的效果,使婴儿睡得更安稳。

此外,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在所述床板1的上方还设有一吊床7,所述第一护栏3或护板2的四个上角内侧固定有挂钩(图中未示出),吊床7的四角通过绳子连接在挂钩上。吊床可采用软性的弹性布料制成,通过增加吊床,其透气性好,可摇动,增加了睡眠的趣味性。

参照图2所示,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在所述床板1的上方还设有一安全绳8,安全绳8可设置一个或多个,所述安全绳8连接所述床板左右两端的两个第一护栏的顶端。所述安全绳8与两个第一护栏为可拆卸连接。当婴儿睡觉时可将安全绳固定好,防止婴儿爬出,加强安全性防护,当不需要时,可直接取出。

此外,本实用新型在所述床板1的下方还设有抽屉柜9,方便存放物品。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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