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器盖体及烹饪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272263发布日期:2018-08-28 22:34阅读:20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烹饪器盖体及烹饪器。



背景技术:

目前,烹饪器在烹饪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气泡溢出问题。

以电饭煲为例,电饭煲主要包括煲体和盖体,盖体上设置有用于烹饪过程中将电饭煲中蒸汽排出的蒸汽阀,考虑到电饭煲烹饪过程的热效率和后续米饭的保温,煲体、盖体的外壳部分以及蒸汽阀多采用保温材料例如PP材料成型。在烹饪过程中,电饭煲中的米饭和水加热沸腾,会产生大量气泡,气泡会从烹饪器蒸汽阀中的排气通道通过溢出,盖体上会覆盖一层溢出的米浆,影响用户体验。

对此,针对目前电饭煲中气泡溢出的问题,专利号为CN205697283U的专利公开了一种蒸汽阀以及安装有该蒸汽阀的电饭煲,专利号为CN103892717A的专利公开了用于炊具的蒸汽阀及炊具,此类装置通过增加混合气体的流动距离来实现破泡与防溢出,但此类装置破泡、防溢出的效果一般,稳定性不太可靠,且产品尺寸与外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专利号为CN205215022U的专利公开了涡轮破泡式防溢蒸汽阀组件,专利号为CN205162768U的专利公开了滚珠破泡式防溢蒸汽阀组件,此类装置通过机械破泡的形式来实现破泡与防溢出,但此类装置在实际使用中破泡、防溢出的效果一般,同时相关破泡结构容易受到混合气体携带的食物的影响,带来清洁上的困难。专利号为CN202234867U的专利公开了一种防溢出的电饭煲上盖,专利号为CN205514100U的专利公开了一种低温蒸汽防溢电饭煲,此类装置通过鼓风装置使冷风与高温蒸汽混合来实现破泡与防溢出,但此类装置结构复杂,加入了风道的设计与鼓风装置,因此极大的提高了物料与加工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烹饪器盖体及烹饪器,以解决或至少减轻现有技术中烹饪器烹饪时气泡溢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烹饪器盖体,包括盖体本体和设置在盖体本体上的蒸汽阀,蒸汽阀具有用于蒸汽通过的排气通道,排气通道连通烹饪器内部热端的进气口和烹饪器外部冷端的排气口,其中,蒸汽阀至少部分地由适于将热端的热量传导至冷端的导热良好材料成型,和/或烹饪器盖体具有适于将热端的热量传导至冷端的导热件。

进一步地,蒸汽阀包括开设有排气口的阀盖和开设进气口的阀座,阀盖由导热良好材料成型。

进一步地,蒸汽阀开设有排气口的阀盖和开设进气口阀座,阀盖和阀座均由导热良好材料成型。

进一步地,阀盖由金属材料成型。

进一步地,蒸汽阀还包括设置在阀盖和/或阀座上的挡板,挡板间隔排布以延长排气通道长度。

进一步地,阀盖上开设有凹凸结构和/或压花。

进一步地,导热件以贯穿排气通道方式设置。

进一步地,导热件成型于蒸汽阀的阀盖或成型于盖体本体。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烹饪器,包括烹饪器盖体,烹饪器盖体为如上所述的烹饪器盖体。

进一步地,烹饪器为电饭煲。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烹饪器盖体中,相对于现有技术中烹饪器盖体均采用保温材料成型的方式,通过设置蒸汽阀至少部分地由适于将热端的热量传导至冷端的导热良好材料成型,和/或在烹饪器盖体中设置适于将热端的热量传导至冷端的导热件,从而在不过分的降低烹饪器的热效率和保温性能的前提下,通过蒸汽阀和/或导热件导热,降低排气通道的温度,进而降低经过排气通道的气泡的温度实现气泡提前破裂,实现防溢的功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蒸汽阀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中的附图标记为:

100-蒸汽阀;10-排气通道;30-阀盖;31-排气口;50-阀座;51-进气口;70-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施例的烹饪器盖体包括盖体本体和设置在盖体本体上的蒸汽阀100,蒸汽阀100具有用于蒸汽通过的排气通道10,排气通道10连通烹饪器内部热端的进气口51和烹饪器外部冷端的排气口31,其中,蒸汽阀100的一部分或整个蒸汽阀100由适于将热端的热量传导至冷端的导热良好材料成型,相对于现有技术中烹饪器盖体均采用保温材料成型的方式,本实施例的烹饪器盖体通过设置蒸汽阀100的一部分或全部由适于将热端的热量传导至冷端的导热良好材料成型,导热良好材料可以为金属材料例如铝合金等,这样在不过分的降低烹饪器的热效率和保温性能的前提下,通过蒸汽阀100导热,降低排气通道10的温度,进而降低经过排气通道10的气泡的温度使气泡提前破裂,实现防溢的功能。整个防溢功能的实现并未过多的增加结构和部件,相对于现有技术滚珠破泡、涡轮破泡等方式实现防溢功能,采用本实施例的烹饪器盖体具有结构简单,清洗起来容易的优点。

需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热端指蒸汽阀100与烹饪器排放气体温度较高的一端,冷端指蒸汽阀100与外界环境所接触温度较低的一端。

下面对通过降温实现气泡破裂的原理进行具体说明:

气泡维持的必要条件是与周围环境形成力平衡,即内外压力差与表面张力的平衡。当环境温度降低时,ps随之降低(方程2),进而使得内外压力差大于表面张力,从而使得气泡炸裂。

πR2(pv-ps)=2πRγ 方程1

其中,R为气泡半径,pv为气泡内压,ps为气泡外压。

pV=nRT 方程2

由于将现有的烹饪器多数由注塑件(如:PP材料)组成,因此本实施例采用导热良好材料(如:铝及铝合金等金属材料),来增加散热效率,迅速降低蒸汽阀腔内的气泡温度,实现更好的破泡与防溢出的效果。(PP材料的导热系数为0.21-0.26W/mK,纯铝的导热系数为237W/mK)。

根据传热学三种传热方式:热传导(方程3)、热对流(方程4)与热辐射(方程5),在其他参数不变的情况下,无论哪种传热方式,换热面积越大,散热效率越高。

Q=AhΔT 方程4

Q=εAσT4 方程5

其中,Q为单位时间转移的热量,k为导热系数,A为换热面积,h为对流换热系数,△T为温差,ε为辐射率,T为热力学温度。

进一步参见图1,具体地,对于本实施的蒸汽阀100如何通过导热防溢,具体蒸汽阀100包括开设有排气口31的阀盖30和开设进气口51的阀座50,阀盖30由导热良好材料成型,具体阀盖30的材料由以PP材料为主的注塑件改为以铝及铝合金为主的金属件,从而通过阀盖30的快速导热降低排气通道10的温度。烹饪器工作时,烹饪器排出的气泡从进气口51进入蒸汽阀100,经过排气通道10从排气口31排出,在这一过程中,由于阀盖30采用了高传热的铝及铝合金,能迅速将蒸汽阀100内气泡的热量转移到烹饪器的外界环境中去,降低了气泡的整体温度,进而改变了气泡的气压,使气泡由于内外压力失衡从而破裂,实现了破泡防溢出的目的。

优选地,本实施例的蒸汽阀100还包括设置在阀盖30和阀座50上的挡板70,挡板70间隔排布以延长排气通道10长度,进而实现通过延长气泡通过排气通道10的距离和时间进一步加快气泡的破裂。

本实施例的阀盖30与挡板70上开设有凹凸结构和压花,进而可以增加阀盖30的换热面积,增加其换热效率,进一步加速气泡的破裂。

实施例2

在本实施例的烹饪器盖体中,与实施例1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中的阀盖30和阀座50均由导热良好材料成型,这样降低了烹饪器的热效率,但是防溢效果更佳。

实施例3

与实施例1通过将蒸汽阀100设置为导热良好材料成型相区别,本实施的烹饪器盖体中,烹饪器盖体具有适于将热端的热量传导至冷端的导热件,通过导热件实现将热端的热量传导至冷端,进而降低通过排气通道10的气泡的温度,实现防溢的功能。

导热件在本实施具体采用导热系数较高的铝及铝合金成型,导热件以嵌合、扣合或旋合等方式固定在在蒸汽阀100的阀盖30或盖体本体。导热件的冷端或冷端存在细小纹路或者特定文字与图案,增加与混合气体的换热面积,继而增大散热效率。冷端为外观侧,以碎片化的图案或者形状组成。工作时,混合蒸汽在通过排气通道10时,其热量被导热件迅速转移到环境中,降低了气泡的整体温度使气泡破裂,实现了破泡防溢出的目的。

实施例4

与实施例3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的导热件成型在排气通道10中,导热件以贯穿排气通道10方式设置,例如紧贴排气通道10的内壁实现导热,这样导热效果更好,防溢效果更佳。

实施例5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烹饪器,包括烹饪器盖体,烹饪器盖体为上述的烹饪器盖体,从而烹饪器具有防溢效果好的优点,相对于现有技术中其他具有防溢功能的烹饪器具有结构简单的优点,更具体地,本实施例中的烹饪器为电饭煲。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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