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市政工程下水井道攀爬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339113发布日期:2019-12-06 18:1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市政工程下水井道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环形的支撑部,在使用时,该支撑部位于下水井的井口位置处,所述支撑部的内侧位置处焊接有一旋转座,在所述旋转座内横向设置有一轴,该轴与所述旋转座之间焊接固定,在所述轴上套设有一轴管,所述轴管可沿着所述轴同轴旋转,在所述轴管的外壁处焊接有两根主架杆,在两根所述主架杆之间焊接有多根爬梯杆,在两根所述爬梯杆的底部之间焊接有一连杆,在所述支撑部的外侧处设置有一对应所述主架杆用的缺口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下水井道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在两根所述主架杆之间装配有一滑车装置,所述滑车装置可沿着所述主架杆的轴向进行滑移;所述滑车装置包括一板件,在所述板件的板面上穿插有多根轴杆,所述轴杆与所述板件之间焊接固定,通过所述轴杆配合有滑轮,所述滑轮与所述轴杆之间配合有轴承,在所述板件的表面位置处焊接有一置物槽,在所述板件的表面贯穿设置有一穿绳孔,在所述主架杆的外侧位置处设置有一滑轮槽,所述滑轮槽沿着所述主架杆的轴向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下水井道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架杆和爬梯杆均为铝合金材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工程下水井道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支撑部的顶部环形设置有一个以上的插套,在所述插套内安插有旗杆,在所述旗杆的顶部套设有一旗帜。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市政工程下水井道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爬梯杆为实心结构,直径为8mm~12mm。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市政工程下水井道攀爬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轮槽远离所述轴的那一端封闭,当板件向下滑动至极限时,所述滑轮通过所述滑轮槽的下端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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