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斜拉桥施工用的传输装置,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斜拉桥PE管及拉索安装可移动式传输装置。
背景技术:
斜拉桥又称斜张桥,是将主梁用许多拉索直接拉在桥塔上的一种桥梁,是由承压的塔、受拉的索和承弯的梁体组合起来的一种结构体系,在这个结构体系中主要包括由主梁、索塔和斜拉索三大部分。斜拉桥主要称重的任务由塔柱负责,塔柱有通过连接在它上面的斜向拉索分担了每一部分桥梁的重量。因此,斜拉索是作为斜拉桥中的中继支撑存在的,斜拉索数量较多时,就能将这些分散,从而延长桥梁寿命。斜拉桥具有可使梁体内弯矩减小,降低建筑高度,减轻了结构重量,节省了材料等优点,使得其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斜拉索的安装工作一般包括牵索上桥、放索、索端挂设、梁端挂设、索力张拉与转换等,在进行牵索上桥和放索时,需要挂索设备进行拖拽,在进行拖拽过程中由于拉索的长度和自身重量使得挂索设备需要较大的功率才能完成。另外,设在斜拉索外侧的PE管进行安装时也需要拖拽,若直接在混凝土桥面上进行拖拽势必会造成PE管外表面磨花,影响PE管外观质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目前技术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方便移动的用于斜拉桥PE管及拉索安装可移动式传输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斜拉桥PE管及拉索安装可移动式传输装置,包括托架和左、右托辊组件,所述左、右托辊组件倾斜设置在托架上,该托辊组件由托辊和托辊轴组成,所述托辊可转动地套装在托辊轴外侧,其通过托辊轴安装在所述托架上。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左、右托辊组件之间的夹角为60°~135°。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托辊外表面上均粘结一层由橡胶或工程塑料制成的防磨层。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托架由支腿、支撑架和横梁组成,所述横梁下表面左右两端分别固定有所述支腿,其上表面中部固定有固定座,所述支撑架下端固定在所述支腿上,其上端与托辊轴上端固定连接,托辊轴下端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
进一步地,所述的支腿和横梁均采用方钢管或矩形管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的固定座采用等边角铁制成,等边角铁两侧边固定在横梁上。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托辊两端设有轴承座,该托辊通过设在轴承座内的轴承与所述托辊轴滚动连接。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托辊结构为内部空心的圆柱体,且其外表面经过抛光处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只要即将需要安装的拉索或PE管放到左、右托辊组件上,在斜拉桥PE管及拉索安装过程起到传输作用,由于本实用新型的托辊通过轴承安装在托辊轴上,将原来拉索和PE管与桥面的滑动摩擦转换成滚动摩擦,减小摩擦力,具有省力的作用,因此可以减小挂索设备的功率,具有节能、节约施工电耗、提高施工效率的效果,并且避免了混凝土桥面磨花PE管的现象,提高PE管的外观质量;另外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易于制作,且制作成本低,而且本实用新型的支腿和横梁均采用方钢管或矩形管制成,而且托辊为内部空心的圆柱体,质量轻,便于移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工作状态参考图之一;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工作状态参考图之二。
图中标号代表的意义为:1、托辊,2、托辊轴,3、固定座,4、横梁,5、支腿,6、支撑架,7、PE管,8、拉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参见图1,一种用于斜拉桥PE管及拉索安装可移动式传输装置,包括托架和左、右托辊组件,所述左、右托辊组件倾斜设置在托架上,该托辊组件由托辊1和托辊轴2组成,所述托辊1可转动地套装在托辊轴2外侧,其通过托辊轴2安装在所述托架上。所述的左、右托辊组件之间的夹角为60°~135°,左、右托辊组件之间的夹角可选择60°、70°、90°、105°、120°或135°等,优选为90°。
所述的托架由支腿、支撑架和横梁组成,所述横梁下表面左右两端分别固定有所述支腿,其上表面中部固定有固定座,所述支撑架下端固定在所述支腿上,其上端与托辊轴上端固定连接,托辊轴下端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
为了减轻本实用新型的重量,所述的支腿和横梁均采用方钢管或矩形管制成。所述的固定座采用等边角铁制成,等边角铁两侧边固定在横梁上。所述的托辊两端设有轴承座,该托辊通过设在轴承座内的轴承与所述托辊轴滚动连接。所述的托辊结构为内部空心的圆柱体,且其外表面经过抛光处理。
实施例2: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本实施例提供的用于斜拉桥PE管及拉索安装可移动式传输装置的托辊外表面上均粘结一层由橡胶或工程塑料制成的防磨层,该防磨层进一步防止托辊外表面磨花PE管外表面。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只需将多台本实用新型传输装置前后排列,将需要挂设的拉索(参见图2)或PE管(参见图3)放在左、右托辊组件上即可,使用便捷。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示例性描述,显然本实用新型具体实现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实用新型的方法构思和技术方案进行的各种非实质性的改进,或未经改进将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