桁架展画安装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6449阅读:5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展示桁架,尤其涉及一种桁架展画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桁架是由若干方管或圆管等杆件纵横搭建形成的框架结构,广泛应用于建筑、台架、展示架等领域。当利用桁架作为展示架时,需要通过螺钉、双面胶等方式将展报、画报等固定在展架上,需要在桁架上打孔等,非常不方便。并且,在展画(展报、画报等)的安装过程中,往往需要3、4个工人配合进行安装固定,费时费力,非常麻烦。尤其对于楼盘售楼处等需要经常更换展画内容的活动场所,经常更换不仅工作量大,并且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桁架展画安装结构,结构简单,展画拆装方便,能够有效减少展画拆装的工作量,从而使展画更换更加方便、快捷,并且省时省事。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这样的:一种桁架展画安装结构,包括桁架本体,所述桁架本体包括上横梁、下横梁、左立柱和右立柱,其中,上横梁的两端分别与左立柱和右立柱的上端相连,下横梁的两端分别与左立柱和右立柱的下端相连,其特征在于:在桁架本体的上方设有上卷筒,在桁架本体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左卷筒和右卷筒,所述上卷筒的两端通过轴承和轴承座与左立柱和右立柱转动连接,左卷筒的两端通过轴承和轴承座与左立柱的上下两端转动连接,右卷筒的两端通过轴承和轴承座与右立柱的上下两端转动连接;在上卷筒的一端,和左、右卷筒的下端均设有旋转把手,通过旋转把手能够分别带动上卷筒、左卷筒和右卷筒转动;在旋转把手与相连轴承座之间设有限位结构,通过该限位结构能够将旋转把手的位置固定;在上卷筒、左卷筒和右卷筒上分别设有一压紧板,所述压紧板的一端与对应卷筒的一端铰接,另一端与对应卷筒的另一端可开合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结构包括限位盘和定位销,所述限位盘与旋转把手固定连接,其靠近边缘处与轴承座具有重合的部分;在限位盘与轴承座具有重合的部分设有若干通孔,所述通孔绕限位盘一周均匀分布;在轴承座上设有一定位孔,所述定位孔能够与通孔重合;所述定位销穿过通孔后与定位孔配合相连,从而将限位盘的位置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结构简单,使用时,将展画的余边(多余的空白部分)的四角处分别进行相应的修剪,然后通过上卷筒、左卷筒和右卷筒上的压紧板分别将展画的上边缘、左边缘和右边缘压紧,在通过旋转把手分别转动上卷筒、左卷筒和右卷筒,直至将展画绷直、绷紧,最后,通过限位结构将旋转把手固定即可完成展画安装;当需要拆卸展画时,首先通过限位结构将旋转把手解锁,然后打开压紧板,即可快速将展画取下;整个安装和拆卸更加方便、快捷,工作量少,省时省事,并且整个工作过程只需2个人即可完成,有效节约人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参见图1,一种桁架展画安装结构,包括桁架本体,所述桁架本体包括上横梁1、下横梁2、左立柱3和右立柱4,其中,上横梁1的两端分别与左立柱3和右立柱4的上端相连,下横梁2的两端分别与左立柱3和右立柱4的下端相连。

在桁架本体的上方设有上卷筒5,在桁架本体的左右两侧分别设有左卷筒6和右卷筒7,所述上卷筒5的两端通过轴承和轴承座与左立柱3和右立柱4转动连接,左卷筒6的两端通过轴承和轴承座与左立柱3的上下两端转动连接,右卷筒7的两端通过轴承和轴承座与右立柱4的上下两端转动连接;在上卷筒5的一端,和左、右卷筒7的下端均设有旋转把手8,通过旋转把手8能够分别带动上卷筒5、左卷筒6和右卷筒7转动。在旋转把手8与相连轴承座之间设有限位结构,通过该限位结构能够将旋转把手8的位置固定;具体实施时,所述限位结构包括限位盘和定位销,所述限位盘与旋转把手8固定连接,其靠近边缘处与轴承座具有重合的部分;在限位盘与轴承座具有重合的部分设有若干通孔,所述通孔绕限位盘一周均匀分布;在轴承座上设有一定位孔,所述定位孔能够与通孔重合;所述定位销穿过通孔后与定位孔配合相连,从而将限位盘的位置固定。

在上卷筒5、左卷筒6和右卷筒7上分别设有一压紧板9,所述压紧板9的一端与对应卷筒的一端铰接,另一端与对应卷筒的另一端可开合连接。

使用时,将展画的余边(多余的空白部分)的四角处分别进行相应的修剪,使修剪后的展画的四个角形成矩形缺口;然后通过上卷筒5、左卷筒6和右卷筒7上的压紧板9分别将展画的上边缘、左边缘和右边缘压紧,在通过旋转把手8分别转动上卷筒5、左卷筒6和右卷筒7,直至将展画绷直、绷紧,最后,通过限位结构将旋转把手8固定即可完成展画安装;当需要拆卸展画时,首先通过限位结构将旋转把手8解锁,然后打开压紧板9,即可快速将展画取下;整个安装和拆卸更加方便、快捷,工作量少,省时省事,并且整个工作过程只需2个人即可完成,有效节约人力。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技术方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那些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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