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28774阅读:4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动工具机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前叙部分的电动工具机。
已知的电动工具机,尤其是电动锤,具有一个摆动指作为驱动装置或一个连杆作为用于锤活塞的驱动装置。这种驱动装置例如以曲柄传动装置被公知,其中由驱动装置通过曲柄轴传递的旋转运动被转换成连杆的直线运动。驱动装置和曲柄轴相偶合,尤其是通过齿轮偶合器形式的齿啮合。在钻孔和冲击锤中冲击装置大多基于被连杆驱动的活塞运动或杠杆运动起作用。
在较老式结构的电动锤中还公知具有曲柄摇拐机构的活塞驱动装置。曲柄摇拐传动装置通常包括具有偏心安置的曲柄销的曲柄轴。在此,连杆在结构上与一提升杆组合。为了转换运动方向,曲柄轴与连杆之间的构造为曲柄销达的连接装置在所谓的曲柄摇拐机构中运动。在这种电动锤中使用与偏心装置连接的往复运动的罐形活塞作为冲击装置。与罐形活塞连接的滑杆、活塞本身和冲击器在其中运动的管一体地构成。这种电动锤的质量并不总是令人满意。尤其是曲柄销由于曲柄摇拐机构而承受不利的轴承摩擦。
此外还公知具有罐形活塞冲击装置的电动锤,它包括一个大多用铸钢制成的钢活塞和一个铸造上去的滑杆。借助滑杆进行的运动转换在原理上相应于曲柄摇拐机构的运动转换。但该结构方式不够有利。主要是没有充分考虑该已知电动锤的外观设计观点。
本发明优点 本发明电动工具机、尤其是电动锤包括一个由驱动装置驱动的偏心装置以及一个冲击装置,该冲击装置包括可运动的件,其中这些可运动的件中的至少两个在一个单独的、相对于这些可运动的件和所述偏心装置固定不动的导向缸中移位。尤其是可设置一个活塞和一个冲击器作为可运动的件,其中冲击器已公知的方式通过可被驱动装置驱动的活塞经由气垫激活。活塞和冲击器可以有利地具有相同的直径。这种结构方式的电动锤与已知的具有其它冲击装置的电动锤具有等同的品质。
活塞优选通过驱动体与驱动装置连接。通过本发明结构方式可以有利地缩短电动工具机的结构长度。由此不仅可以考虑新的外观设计观点,而且尤其可以实现电动工具机的细长轮廓,从而同时使重心移位并可达到操作该器具时的更好的安全性。
活塞和驱动体优选通过轴销相互连接。在一个优选实施方式中该轴销的轴销轴线与驱动装置的旋转轴线可以布置得相互成一个角度,优选90°。也可规定,活塞和驱动体一体地构成。
在本发明的扩展构造中,冲击装置纵轴线与驱动装置旋转轴线之间的角度可调节。如果驱动体构造为折弯的杆,则冲击装置纵轴线与驱动装置旋转轴线之间的角度有利地可改变。由此可以实现一种新的外观设计上令人欣赏的结构方式。此外由此可以达到重心的有利移位,其方式是,驱动装置就把手的纵向延伸来看安置在中部。由此可以减小该器具的结构高度,这有利于器具的重量分布并从而有利于其操作。总体来说通过本发明结构方式可实现与已知的电动锤相比更对称的和伸直的结构形式。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中驱动体可以至少部分地用塑料构成。由此可以符合目的地达到重量小的结构方式,这又有利于轻便的、安全的可操作性。
为了偏心装置和驱动体之间的力传递可设置一个曲柄摇拐机构。在上面描述的驱动体折弯的实施方式中曲柄摇拐机构相对于驱动体的纵向延伸侧向偏错,由此又可实现器具的该结构方式的具有新的外观设计观点的有利变型。如果曲柄摇拐机构用塑料构成,可以有利地避免曲柄摇拐机构由于上面描述的高摩擦力而提早损坏。这使得曲柄摇拐机构具有较长寿命,由此产生有利的成本节约。为了进一步避免提早出现磨损,可以在曲柄摇拐机构中设置一个可运动的球。
也可规定,为了偏心装置与驱动体之间的力传递构造一个滑杆。在偏心轴销与该滑杆之间可构造一个滑块,由此有利地抑制或减小不利的摩擦。取代滑块也可想到构造一个相同作用的其它中间元件。
滑杆优选构造成直的。但它也可以具有其它形状。
在一个替换的实施方式中冲击装置构造有罐形冲击器。替换地,也可以使冲击装置构造有罐形活塞,其中通过该罐形活塞可激活罐形冲击器。为了减小该结构形式的重量,罐形活塞优选用轻金属构成。替换地,罐形活塞也可用塑料或轻金属-塑料复合构成。在这种材料性质情况下该器具具有特别长的使用寿命。



本发明的其它实施方式、观点和优点也可从下面借助附图描述的本发明实施例中得知,不依赖于它们在权利要求中的组合,不限制一般性。
附图中示意示出 图1本发明电动工具机的一个实施方式的一个剖面; 图2一个可替换的实施方式的俯视图;和 图3另一可替换的实施方式的一个剖面。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中以纵剖面示出一个电动锤,具有一安置在壳体10中的驱动装置11和一冲击装置12以及一把手13。由驱动装置11驱动一个偏心装置14,其中驱动装置11和偏心装置14以公知方式通过呈齿轮偶合器20形式的齿啮合相互偶合。为了偏心装置14和驱动体18之间的力传递构造一个滑杆32。由驱动装置11传递到偏心装置14上的旋转运动通过滑杆32被转换成驱动体18的直线往复直线运动并传递给冲击装置12。
冲击装置12包括两个构造为活塞15和冲击器16的可运动的件,它们在单独的、相对于这些可运动的件15,16固定不动的导向缸17中可移位。活塞15和冲击器16具有相同的直径22。在活塞15与导向缸17及冲击器16与导向缸17之间各安置一个环形的密封装置30,31。活塞15通过驱动体18与驱动装置11连接。驱动体18构造为折弯的杆,具有折弯部26。驱动体18在其纵向延伸上在折弯部26的前面和后面平行地相互偏错。由此,连接在驱动体18的一个自由端部上的滑杆32相对于安置在驱动体18的另一自由端部上的轴销19侧向错开。驱动体18的上棱边在该区域中大致以导向缸17的上棱边终止。由此可以减小电动锤在把手13区域中的结构长度。驱动体18至少部分地用塑料构成。
驱动体18和活塞15通过轴销19相互连接。轴销19的横向于图示平面构成的轴销轴线和驱动装置11的旋转轴线21布置得相互成一个90°的角度。通过驱动体18的直线往复直线运动在活塞上产生压缩和负压,它们使冲击器16通过气垫29加速。冲击器16将其能量输出给未示出的插入式刀具。
偏心装置14包括一个偏心盘33,该偏心盘通过偏心轴销34与驱动体18连接。偏心轴销34插入滑块35中,以使偏心轴销34与滑杆32之间的摩擦保持尽可能小。滑块35在此在驱动体18的滑杆32中做功。滑杆32具有直的形状。驱动体18的被滑杆32转换的直线往复直线运动在滑杆32为直的的情况下具有正弦曲线。也可规定,滑杆32具有其它形状,其中纵向运动的曲线也相应改变。该替换方案在图1中示出。
在图2中示出一个可替换的实施方式的俯视图,其中单个构件的结构和功能相应于图1。相同的元件标记相同的参考标号。与图1不同,驱动体18和活塞15不是通过轴销19相互连接,而是一体式构成。在此不需要纵向导向。图1中活塞圆柱形构成,与图1不同,图2中的活塞15是盘形的。盘形的活塞15也在其外圆周上具有环形的密封装置31。
图3示出本发明电动锤的另一可替换的实施方式,其结构基本与图1相应,具有圆柱形的活塞15,该活塞通过轴销19与构造为折弯杆的驱动体18连接。冲击装置12构造为罐形活塞27,其中通过该罐形活塞27可激活罐形冲击器28。为了偏心装置14与驱动体18之间的力传递设置一个曲柄摇拐机构23。在该曲柄摇拐机构23中,一个球24可运动。
与图1不同,该驱动体18在其纵向延伸上在折弯部26的前面和后面不是相互平行地构成,而是朝向偏心装置14方向进行一个折转。由此在导向缸17的纵轴线25和驱动装置11的旋转轴线21之间构成一个角度α,它大于90°。该角度α由此可通过驱动体的折弯部26调整。通过所建议的布置,冲击装置12与驱动装置11旋转轴线21之间的角度α可改变。由此可以有利地实现驱动装置11就把手13的纵向延伸来看布置在中部。同时可以减小电动锤尤其是在把手13区域中的结构高度。
这有利于器具的重量分布,该器具由此更便于操作。因此本发明实现一种有利的对称的、伸直的结构形式。由此可以实现一种新的外观设计方案。
权利要求
1.电动工具机,尤其是电动锤,具有一安置在壳体(10)中的驱动装置(11)和一冲击装置(12)以及一把手(13),该电动工具机包括一被驱动装置(11)驱动的偏心装置(14),其中该冲击装置(12)包括一些可运动的件(15,16),其特征在于,这些可运动的件(15,16)中的至少两个在一个单独的、相对于这些可运动的件(15,16)和所述偏心装置(14)固定不动的导向缸(17)中可移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作为可运动的件设置一活塞(15)和一冲击器(16)。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活塞(15)通过构造为单独的结构元件的驱动体(18)与驱动装置(11)连接。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驱动体(18)构造为折弯的杆。
5.如权利要求2至4之一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活塞(15)和驱动体(18)通过一轴销(19)相互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轴销(19)的轴销轴线和驱动装置(11)的旋转轴线(21)布置得成一个角度。
7.如权利要求1,2或4之一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活塞(15)和驱动体(18)一体地构成。
8.如权利要求3至7之一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驱动体(18)至少部分地用塑料构成。
9.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活塞(15)和冲击器(16)具有相同的直径(22)。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为了偏心装置(14)和驱动体(18)之间的力传递设置一曲柄摇拐机构(23)。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在该曲柄摇拐机构(23)中一个球(24)可运动。
12.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导向缸(17)纵轴线(25)与驱动装置(11)旋转轴线(21)之间的角度(α)可调整。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该角度(α)可通过驱动体(18)的折弯部(26)调整。
14.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驱动装置(11)就把手(13)的纵向延伸来看布置在中部。
15.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冲击装置(12)构造为罐形活塞(27),其中通过该罐形活塞(27)可激活罐形冲击器(28)。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动工具机,其特征在于,罐形活塞(28)用轻金属构成。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动工具机,尤其是电动锤,具有一安置在壳体(10)中的驱动装置(11)和一冲击装置(12)以及一把手(13),该电动工具机包括一被驱动装置(11)驱动的偏心装置(14),其中该冲击装置(12)包括一些可运动的件(15,16)。本发明提出,这些可运动的件(15,16)中的至少两个在一个单独的、相对于这些可运动的件(15,16)和所述偏心装置(14)固定不动的导向缸(17)中可移位。
文档编号B25D11/12GK101171103SQ200680015779
公开日2008年4月30日 申请日期2006年3月17日 优先权日2005年5月11日
发明者G·迈克斯纳, J·伦纳茨 申请人: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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