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转储物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1364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一种旋转储物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家居储物产品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家居装饰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除了实用价值外,家居产品设计中的美观度、人性化因素等越来越成为人们考量的重要依据,现有的储物盒往往为方形盒,或者方形盒组合成的柜式结构,也有一些多功能的圆柱状储物结构,但是大多数的储物盒一般为固定结构,没有转动或者旋转结构的储物盒。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填补现有技术的空白,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旋转储物盒。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旋转储物盒,包括支架,以及可转动固定在支架上的箱体,所述箱体绕穿过其的转轴转动,所述箱体以转轴为中心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储物空间,所述储物空间上设置有带锁扣结构的储物门。

进一步,所述箱体为圆柱形箱体,所述转轴设置在该圆柱形箱体的轴线上。

进一步,所述箱体以转轴为中心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横截面呈扇状的储物空间,所述储物门为盖合在该储物空间上的弧状面板。

进一步,所述储物空间之间通过隔板隔开,所述储物门的一端铰接固定在该隔板上。

进一步,所述箱体以转轴为中心分成三个储物空间。

进一步,所述储物门的外侧设置有拉手。

进一步,所述支架包括两个支撑架和固定在两个支撑架之间的转轴。

作为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支撑架为三角形结构。

作为可选的另一种实施方式,所述支撑架为倒T字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旋转式结构,物品可以分门别类的储存在不同的储物空间内,储物空间可以旋转,从而方便旋转取物,在静置状态下最重的储物空间会转到最底部,更加美观、实用、人性化,提供了一种新的储物方案,满足了不同类型的储物需求。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旋转储物盒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旋转储物盒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旋转储物盒的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旋转储物盒的另一种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下面结合图1至图4,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旋转储物盒,包括支架1,以及可转动固定在支架1上的箱体2,所述支架1包括两个支撑架12和固定在两个支撑架12之间的转轴11。所述的支撑架12为带两个腿的n形结构,转轴11固定在支撑架12的顶部中间,作为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支撑架12为三角形结构或者倒T字结构,所述支撑架12底部还可以设置防滑垫、伸缩垫、普通轮或者万向轮。

所述箱体2绕穿过其的转轴11转动,所述箱体2以转轴11为中心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储物空间,所述储物空间之间通过沿转轴11长度方向延伸的隔板隔开,所述储物门3的一端铰接固定在该隔板上。所述储物空间上设置有带锁扣结构的储物门3。该锁扣结构为卡点或者卡锁。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储物门3一端为铰接端,另一端为活动开合端,所述储物门3活动开合端的边缘可转动固定有Z字形锁扣,所述隔板上对应固定有T字形柱,储物门3闭合状态下,Z字形锁扣的活动端可以转动卡入T字形柱上,从而实现箱体2的关闭,并且外形美观,更具有现代感。箱体2绕转轴11的转动是根据储物空间内物品重量而定的,最重的储物空间会自动转到最下方。所述储物门3的外侧设置有拉手4,从而方便对储物门3进行开启或关闭,作为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拉手4为一端固定在储物门3上另一端悬空的不对称结构,其固定端逐渐展开与储物门3外表面流畅衔接,其另一端沿转轴11的长度方向延伸并悬空,从而更具有现代感,更加美观大气。作为可选的实施方式,参照图4,所述拉手可以为设置在储物门3上的沉孔,即储物门3上的对应位置上一体成型有拉手结构。该结构更加精炼、合理,减少了储物门3外凸的结构,不会占用体积,不会影响储物门3的转动。

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箱体2为圆柱形箱体2,所述转轴11设置在该圆柱形箱体2的轴线上,所述箱体2以转轴11为中心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横截面呈扇状的储物空间,所述储物门3为盖合在该储物空间上的弧状面板。该结构最流畅美观,弧状面板更加美观,作为可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箱体2可以采用一体成型的塑胶箱体2,所述储物门3为塑胶门,不同的储物门3涂布有不同的颜色,从而方便分辨和区分。

在本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箱体2以转轴11为中心分成三个储物空间,既保证了每个储物空间具有一定的容量,又能够进行简单的分类,如内衣物、外套和配饰等等,从而方便收纳整理。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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