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深基坑围护体系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5913阅读:633来源:国知局
一种深基坑围护体系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围护体系,具体为一种深基坑围护体系,属于建筑应用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开挖较深及邻近有建筑物者,可用基坑壁支护方法,喷射混凝土护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防护外侧土层进入;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采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天然冷气冻结法开挖等等,基坑对于建筑的发展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目前的基坑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如传统的基坑防水效果做的不好,基坑由于没有做好防水工作,造成建筑的地下室经常出现渗水现象,并且目前的基坑承受压力小,没有良好的抗震效果,并且基坑的制造成本高,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一种深基坑围护体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深基坑围护体系。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深基坑围护体系,包括围护梁和立柱基础,所述围护梁一侧设有围檩,且所述围檩连接斜撑;所述立柱基础顶端设有支撑立柱,且所述支撑立柱一侧固定斜撑;所述围檩底端连接加强梁,且所述围檩底端连接有防水层;所述防水层包括混凝土层以及设置在混凝土层顶端的防腐层,且所述防腐层顶端涂有涂料层;所述支撑立柱顶端和锁口梁之间设有横梁;所述围护梁之间连接角撑。

优选的,所述围护梁一侧设有至少两个围檩,且所述围檩连接的斜撑之间平行。

优选的,所述加强梁位于所述防水层与围护梁连接处的外侧。

优选的,所述涂料层的厚度为50mm。

优选的,所述围护梁与所述支撑立柱平行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围檩底端连接有防水层,使基坑的围护能够有一个良好的防水的作用,连续的防水层与围护梁之间形成封闭的止水帷幕,从而使本实用新型具有很好的止水效果;

2)本实用新型在围护梁外侧设置加强梁,从而大大提高了基坑体系的刚度和强度,因此本实用新型能同时达到止水和挡土的双重效果;

3)本实用新型通过斜撑将支撑立柱与围护梁之间连接在一起,使整个的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整体结构更加的稳定,整体的承载载荷更大;在涂料层与混凝土层之间涂有防腐层,使整体使用寿命更久,并且制造成本低,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安装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水层结构示意图。

图中:1、锁口梁,2、围檩,3、围护梁,4、加强梁,5、防水层,51、涂料层,52、防腐层,53、混凝土层,6、立柱基础,7、支撑立柱,8、斜撑,9、横梁,10、角撑。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所示,一种深基坑围护体系,包括围护梁3和立柱基础6,所述围护梁3一侧设有围檩2,且所述围檩2连接斜撑8;所述立柱基础6顶端设有支撑立柱7,且所述支撑立柱7一侧固定斜撑8;所述围檩2底端连接加强梁4,且所述围檩2底端连接有防水层5;所述防水层5包括混凝土层53以及设置在混凝土层53顶端的防腐层52,且所述防腐层52顶端涂有涂料层51;所述支撑立柱7顶端和锁口梁1之间设有横梁9;所述围护梁3之间连接角撑1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围护梁3一侧设有至少两个围檩2,且所述围檩2连接的斜撑8之间平行,增加整体的承受能力。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加强梁4位于所述防水层5与围护梁3连接处的外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涂料层51的厚度为50mm,使整体的防水效果更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围护梁3与所述支撑立柱7平行设置。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围护梁3作为加劲材料能够大大提高复合桩围护体系的刚度和强度,并且在围护梁3底端外侧设有加强梁4,使整体的承受能力强,施工时,先施工防水层5的混凝土层53,然后,在混凝土层53顶端铺设防腐层52,最后在防腐层52上面涂有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的涂料层51,然后,浇筑围护梁3和围护梁3外侧的加强梁4,与此同时,最后将斜撑8固定好,整体安装完成后,将角撑10进行固定。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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