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智能冲床的专用工业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79961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智能冲床的专用工业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应用于智能冲床的专用工业机器人,属于工业机器人领域。



背景技术:

工业机器人是面向工业领域的多关节机械手或多自由度的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是自动执行工作的机器装置,是靠自身动力和控制能力来实现各种功能的一种机器。它可以接受人类指挥,也可以按照预先编排的程序运行,现代的工业机器人还可以根据人工智能技术制定的原则纲领行动。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0920175002.9的一种工业机器人,其包括电动机、由所述电动机驱动的轴、与所述电动机连接并且基于所述电动机的输出产生检测信号的检测器和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包括产生用于控制所述电动机的参考信号的主计算机和用于将所述检测信号或所述参考信号与预先设定的阈值范围比较并且根据比较结果产生安全信号的位置安全控制器。通过在机器人本体上省略机械限位开关,带来如下技术效果:(1)降低机器人的制造成本和维护成本;(2)提高了机器人的灵活性较低;(3)节省了机械制动部件占据的额外空间;(4)在生产中容易替换机器人。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应用于智能冲床的专用工业机器人,其结构包括固定底盘、旋转底座、固定臂、驱动装置、一号旋转臂、二号旋转臂、三号旋转臂、夹取旋转头、夹取夹板,所述固定底盘设于旋转底座下方,所述旋转底座与固定臂活动连接,所述固定臂与一号旋转臂活动连接,所述驱动装置设于一号旋转臂侧面,所述一号旋转臂与二号旋转臂活动连接,所述二号旋转臂与三号旋转臂活动连接,所述夹取旋转头设于三号旋转臂前方,所述夹取夹板与夹取旋转头活动连接,所述固定底盘设有固定连接螺栓孔,所述固定连接螺栓孔设于固定底盘四个角,所述旋转底座设有提把手、侧面花纹,所述提把手设于旋转底座侧面,所述侧面花纹设于旋转底座侧面,所述固定臂设有固定轴,所述固定轴设于固定臂上方,所述一号旋转臂设有一号关节,所述一号旋转臂通过一号关节与二号旋转臂活动连接,所述二号旋转臂设有二号关节,所述二号旋转臂通过二号关节与三号旋转臂活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夹取夹板设有内夹取柱、外夹取柱。

进一步的,所述内夹取柱设于夹取夹板内表面,所述外夹取柱设于夹取夹板外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装置设有伺服电机。

进一步的,所述伺服电机设于驱动装置内部。

本实用新型将一种应用于智能冲床的专用工业机器人,通过设有内夹取柱、外夹取柱,实现了该工业机器人能从内部,外部多方位夹取工件。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应用于智能冲床的专用工业机器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伺服电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固定底盘-1、旋转底座-2、固定臂-3、驱动装置-4、一号旋转臂-5、二号旋转臂-6、三号旋转臂-7、夹取旋转头-8、夹取夹板-9、固定连接螺栓孔-10、提把手-20、侧面花纹-21、固定轴-30、一号关节-50、二号关节-60、内夹取柱-90、外夹取柱-91、伺服电机-40。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应用于智能冲床的专用工业机器人,其结构包括固定底盘1、旋转底座2、固定臂3、驱动装置4、一号旋转臂5、二号旋转臂6、三号旋转臂7、夹取旋转头8、夹取夹板9,所述固定底盘1设于旋转底座2下方,所述旋转底座2与固定臂3活动连接,所述固定臂3与一号旋转臂5活动连接,所述驱动装置4设于一号旋转臂5侧面,所述一号旋转臂5与二号旋转臂6活动连接,所述二号旋转臂6与三号旋转臂7活动连接,所述夹取旋转头8设于三号旋转臂7 前方,所述夹取夹板9与夹取旋转头8活动连接,所述固定底盘1设有固定连接螺栓孔10,所述固定连接螺栓孔10设于固定底盘1四个角,所述旋转底座2设有提把手20、侧面花纹21,所述提把手20设于旋转底座2侧面,所述侧面花纹21设于旋转底座2侧面,所述固定臂3设有固定轴30,所述固定轴30设于固定臂3上方,所述一号旋转臂5设有一号关节50,所述一号旋转臂5通过一号关节50与二号旋转臂6活动连接,所述二号旋转臂6设有二号关节60,所述二号旋转臂6通过二号关节60与三号旋转臂7 活动连接,所述夹取夹板9设有内夹取柱90、外夹取柱91,所述内夹取柱 90设于夹取夹板9内表面,所述外夹取柱91设于夹取夹板9外表面,所述驱动装置4设有伺服电机40,所述伺服电机40设于驱动装置4内部。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设有内夹取柱90、外夹取柱91,实现了该工业机器人能从内部,外部多方位夹取工件。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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