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6835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包括固定座、设置于固定座内且能活动的前酿造室、固定在固定座内的后酿造室、驱动前酿造室前后移动的一次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内安装有由前酿造室带动实现前后移动的传动滑板,所述传动滑板连接有用于承托易理包的托包架,所述前酿造室设有脱包时,将易理包推出前酿造室的顶包头,所述后酿造室设有将易理包从后酿造室推出的脱包头以及在易理包送入后酿造室后收缩进后酿造室且在脱包时延迟于脱包头动作将易理包顶出后酿造室的顶包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包板与传动滑板联动且在送包过程中一直向前承托易理包主体以使易理包在送包过程中一直保持在酿造机构中心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酿造室连接有牵引顶包板前后移动的引导架,所述引导架上设有牵引孔,所述顶包板设有穿过牵引孔的装配脚,所述装配脚上设有与引导架作用的前限位部和后限位部,所述前限位部和后限位部之间形成有供引导架自由运行的空位以使顶包板实现延迟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滑板及托包架均设有两个且均左右对称设置,所述传动滑板设有引导托包架左右滑动的引导孔,所述托包架设有在引导孔内滑动的引导柱,所述传动滑板设有在前后移动过程中驱动托包架左右滑动的驱动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柱从引导孔中穿出并固定有托包架滑块,所述固定座的左右两侧设有对应对称设置的内侧凸台与外侧凸台,所述托包架设有与内侧凸台斜面作用的第一斜面,所述托包架滑块设有与外侧凸台斜面作用的第二斜面。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滑板上设置有定位槽,所述固定座上设有与定位槽配合以防止传动滑板在运行过程中晃动的定位柱。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滑板上设有与前酿造室的传动轴配合并实现传动滑板相对于前酿造室延迟动作的传动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滑板上设置有与引导架的联动轴作用并实现引导架相对传动滑板延迟动作的引导槽。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包头由柔性材料制成,受压可产生弹性形变,压力消失后恢复成原有形状以在脱包时将易理包推出前酿造室。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酿造组内的送包与脱包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脱包头由弹簧支承,受压收缩到后酿造室内部,压力小于弹簧弹力时其恢复原始状态以将易理包推出后酿造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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