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主动灭火式无机发泡防火门芯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17306发布日期:2018-11-30 20:39阅读:24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材料领域,尤其是一种主动灭火式无机发泡防火门芯板。



背景技术:

防火门,是用来维持走火通道的耐火完整性及提供逃生途径的门。其目的是要确保在逃生时间内,火场内人员可以通过防火门的保护免受浓烟和热力的威胁,可以努力逃出火场或安全等待救援,但是现有技术中的防火门结构简单,仅是通过被动的阻燃来防止火情的蔓延以及保护逃生通道,这种方式对于毒性气体含量较高的浓烟以及较大的火情的防火效果较差,给予火场内逃生人员的缓冲时间较短,容易导致杯具的发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能够主动阻止火情,并且阻隔火情的主动灭火式无机发泡防火门芯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主动灭火式无机发泡防火门芯板,包括芯板主体,所述芯板主体的内部设有长方形腔体,长方形腔体内设有玻璃水箱,玻璃水箱的前后两面与芯板主体之间设有间隙,该间隙内填充碳酸氢钠;芯板主体的顶部开有与玻璃水箱配合的开口,该开口上设有顶盖,顶盖与芯板主体粘合;芯板主体与玻璃水箱之间的间隙的四边开有透气孔;芯板主体的正面和背面同样开有透气孔,该透气孔连通芯板主体与玻璃水箱之间的间隙;芯板主体的前后两面分别设有一层玻纤布层,玻纤布层的外侧设有耐火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芯板主体的材料为膨胀蛭石。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玻璃水箱内填充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耐火层由耐火材料涂覆在玻纤布层表面构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透气孔内设有透气塞。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玻璃水箱由侧板和面板组成,四个侧面组成矩形框体结构,面板覆盖在该矩形框体结构的前后两面,侧板与侧板之间、面板与侧板之间通过玻璃胶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方案:所述玻璃水箱的顶部设有进出水口,该进出水口上设有堵水塞。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主动灭火式无机发泡防火门芯板设计内部中空的芯板主体结构,在芯板主体内设置玻璃水箱并填充碳酸氢钠,无论是防火门哪一面发生火灾都能够通过热量触发碳酸氢钠分解形成二氧化碳和水向发生火情的一面和防火门的四边喷射,能够主动阻隔火情并进行灭火,当火情进一步严重,玻璃水箱受热破裂,内部水从玻璃水箱内流出,进一步提高灭火效果,阻挡火势,具备更加优良的防火性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芯板主体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芯板主体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芯板主体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主动灭火式无机发泡防火门芯板,包括芯板主体1,所述芯板主体1可以是由膨胀蛭石为主要材料,芯板主体1的内部设有长方形腔体,长方形腔体内设有玻璃水箱2,玻璃水箱2的前后两面与芯板主体1之间设有间隙3,该间隙3内填充碳酸氢钠;

芯板主体1的顶部开有与玻璃水箱2配合的开口,该开口上设有顶盖4,顶盖4与芯板主体1粘合;

芯板主体1与玻璃水箱2之间的间隙3的四边开有透气孔5;

芯板主体1的正面和背面同样开有透气孔5,该透气孔5连通芯板主体1与玻璃水箱2之间的间隙3;

芯板主体1的前后两面分别设有一层玻纤布层6,玻纤布层6的外侧设有耐火层7。

进一步,玻璃水箱2内填充水。

进一步,耐火层7由耐火材料涂覆在玻纤布层6表面构成。

进一步,透气孔5内设有透气塞,能够避免正常状态下碳酸氢钠的泄露。

进一步,玻璃水箱2由侧板和面板组成,四个侧面组成矩形框体结构,面板覆盖在该矩形框体结构的前后两面,侧板与侧板之间、面板与侧板之间通过玻璃胶连接。能够构成一个储水密闭结构。

进一步,玻璃水箱2的顶部设有进出水口,该进出水口上设有堵水塞。

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点及其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设计内部中空的芯板主体1结构,在芯板主体1内设置玻璃水箱2,以及在玻璃水箱2和芯板主体1之间填充碳酸氢钠,无论是防火门哪一面发生火灾都能够通过热量触发碳酸氢钠分解形成二氧化碳和水,二氧化碳和水从内部将透气孔5内的透气塞顶掉从透气孔5向发生火情的一面和防火门的四边喷射,能够主动阻隔火情并进行灭火,当火情进一步严重,玻璃水箱2受热破裂,内部水从玻璃水箱2内流出,进一步提高灭火效果,阻挡火势,具备更加优良的防火性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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