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生产o型圈的原胶条进给装置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o型圈的生产过程,是先将原胶条码放在胶条座上,然后再转移到模具上,然后在进行挤压成型的。现行的0型圈的生产的进料放料工作为人工操作,虽然操作不复杂,但是人工处理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而且工作效率低,无法满足大数量产品生产的工作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是现行的0型圈的生产的进料放料工作为人工操作,虽然操作不复杂,但是人工处理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而且工作效率低,无法满足大数量产品生产的工作需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生产o型圈原胶条进给装置的制备方法,包括底座、传送板、胶条辊、牵引头和切断刀,所述的底座上设有传送板,所述的传送板一侧设有切断刀,所述的切断刀的一侧设有支架,所述的支架内设有胶条辊,所述的牵引头设在传送板上方;
所述的传送板上还设有胶条座,所述底座内设有电机。
进一步的,所述的传送板分为若干个承接板,所述的胶条座安装在承接板上,所述的胶条座一端设有隔板,所述的隔板安装在旋转杆上,所述的旋转杆两端设有齿轮组,所述的齿轮组与电机相连,所述的隔板以旋转杆为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的隔板尾端为锯齿状。
进一步的,所述的底座另一端还设有支撑杆,所述的支撑杆和支架之间设有支撑板,所述的支撑板上设有滑块,所述的滑块下端设有伸缩杆,所述的伸缩杆下端设有牵引头。
进一步的,所述的支架的内侧设有刀架,所述的刀架两端固定在支架上,所述的刀架中间设有板槽,所述的板槽内设有刀柄,所述的刀柄的尾端与切断刀相连,所述的刀架下方设有橡胶板,所述的橡胶板安装在底座上,所述的切断刀与橡胶板相对应。
进一步的,所述的胶条座内设有胶条槽,所述的胶条槽的数量为4-8个。
本发明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1、本发明当传送板将承接板传送至底座上,同时胶条座进入底座时,滑块在支撑板上左右移动,将牵引头带到第一条胶条槽上方,伸缩杆下移并将胶条放入胶条槽内,切断刀将胶条切断,然后传送板再进一步,同时牵引头回牵,重复之前的动作,直到完成一组;该装置自动完成胶条的牵引、放置及切断工作,实现全自动操作,减少人工劳动量,提高工作效率。
2、本发明每当传送板进一步时,齿轮组回转带动隔板上移阻止下一步传送,直到完成胶条放置动作牵引头回牵,才能进行下一步传送,避免了传送与牵引动作出现偏差,影响设备运行。
3、本发明将胶条座设在承接板上,在完成胶条进给之后,可以直接取出胶条座,进行下一步加工步骤,方便快捷,易拆卸。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用于生产o型圈的原胶条进给装置的制备方法的俯视图
图2是一种用于生产o型圈的原胶条进给装置的制备方法的侧视图
图中:
1、底座2、传送板3、胶条座
4、刀架5、胶条辊6、隔板
7、齿轮组8、支撑板9、滑块
10、伸缩杆11、牵引头12、切断刀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生产o型圈的原胶条进给装置,包括底座1、传送板2、胶条辊5、牵引头11和切断刀12,所述的底座1上设有传送板2,所述的传送板2一侧设有切断刀12,所述的切断刀12的一侧设有支架,所述的支架内设有胶条辊5,所述的牵引头11设在传送板2上方;
所述的传送板2上还设有胶条座3,所述底座1内设有电机。
所述的传送板2分为若干个承接板,所述的胶条座3安装在承接板上,所述的胶条座3一端设有隔板6,所述的隔板6安装在旋转杆上,所述的旋转杆两端设有齿轮组7,所述的齿轮组7与电机相连,所述的隔板6以旋转杆为中心线对称设置,所述的隔板6尾端为锯齿状。
所述的底座1另一端还设有支撑杆,所述的支撑杆和支架之间设有支撑板8,所述的支撑板8上设有滑块9,所述的滑块9下端设有伸缩杆10,所述的伸缩杆10下端设有牵引头11。
所述的支架的内侧设有刀架4,所述的刀架4两端固定在支架上,所述的刀架4中间设有板槽,所述的板槽内设有刀柄,所述的刀柄的尾端与切断刀12相连,所述的刀架4下方设有橡胶板,所述的橡胶板安装在底座1上,所述的切断刀12与橡胶板相对应。
所述的胶条座3内设有胶条槽,所述的胶条槽的数量为4-8个。
一种用于生产o型圈原胶条进给装置的制备方法的工作原理:
当传送板2将承接板传送至底座1上,同时胶条座3进入底座1时,滑块9在支撑板8上左右移动,将牵引头11带到第一条胶条槽上方,伸缩杆10下移并将胶条放入胶条槽内,切断刀12将胶条切断,然后传送板2再进一步,同时牵引头11回牵,重复之前的动作,直到完成一组进给;在进给过程中,每当传送板2进一步时,齿轮组7回转带动隔板6上移阻止下一步传送,直到完成胶条放置动作牵引头11回牵,才能进行下一步传送。
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可以直接将传送板2与压制模座相连,将原胶条直接自动牵引至压制模座上,进行压制。
以上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专利涵盖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