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封边环保芯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62153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板,具体涉及无缝封边环保芯板。



背景技术:

木工板又叫大芯板,是现今制作家具制品最流行的板材之一,木工板是用两块单板经过胶压拼接而成的。封边效果好的木工板更能防止甲醛等有害气味的释出,因为板块面积越大,所用的胶液的量就越大,这难以避免有气味的释放。

另外,现有技术中的封边板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封边条与大芯板之间的缝隙变得越来越大,水渍和油渍渗透在缝隙内,导致木板锈化,甚至出现封边条翘起的现象。平日我们在卖家具的地方常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就是胶压板材用胶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倘若封边效果好,一定程度上能减少难闻气味的释放,这对用上木工板作为主要板材的家具制品来说,无疑给消费者一个好的印象,同时也符合国家推行的绿色环保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无缝封边环保芯板,解决现有封边板封边缝隙过大,导致封边板易变形,板内的甲醛易释放、污染环境的问题。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无缝封边环保芯板,包括大芯板,在大芯板的侧边设置有封边条,在大芯板与封边条之间设置有一层热熔胶、油膜、中间架桥剂,所述热熔胶、油膜、中间架桥剂沿大芯板指向封边条的方向依次设置;所述油膜的厚度为0.05~0.2mm。进一步的,现有技术中的封边板结构单一,只包括大芯板、胶水和封边条,这样的封边板由于贴合度不够,封边后,封边条与大芯板之间的缝隙较大,并且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空气中的水渍和油渍不断进入缝隙中,该缝隙会变得越来越大,导致封边板内的甲醛释放出来,甚至出现封边条翘起的现象。所以为解决以上问题,本发明设计了多层次的封边板,在大芯板和封边条之间依次设置热熔胶、油膜、中间架桥剂,中间架桥剂涂抹在封边条背部,即封边条与大芯板接触的面,这里的中间架桥剂不是胶水,而是采用树脂融剂制成;在封边板加工过程中,当封边条背部通过机器加热后会融化,并产生许多小气泡,小气泡破损后使封边条背部粗糙,这样才能使光滑的封边条与热熔胶、油膜紧密贴合,以解决现有的封边板封边缝隙过大的问题;油膜设置在热熔胶与中间架桥剂之间,厚度控制在0.05~0.2mm内,不仅不影响热熔胶与中间架桥剂之间的贴合,并且在封边机紧压后,油膜会形成保护层,将封边条与大芯板所形成的微小缝隙密封起来,防止空气中的水渍和油渍进入缝隙中,导致封边板易变形,板内的甲醛易释放、污染环境的问题。

所述中间架桥剂采用HT-BZ系列非水溶性胶黏剂。进一步的,HT-BZ系列非水溶性胶黏剂不溶于水,在封边机预铣前,机器将中间架桥剂涂抹在封边条背部,并且HT-BZ系列非水溶性胶黏剂可以有效解决热熔胶涂胶后污染面板的问题。

优选的,所述中间架桥剂的厚度为0.5~1mm。进一步的,0.5~1mm为中间架桥剂的优选厚度,这样既可以使中间架桥剂融化产生气泡,达到使封边条背部粗糙的效果,同时又不至于过厚,导致封边条与热熔胶、油膜粘合不紧密。

优选的,所述热熔胶的厚度为1~3mm。1~3mm为热熔胶的优选厚度,这样热熔胶既不至于过厚,使热熔胶将缝隙撑大,又不至于过薄,影响粘合稳定性。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本发明无缝封边环保芯板,包括大芯板,在大芯板的侧边设置有封边条,在大芯板与封边条之间设置有一层热熔胶、油膜、中间架桥剂,所述热熔胶、油膜、中间架桥剂沿大芯板指向封边条的方向依次设置;所述油膜的厚度为0.05~0.2mm;相比现有技术,本发明的封边板缝隙可达到几丝,环保无污染,有效的解决了现有封边板封边缝隙过大,导致封边板易变形,板内的甲醛易释放、污染环境的问题,并且将封边板的使用寿命大大延长了,耐用实用。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标记及对应的零部件名称:

1-大芯板,2-封边条,3-热熔胶,4-油膜,5-中间架桥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发明无缝封边环保芯板,包括大芯板1,在大芯板1的侧边设置有封边条2,在大芯板1与封边条2之间设置有一层热熔胶3、油膜4、中间架桥剂5,所述热熔胶3、油膜4、中间架桥剂5沿大芯板1指向封边条2的方向依次设置;所述油膜4的厚度为0.2mm;所述中间架桥剂5采用HT-BZ系列非水溶性胶黏剂;所述中间架桥剂5的厚度为1mm;所述热熔胶3的厚度为3mm。通过以上方式解决了现有封边板封边缝隙过大,导致封边板易变形,板内的甲醛易释放、污染环境的问题。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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