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式纯钛军用餐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25878发布日期:2018-09-14 20:53阅读:39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餐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折叠式纯钛军用餐勺。



背景技术:

餐勺就是用餐时的工具,从材质上可分为不锈钢餐勺、铁制餐勺、银制餐勺、塑料餐勺、陶瓷餐勺等。钛是一种银白色的过渡金属,其特征为重量轻、强度高、具金属光泽,耐湿氯气腐蚀,但钛不能应用于干氯气中,即使是温度0℃以下的干氯气,也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生成四氯化钛,再分解生成二氯化钛,甚至燃烧,只有当氯气中的含水量高于0.5%的时候,钛在其中才能保持可靠的稳定性。由于纯钛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越来越多的纯钛餐具出现在我们生活中。

如中国专利申请(公开号:CN201388847)公开了“一种镀钛金属餐具”,其旨在提供一种不易滋生细菌、不会霉变、环保健康、清洗方便、具有自洁杀菌效果的镀钛金属餐具,该镀钛金属餐具包括金属基体,所述金属基体的表面附着有真空离子镀钛层以及所述真空离子镀钛层的外层生成有钛的透明氧化膜层,该实用新型广泛应用于筷子、刀、叉、勺等餐饮器具领域。

随着军用装备的逐步提升,在一些应用场合也需要采用钛金属制备的餐具等用品,军用装备对便携和功能方面有更多的需求,需要研发出适用的军用餐具。



技术实现要素:

(1)技术方案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折叠式纯钛军用餐勺,包括餐勺柄、餐勺,所述餐勺柄的一端与所述餐勺相连接,所述餐勺柄由上餐勺柄和下餐勺柄组成,所述上餐勺柄下端的侧面和所述下餐勺柄上端的侧面都开有转轴孔,所述上餐勺柄和下餐勺柄通过限定在其转轴孔上的转轴和两侧的承接条相连接,所述上餐勺柄的顶部设有圆柱形凹槽,所述圆柱形凹槽的内部设有尖头棒,所述圆柱形凹槽的底部设有助力弹簧,所述尖头棒的侧面设有调节螺栓,所述调节螺栓限定在所述上餐勺柄左侧面设置的螺栓孔内,所述上餐勺柄的左侧面内设有小刀凹槽,所述小刀凹槽内部设有小刀,所述下餐勺柄与所述餐勺的连接方式和所述上餐勺柄与下餐勺柄的连接方式一样,所述餐勺的背面还设有固定卡扣,所述固定卡扣的连接处设有固定螺栓。

优选地,所述小刀通过设在所述小刀凹槽上端的固定销固定,所述固定销的底部设有防脱落孔。

优选地,所述下餐勺柄的正面设有圆底槽,所述圆底槽内设有指南针。

优选地,所述餐勺柄、餐勺、尖头棒、小刀(4)都为纯钛金属制备。

优选地,所述上餐勺柄和下餐勺柄的总长为14.4cm,所述餐勺横向长度为3.2cm,所述餐勺纵向长度为5.2cm,或者所述上餐勺柄和下餐勺柄的总长为12.4cm,所述餐勺横向长度为2.8cm,所述餐勺纵向长度为4.2cm。

(2)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餐勺的圆柱形凹槽内部设有尖头棒,上餐勺柄的左侧面内设有小刀凹槽,小刀凹槽内部设有小刀,在野炊的时候可以利用尖头棒或者小刀切割烤肉或者水果,下餐勺柄的正面的圆底槽内设有指南针,当在野外迷路时可以为我们指明方向,餐勺柄、餐勺、尖头棒、小刀都为纯钛金属制备,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并且由于金属钛质地坚硬,在用力切割的时候不容易折弯。

附图说明

图1是折叠式纯钛军用餐勺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本实施案例提供一种折叠式纯钛军用餐勺,包括餐勺柄1、餐勺2,所述餐勺柄1的一端与所述餐勺2相连接,所述餐勺柄1由上餐勺柄11和下餐勺柄12组成,所述上餐勺柄11下端的侧面和所述下餐勺柄12上端的侧面都开有转轴孔,所述上餐勺柄11和下餐勺柄12通过限定在其转轴孔上的转轴和两侧的承接条相连接,所述上餐勺柄11的顶部设有圆柱形凹槽,所述圆柱形凹槽的内部设有尖头棒3,所述圆柱形凹槽的底部设有助力弹簧31,所述尖头棒3的侧面设有调节螺栓32,所述调节螺栓32限定在所述上餐勺柄11左侧面设置的螺栓孔内,所述上餐勺柄11的左侧面内设有小刀凹槽,所述小刀凹槽内部设有小刀4,所述下餐勺柄12与所述餐勺2的连接方式和所述上餐勺柄11与下餐勺柄12的连接方式一样,所述餐勺2的背面还设有固定卡扣,所述固定卡扣的连接处设有固定螺栓。

所述小刀4通过设在所述小刀凹槽上端的固定销固定,所述固定销的底部设有防脱落孔。所述下餐勺柄12的正面设有圆底槽,所述圆底槽内设有指南针5。所述餐勺柄1、餐勺2、尖头棒3、小刀4都为纯钛金属制备。

所述上餐勺柄11和下餐勺柄12的总长为14.4cm,所述餐勺2横向长度为3.2cm,所述餐勺2纵向长度为5.2cm。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