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310139发布日期:2019-04-05 19:54阅读:405来源:国知局
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市面上的吸尘器电机,基本都采用单马达单风叶机构,吸力和风量受到严重限制。为了达到更大的吸力,目前市场上多采用超高转速的方式来提高风量和吸力,单超高转速(6W以上RPM)对电机系统带来了严格的考验,各部件的机械强度,轴承的强度都要做到很好,这带来了很大的成本增加。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克服上述缺点,旨在提供一种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

(二)技术方案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包括夹具、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固设在夹具内;所述第一电机下端连接有第一风扇组件,所述第二电机下端连接有第二风扇组件;所述第二风扇组件和第一风扇组件分别位于夹具的上下两端,所述夹具内壁设置有一对风道,所述风道对称地布置在第一电机两侧。

进一步,第一风扇组件和第二风扇组件结构相同,包括风叶、风罩和定叶轮,其中,风叶位于风罩和定叶轮之间,定叶轮具有出风口,风罩具有进风口,第一风扇组件的风叶通过第一电机驱动,第二风扇组件的风叶通过第二电机驱动。

进一步,所述风道由连通的垂直风道和坡面风道组成,所述垂直风道位于第一电机两侧;所述坡面风道从垂直风道顶部沿第一电机的顶部中央进行过渡,坡面风道的顶部与第二风扇组件的进风口连通。

进一步,所述第一电机和第二电机均包括相互扣合的机壳和胶盖,所述胶盖上方设置有电刷架。

(三)有益效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的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通过风扇组件与外部风道的配合,并通过多级风扇组件的加速,完美的实现了大吸力吸尘器电机的应用,不用提高电机的转速,电机的转速还和常规的吸尘器电机一样,维持在35000RPM左右,对整个系统的机械部件的强度和精度,对轴承的要求都大大降低,极大的降低了整个吸尘器系统的造价,同时,有大大提高了吸力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的结构示意图(夹具为半剖视状态);

图2为本实用新型单马达多风扇组件结构的吸尘器电机的风流动方向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一风扇组件和第二风扇组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包括夹具1、第一电机2和第二电机3,所述第一电机2固设在夹具1内;所述第一电机2下端连接有第一风扇组件4,所述第二电机3下端连接有第二风扇组件5;所述第二风扇组件5和第一风扇组件4分别位于夹具1的上下两端,所述夹具1内壁设置有一对风道6,所述风道6对称地布置在第一电机2两侧。

第一风扇组件4和第二风扇组件5结构相同,包括风叶41、风罩42和定叶轮43,其中,风叶41位于风罩42和定叶轮43之间,定叶轮43具有出风口44,风罩42具有进风口45,第一风扇组件4的风叶41通过第一电机2驱动,第二风扇组件5的风叶41通过第二电机3驱动。

所述风道6由连通的垂直风道61和坡面风道62组成,所述垂直风道61位于第一电机2两侧;所述坡面风道62从垂直风道61顶部沿第一电机2的顶部中央进行过渡,坡面风道62的顶部与第二风扇组件5的进风口45连通。

所述第一电机2和第二电机3均包括相互扣合的机壳21和胶盖22,所述胶盖22上方设置有电刷架23。

需要指出的是,本实施例的第二电机与外部结构进行固定,附图中仅用于说明风道与风扇组件的机构关系,附图中不示出第二电机具体固定位置,第二电机的固定位置关系也非本申请所要保护的具体技术方案,因此,在此不赘述。

多马达多风扇的系统数量不止一个,可以实现2个马达带动2个风叶,3个马达带动3个风叶,以此类推。

工作原理

风通过第一道风扇组件加速,达到一定的流速,再通过第二道风扇组件加速,可以再次提高风的流速接近一倍。从而使整个风道系统的压力差(即吸尘器的吸力增加一倍),其中,风流动方向见图2箭头所指方向。

本实用新型的多马达多风扇的吸尘器风道结构,通过风扇组件与外部风道的配合,并通过多级风扇组件的加速,完美的实现了大吸力吸尘器电机的应用,不用提高电机的转速,电机的转速还和常规的吸尘器电机一样,维持在35000RPM左右,对整个系统的机械部件的强度和精度,对轴承的要求都大大降低,极大的降低了整个吸尘器系统的造价,同时,有大大提高了吸力效果。

综上所述,上述实施方式并非是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性实施方式,凡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修饰或者等效变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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