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干式尾矿回采制浆站,其特征在于包括倒圆台状的主槽体,沿此主槽体外圆周延伸出的受料槽,设置在所述主槽体中心的中心泵部,设置在所述主槽体外圆周上的环形轨道,围绕所述中心泵部旋转且与所述环形轨道滚动连接工作部,设置在所述环形轨道下部的一组冲洗水喷头,与所述中心泵部的上端延伸部分相连接的人行桥架,
所述的中心泵部包括中心筒体,设置在此中心筒体内部的立式泵,设置在所述中心筒体顶面的操作平台,设置在此操作平台上的泵支架,设置在此泵支架中心的滑轮,设置在所述中心筒体上部的环套轴承,所述的立式泵通过钢丝绳与所述的滑轮相连接,所述的操作平台的延伸部分与所述的人行桥架相连接,
所述的工作部包括一端通过所述环套轴承与所述中心筒体转动连接的工作桥,设置在此工作桥另一端的轨道轮,与所述工作桥相连接的驱动装置,通过耙架与所述工作桥相连接的刮板,所述的轨道轮与所述的环形轨道滚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尾矿回采制浆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主槽体的锥面上还设有一组隔板,所述的环形轨道支撑在所述的一组隔板上,所述的一组隔板与所述的受料槽侧壁相焊接,将所述的受料槽均分成n个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尾矿回采制浆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倒圆台状的主槽体,其锥面与平面夹角为11°-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尾矿回采制浆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受料槽底面与主槽体的倒圆台顶高度一致,所述受料槽的槽体顶面低于所述工作桥下缘90 mm -11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尾矿回采制浆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立式泵中心线与所述中心筒体中心线重合,所述立式泵的泵底面距离所述主槽体底面190 mm -21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尾矿回采制浆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心筒体为中空筒体,其下部对称开有四个门形洞,所述中心筒体的底端通过螺栓与所述主槽体1底面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式尾矿回采制浆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刮板底面与所述主槽体母线平行、且留有90mm-110mm的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