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轨道接驳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32116阅读:930来源:国知局
一种轨道接驳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轨道接驳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交通需求不断增长,城市轨道交通运能日趋紧张,供需失衡趋势逐渐显现,需要对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路进行延伸。既有线路与新建延伸线路接驳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大动作,一般分三步进行:首先,需要新建延伸线路,其次,将既有线路与新建延伸线路接驳开通,最后,将既有铁路拆除。其目的是把两条轨道线路连接起来,具体实施过程中,既有线路与新建延伸线路的接驳施工难以避免的会对既有线路的正常运营有所干扰,并且对接驳后能否顺利开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既有线路与新建延伸线路接驳在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改造工程中已有部分实例,例如上海地铁2号线东新建延伸工程,完成了在龙阳路与张江高科区间的高架梁上整体道床的接驳工程;北京市北苑东路建设期间,地铁13号线采用修建地铁便线绕行方案,先下行后上行分两次将正线接驳到便线。参照上述轨道接驳施工案例分析可知,现有的城市轨道接驳施工中,新建延伸线路与既有线路多为顺接。对于有预留延伸条件的地铁线路,在车站端头完成接驳相对容易,区间接驳由于需要考虑对既有线路的正常运营和安全运行的影响,施工难度较大。采用区间接驳时,新建延伸线路的形状多为直线段,直线段不需要设置超高,但是当新建延伸线路的形状为曲线段时,接驳施工还要兼顾超高设置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线路与新建延伸线路区间接驳施工的效率、降低对既有线路的干扰和减少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延伸线路和既有线路拨接施工的轨道接驳系统,具体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轨道接驳系统,所述系统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延伸线路和既有线路的区间拨接,所述系统包括第一节点、第二节点、第三节点和第二路段。

所述新建延伸线路包括第一线路和第二线路,所述既有线路包括第三线路和第四线路。

所述第一线路包括所述第二路段和第三路段,所述第三线路包括第一路段和第五路段,所述第四线路包括第四路段、第六路段和第七路段,所述第一节点用于连接所述第一路段与所述第二路段,所述第二节点用于连接所述第二路段与所述第三路段。

所述第三节点用于连接所述第二线路与所述第四路段。

所述第一路段和所述第五路段的连接点为所述第一节点。

所述第四路段和所述第六路段的连接点为所述第三节点,所述第六路段和所述第七路段的连接点为所述第二节点。

所述第一节点包括岔枕和道岔组件,所述岔枕用于承载所述道岔组件,所述道岔组件用于将所述第一路段与所述第二路段或所述第五路段接通。

所述第二节点包括第一钢轨、第一扣件和第一轨枕,所述第一钢轨通过所述第一扣件固定在所述第一轨枕上。

所述第三节点包括第二钢轨、第二扣件和第二轨枕,所述第二钢轨通过所述第二扣件固定在所述第二轨枕上。

所述第二路段铺设有轨排。

进一步地,所述新建延伸线路和所述既有线路的接驳形式为平面

接驳。

更进一步地,所述既有线路的形状为曲线。

再进一步地,所述新建延伸线路的形状为曲线。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节点还包括第一超高调整组件,所述第一超高调整组件压装于所述第一钢轨和所述第一轨枕之间,所述第一超高调整组件包括调高垫板、铁垫板、钢垫板或钢板梁中的一种或几种。

进一步地,所述第三节点还包括第二超高调整组件,所述第二超高调整组件压装于所述第二钢轨和第所述二轨枕之间,所述第二超高调整组件包括调高垫板、铁垫板、钢垫板或钢板梁中的一种或几种。

进一步地,所述铁垫板为正坡铁垫板、平坡铁垫板或负坡铁垫板。

进一步地,所述道岔组件包括滑床板、尖轨、基本轨、间隔铁和第三扣件;所述滑床板设置在所述岔枕面上,用于承托所述尖轨和所述基本轨,所述尖轨放置于滑床板上,与所述滑床板间无扣件联结;所述尖轨与所述基本轨均成对设置,一对所述尖轨以可滑动的方式设置在一对所述基本轨之间,其中一个所述尖轨与其中一个所述基本轨相接时,另一个所述尖轨与另一个所述基本轨脱离;所述尖轨和所述基本轨之间设置有间隔铁,所述基本轨与所述岔枕通过所述第三扣件连接。

实施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结构简单,精度可控,能保证新建延伸线路开通前进行冷滑和热滑的需求,既能提高轨道接驳施工效率,又减少了对既有线路正常运营和安全运行的影响。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轨道接驳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提供的轨道接驳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线路,2-第二线路,3-第三线路,4-第四线路,5-第一节点,6-第二节点,7-第三节点,31-第一路段,12-第二路段,13-第三路段,41-第四路段,32-第五路段,42-第六路段,43-第七路段。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轨道接驳系统,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延伸线路和既有线路拨接施工,包括第一节点5、第二节点6、第三节点7和第二路段12;新建延伸线路和既有线路采用平面接驳形式。既有线路为曲线,包括第三线路3和第四线路4;新建延伸线路为曲线,包括第一线路1和第二线路2。

第一线路1包括第一路段31、第二路段12和第三路段13,第一路段31与第二路段12的连接点为第一节点5,第二路段12与第三路段13的连接点为第二节点6。

第二线路2包括第四路段41和第五路段32,第四路段41和第五路段32的连接点为第三节点7。

第三线路3包括第一路段31和第五路段32,第一路段31和第五路段32的连接点为第一节点5。

第四线路4包括第四路段41、第六路段42和第七路段43,第四路段41和第六路段42的连接点为第三节点7,第六路段42和第七路段43的连接点为第二节点6。

接驳施工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在接驳施工开始前,完成第三路段13和第五路段32的铺轨作业,并尽可能接近第一节点5和第二节点6,特别是预定接驳点范围的轨道施工精度应严格满足要求。

第二步,铺设第一节点5处的道岔,并用勾锁器锁闭尖轨在反位以封闭直向,确保既有的第三线路3的正常运营。道岔组件包括两根尖轨、基本轨、扣件、滑床板和间隔铁等。

第三步,完成第二路段12的轨道铺设并尽可能接近第二节点6,第二节点6在第一线路1的曲线段上,需要设置外轨超高,以保证钢轨顺接。设置超高可通过采用含超高的扣件实现,也可通过在钢轨和轨枕之间压装超高调整组件实现,超高调整组件包括调高垫板、铁垫板、钢垫板或钢板梁,设置超高需要用到一个或多个超高调整组件。

第四步,拆除第四线路4上第二节点6处的钢轨,再铺设钢轨接通第二路段12和第三路段13,安装扣件固定。

第三节点7与第二节点6接驳过程类似,主要区别在于第三节点7在第四线路4的曲线段上,该点处设置过外轨超高,接驳施工时,应将第四线路4上第三节点7处的钢轨和既有的超高调整组件一并拆除,再铺设钢轨接通第四路段41和第五路段32,安装扣件固定。

实施例二: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轨道接驳系统,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延伸线路和既有线路拨接施工,新建延伸线路和既有线路采用平面接驳形式。既有线路为曲线,包括第三线路3和第四线路4;新建延伸线路为直线,包括第一线路1和第二线路2。

第一线路1包括第一路段31、第二路段12和第三路段13,第一路段31与第二路段12的连接点为第一节点5,第二路段12与第三路段13的连接点为第二节点6。

第二线路2包括第四路段41和第五路段32,第四路段41和第五路段32的连接点为第三节点7。

第三线路3包括第一路段31和第五路段32,第一路段31和第 五路段32的连接点为第一节点5。

第四线路4包括第四路段41、第六路段42和第七路段43,第四路段41和第六路段42的连接点为第三节点7,第六路段42和第七路段43的连接点为第二节点6。

接驳施工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在接驳施工开始前,完成第三路段13和第五路段32的铺轨作业,并尽可能接近第一节点5和第二节点6,特别是预定接驳点范围的轨道施工精度应严格满足要求。

第二步,铺设第一节点5处的道岔,并用勾锁器锁闭尖轨在反位以封闭直向,确保既有的第三线路3的正常运营。道岔组件包括两根尖轨、基本轨、扣件、滑床板和间隔铁等。

第三步,完成第二路段12的轨道铺设并尽可能接近第二节点6。

第四步,第四线路4上第二节点6未设置超高,因此该点处接驳施工时,先对第四线路4上的钢轨进行拆解,再铺设钢轨接通第二线路2和第四路段41,安装扣件固定。

第三节点7与第二节点6接驳过程类似,主要区别在于该点在第四线路4的曲线段上,设置有超高,接驳施工时,应将第四线路4上第三节点7处的钢轨和既有的超高调整组件一并拆除,再铺设钢轨接通第二路段12和第三路段13,安装扣件固定。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轨道接驳系统包括以下有益效果,结构简单,精度可控,能保证新建延伸线路开通前进行冷滑和热滑的需求,既能提高轨道接驳施工效率,又减少了对既有线路正常运营和安全运行的影响。

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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