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存放轻质型材的新型便携式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17609阅读:44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存放轻质型材的新型便携式支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支架,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用于存放轻质型材的新型便携式支架。



背景技术:

目前,现场大多的型材都是叠加多层堆放,此方式不仅占地面积大,而且在取用型材时不便于操作。由于型材直接与地面接触,极易与雨水接触,造成型材腐蚀。同时,型材之间容易产生相对位移和挤压,加大了型材的损耗率。当型材堆放过高时,易发生坍塌事故,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除此种方式外,现场还常采用将型材放置于型材支架上,传统的型材支架外形笨重,移动困难,焊接工作量大,施工难度高,且容易出现变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存放轻质型材的新型便携式支架,型材存放快速便捷、有序、减少存放空间,且降低型材损耗率。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存放轻质型材的新型便携式支架,由支架本体构成,所述支架本体包括基座,每个所述基座顶部设置有首尾相连的支撑模块,水平相邻两个所述基座之间设置有横杆,水平相邻两个所述支撑模块之间设置有横杆;

每个所述基座包括底板和设置于底板上的立管,所述立管外部套设有两侧向上弯折的第一支撑板,所述第一支撑板向上弯折的两端分别且设置有用于卡接横杆的卡槽;

每个所述支撑模块包括支撑管,所述支撑管外部套设有两侧向上弯折的第二支撑板,所述第二支撑板向上弯折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用于卡接横杆的卡槽。

所述第一支撑板对称设置有轴向通孔,所述第二支撑板对称设置有轴向通孔。

所述横杆两端分别设置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与第一支撑板的轴向通孔卡接,所述连接柱与第二支撑板的轴向通孔卡接。

所述支撑管下部分内径大于其上部分外径,所述支撑管下部分内径大于立管上部分外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中,搭接式的设计可进行横向及纵向的空间拓展,提高料场的空间利用率;

(2)本实用新型可按不同类型的轻质型材分类排放,解决型材摆放杂乱无章的问题,同时增强型材排列的稳固程度,大大减少安全生产隐患;

(3)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轻便小巧,可现场随机使用,同时可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反复拆卸,安装灵活方便,如同搭接积木一般简单易行;

(4)本实用新型能够有效降低型材损耗率,减少型材支架制作成本,降低焊接工作难度;

(5)本实用新型在取用型材时操作简便,减少现场操作人员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无应用限制,可在轻质型材存放需求的所有领域应用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基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中支撑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基座;1-1底板;1-2立管;1-3第一支撑板;

2支撑模块;2-1支撑管;2-2第二支撑板;

3横杆;3-1连接柱;4卡槽;5通孔;6型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如图1至图4所示,一种用于存放轻质型材的新型便携式支架,由支架本体构成,所述支架本体包括处于同一平面的多个基座1,至少设置四个基座1,每个所述基座1顶部设置有首尾相连的多个支撑模块2,水平相邻两个所述基座1之间设置有横杆3,水平相邻两个所述支撑模块2之间设置有横杆3。所述基座1、支撑模块2和横杆3均可采用工程余料进行加工制作。

每个所述基座1包括底板1-1,所述底板1-1上垂直焊接有立管1-2,所述立管1-2外部套设焊接有两侧向上弯折的第一支撑板1-3,所述第一支撑板1-3向上弯折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用于卡接横杆3的卡槽4,所述第一支撑板1-3对称设置有轴向通孔5。

每个所述支撑模块2包括支撑管2-1,所述支撑管2-1外部套设焊接有两侧向上弯折的第二支撑板2-2,所述第二支撑板2-2向上弯折的两端分别且设置有用于卡接横杆3的卡槽4,所述第二支撑板2-2对称设置有轴向通孔5。所述支撑管2-1下部分内径大于其自身上部分外径,所述支撑管2-1下部分内径大于立管1-2上部分外径。

所述横杆3两端分别设置有连接柱3-1,所述连接柱3-1与第一支撑板1-3的轴向通孔5卡接,所述连接柱3-1与第二支撑板2-2的轴向通孔5卡接。

使用时,摆放一层基座1,在相邻基座1之间连接横杆3,放置一层型材6,在底座层上连接一层支撑模块2,相邻支撑模块2之间连接横杆3,放置一层型材6,再依次向上连接一层支撑模块2,相邻支撑模块2之间连接横杆3,再放置一层型材6,以此类推,直至将型材6摆放完整。另外,可将不同类型的型材6分类排放。

本实用新型已应用于垦利16-1-6钻井项目,应用效果良好。

尽管上面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功能和工作过程,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还可以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