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巡视灭火两用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92920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一种巡视灭火两用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设备和消防装置,尤其涉及一种巡视灭火两用机器人。



背景技术:

人工智能机械,就是我们俗称的机器人(Robot),它既可以让人类直接操控,也可以执行预先编写上传的指令,还可以按照以人工智能技术制定的基础原则自行运作,其任务是协助人类生产、运输或代替人类在比较恶劣、危险的环境下工作。

如今社会,人们最注重的就是自身和财物的安全,而危险却又无时无刻存在,特别是一些由于空间过小或者出于安全原因,不适合安排工作人员去进行巡视监察的地方场所,一旦发生火灾,除了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意以外,还有可能对周围的居民群众的生命造成威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提供一种既能代替人工进行巡视监察的工作,节省人力资源,同时还能在检测到火灾的情况下,自动停止巡视监察,并移动到火灾地点进行灭火的巡视灭火两用机器人。

本技术方案:一种巡视灭火两用机器人,包括滚动底座和设置在滚动底座上的机器人本体,所述滚动底座内部设置有电动机和蓄电池,前方顶端设置有烟感应口和火源感应口,所述机器人本体内部设置有无线遥控接收单元,控制单元,信息储存单元和储存干冰的灭火器,所述机器人本体的顶端设置有机器人头部,所述机器人头部设置有信息采集单元,所述滚动底座与机器人本体通过双节连杆连接,所述双节连杆的两端分别与滚动底座和机器人本体铰接,所述机器人头部与机器人本体通过传动轴连接,所述控制单元分别与电动机、蓄电池、烟感应口、火源感应口、无线接收单元、信息储存单元和传动轴连接。

进一步,为了能扩大巡视监察的角度和在遇到火灾时能够有效进行灭火,所述的双节连杆和传动轴通过伺服电机驱动,可以自行调节,所述的伺服电机与控制单元连接。

进一步,所述的控制单元采用PLC控制,PLC技术抗干扰能力强,功能完善,实用性强。

进一步,所述的信息采集单元为前后两个IPC微型摄像头,可全方位进行拍摄监察。

进一步,所述的火源感应口采用多重红外线感应,能够瞬间感应到发生的火灾,减少灭火的时间,更有效的控制火源。

进一步,所述的滚动底座后方设置有按钮控制开关,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可关闭电源,节省能源消耗。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通过PLC控制技术,实现智能自动化代替人工进行巡视监察的工作,节省人力资源,同时可以配合烟感应和火源感应技术,还能在检测到火灾的情况下,自动停止巡视监察,并移动到火灾地点进行灭火。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左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后视图。

附图标记:

滚动底座1、火源感应口2、烟感应口3、双节连杆4、机器人本体5、传动轴6、机器人头部7、蓄电池8、电动机9、伺服电机10、控制单元11、信息储存单元12、储存干冰的灭火器13、无线遥控接收单元14、信息采集单元15、按钮控制开关16。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所述实施例。

根据图1至图3所示,巡视灭火两用机器人包括滚动底座1和设置在滚动底座上的机器人本体5,滚动底座1内部设置有电动机9和蓄电池8,前方顶端设置有烟感应口3和火源感应口2,火源感应口采用多重红外线感应,机器人本体5内部设置有无线遥控接收单元14,控制单元11,信息储存单元12和储存干冰的灭火器13,机器人本体5的顶端设置有机器人头部7,机器人头部7设置有信息采集单元15,信息采集单元为前后两个IPC微型摄像头,滚动底座1与机器人本体5通过双节连杆4连接,双节连杆4的两端分别与滚动底座1和机器人本体5铰接,机器人头部7与机器人本体5通过传动轴6连接,双节连杆4和传动轴6 通过伺服电机10驱动,可以自行调节,控制单元11分别与电动机9,蓄电池8,有烟感应口 3,火源感应口2,无线遥控接收单元14,信息采集单元15,信息储存单元12和传动轴6连接。

根据图1至图3所示,通过编写和上传PLC程序,控制单元11就会发出指令,使蓄电池8工作,驱动电动机9,根据PLC程序所编排的路线规划,停留时间的长短实现对应的全方位巡视监察。

根据图1至图3所示,当某个地点发生火灾时,火源感应口2的红外线感应和烟感应口 3能够迅速发送信号给控制单元11,命令其停止巡视监察,前往发生火灾的地点,然后储存干冰的灭火器13会自动喷出,进行灭火,在灭火的过程中,还能够根据火源的大小情况自动调节双节连杆4,选取最佳的扑灭点,减少干冰的消耗,缩短灭火的时间,火被扑灭后,储存干冰的灭火器13会自动关闭,同时会发送信号给控制单元11,命令其继续执行巡视监察的工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熟悉此项技术者,运用本实用新型的原则及技术特征,所作的各种变更及装饰,皆应涵盖于本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保护范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