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273652阅读:3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水渠在人类历史上作为人造以及天然水源的最主要运输(引流)载具(方式)之一,同时与沉淀-过滤-消毒这一系统流程形成近代人们最基本认知的饮用水处理系统。并在农业灌溉以及其他多个生活领域有其广阔的应用,在水利工程中,引水渠通常设置在主渠与分渠之间,用于引导水流的分渠。

现有的引水渠的铺板通常采用普通的水泥板,并利用水泥砂浆进行直接铺设,铺板在水流的冲刷下,极容易发生滑动和移位,养护成本较高,而且不具有移动角度的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包括主支架和旁支架,所述主支架中部设置有空心环,且空心环内壁表面设置有滑槽,所述旁支架通过底部的卡环使其在滑槽中运动,且旁支架的外壁两侧固定安装有横梁,所述横梁上表面的中部设置有横槽,且在横梁的正面设置有螺栓孔,所述横梁外侧的两个螺栓孔内分别设有定位螺栓,其余的螺栓孔内设有夹紧螺栓,所述主支架的底部设置有加强筋阵列,且加强筋阵列之间通过三角板进行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主支架采用十字形结构,所述旁支架采用T字形结构,且横梁与旁支架采用焊接方式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加强筋阵列和三角板均采用碳素钢材料,且加强筋阵列和三角板之间采用螺栓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空心环的圆周半径为5c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通过主支架进行主支撑,其中主支架中部的空心环用于一方面用于与旁支架进行连接,另一方面配合卡环在滑槽内部的运动从而可以实现旁支架的移动,而旁支架的上方的横梁结构用于支撑引水渠铺板,其中的横槽用于固定安装引水渠铺板且采用定位螺栓进行定位,夹紧螺栓进行紧固,并在主支架的下方设置有加强筋阵列,配合有三角板可以有效的实现在水渠中的固定操作,提高装置的稳固性防滑性,有效防止引水渠铺板的滑动和移位,同时大大方便了铺板的施工;该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结构简单,效果明显,成本低廉,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支架;2-旁支架;3-空心环;4-滑槽;5-卡环;6-横梁;7-横槽;8-螺栓孔;9-定位螺栓;10-夹紧螺栓;11-加强筋阵列;12-三角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包括主支架1和旁支架2,所述主支架1中部设置有空心环3,且空心环3内壁表面设置有滑槽4,所述旁支架2通过底部的卡环5使其在滑槽4中运动,主支架1进行主支撑,其中主支架1中部的空心环3用于一方面用于与旁支架2进行连接,另一方面配合卡环5在滑槽4内部的运动从而可以实现旁支架2的移动,且旁支架2的外壁两侧固定安装有横梁6,所述横梁6上表面的中部设置有横槽7,且在横梁6的正面设置有螺栓孔8,所述横梁6外侧的两个螺栓孔8内分别设有定位螺栓9,其余的螺栓孔8内设有夹紧螺栓10,通过而旁支架2的上方的横梁6结构用于支撑引水渠铺板,其中的横槽7用于固定安装引水渠铺板且采用定位螺栓9进行定位,夹紧螺栓10进行紧固,所述主支架1的底部设置有加强筋阵列11,且加强筋阵列11之间通过三角板12进行连接,并在主支架1的下方设置有加强筋阵列,配合有三角板12可以有效的实现在水渠中的固定操作,提高装置的稳固性防滑性。

所述主支架1采用十字形结构,所述旁支架2采用T字形结构,且横梁6与旁支架2采用焊接方式连接,十字结构受力均匀,稳定性强,T字形结构支撑力强;所述加强筋阵列11和三角板12均采用碳素钢材料,且加强筋阵列11和三角板12之间采用螺栓连接;所述空心环3的圆周半径为5cm。

该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使用时,使用者直接将该主支架1覆盖到作业面上,然后利用加强筋阵列11将该主支架11固定,然后,将引水渠铺板分别卡入到横槽7内,采用定位螺栓9进行定位,夹紧螺栓10进行紧固,最后,将各个引水渠铺板之间的缝隙利用水泥砂浆填充,就完成了引水渠铺板的安装和固定,有效防止引水渠铺板的滑动和移位,同时大大方便了铺板的施工;该水利引水渠铺板防滑固定装置结构简单,效果明显,成本低廉,实用性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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