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风机基础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4410发布日期:2018-11-09 20:48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风机基础结构,适用于陆上风电场风机基础加固工程。



背景技术:

随着风电技术发展及大规模开发,风机单机容量越来越大,叶片越来越长,轮毂高度越来越高,导致传统的实心重力式扩展风机基础越做越大,钢筋混凝土用量越来越多,占用土地面积也越来越多。而且传统的实心重力式扩展 风机基础在安装锚栓时由于空间狭小难以操作,在后期运行维护检修时也比较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造价较低,用地面积较少,便于安装操作且能满足结构安全要求的风机基础结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风机基础结构,其包括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和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所述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的中心具有下方圆柱形凹坑结构,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的中心具有上方圆柱形空心结构,所述下方圆柱形凹坑结构和所述上方圆柱形空心结构同心设置,且所述下方圆柱形凹坑结构的半径大于所述上方圆柱形空心结构的半径,所述风机基础结构还包括有竖直设置的预应力锚栓,所述预应力锚栓穿过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且其上端位于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的上方,其下端位于所述下方圆柱形凹坑结构内。

进一步地,所述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的最大外径小于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的最大外径。利用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和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共同承担上部结构的倾覆力,可减小整个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的最大直径,从而减小风机基础的用地面积。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的最大外径相对较小可以减小基坑下部的开挖尺寸。

进一步地,所述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和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的连接处具有连接钢筋,所述连接钢筋的一部分位于所述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内,另一部分位于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内。

进一步地,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顶部安装有用于覆盖所述上方圆柱形空心结构的盖板,所述盖板的边缘开设有进人孔,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的内壁上设置有爬梯,所述爬梯位于所述进人孔下方。进人孔和爬梯的设置有利于预应力锚栓的安装和后期维护。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风机基础结构具有以下优点:(1)基础内部空心,大大减少了钢筋和混凝土的用量,节省了工程造价;(2)通过下部钢筋混凝土基础分担上部结构的冲切力,同时由上部钢筋混凝土承台和下部钢筋混凝土基础共同承担上部结构的倾覆力,可减小整个基础的最大直径R1,从而减小风机基础的用地面积。(3)由于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内部空心半径r2大于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内部空心半径r1,使得预应力锚栓下端部具有较大的操作空间,便于施工安装及后期运行维护检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风机基础结构的剖面示意;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风机基础结构的剖面示意。

图中:1—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2—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3—连接钢筋、4—预应力锚栓、5—钢爬梯、6—盖板、7—进人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为叙述方便,下文中出现的“上”、“下”、字样,仅表示与附图本身的上、下方向一致,并不对结构起限定作用。

参见图1-2,一种风机基础结构,其包括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2和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1,所述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2的中心具有下方圆柱形凹坑结构,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1的中心具有上方圆柱形空心结构,所述下方圆柱形凹坑结构和所述上方圆柱形空心结构同心设置,且所述下方圆柱形凹坑结构的半径r2大于所述上方圆柱形空心结构的半径r1,所述风机基础结构还包括有竖直设置的预应力锚栓4,所述预应力锚栓4穿过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1,且其上端位于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1的上方,其下端位于所述下方圆柱形凹坑结构内。

所述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2的最大外径R2小于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1的最大外径R1。所述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2和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1的连接处具有连接钢筋4,所述连接钢筋4的一部分位于所述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内,另一部分位于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内。

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1顶部安装有用于覆盖所述上方圆柱形空心结构的盖板6,所述盖板6的边缘开设有进人孔7,所述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1的内壁上设置有爬梯5,所述爬梯5位于所述进人孔下方7。进人孔7和爬梯5的设置有利于预应力锚栓的安装和后期维护。

本实用新型的风机基础结构的施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浇筑下部钢筋混凝土空心基础 ,并在其与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结合面处插入钢筋;(2)浇筑上部钢筋混凝土空心承台;(3)安装风机基础内部连接钢爬梯,安装预应力锚栓;(4)安装风机基础顶部盖板。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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