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断桥门窗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32140发布日期:2018-06-08 19:09阅读:24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断桥门窗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人民条件的不断改善和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一种新型的门窗悄然应用到楼房上面,大大降低了温度的传导,具有很好的保温效果和机械强度,这就是铝合金断桥门窗,这种门窗具有美观、大方、密封保湿性能好、寿命长等诸多优点,但是,在安装断桥门窗时难以定位,需要另个人辅助才能安装上,造成安装过程中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安装过程中难以定位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断桥门窗定位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断桥门窗定位装置,包括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上表面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的两侧对称设有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套筒,所述套筒与固定板转动连接,所述套筒内部滑动插装有连接杆,所述套筒上设有锁紧螺栓,所述锁紧螺栓的一端贯穿套筒且端部卡在连接杆表面,所述连接杆远离套筒一端的端部水平连接有吸盘,所述套筒与安装槽之间的固定板上垂直连接有限位挡板,所述固定板的底部安装槽的两端对称设有夹持装置,所述夹持装置包括夹板,所述夹板垂直固定安装在滑座底部,所述滑座水平滑动安装在滑槽内部,所述滑槽开设在固定板底部,所述滑槽内部水平设有螺杆,所述螺杆的一端转动连接在滑槽内部底端,所述螺杆的另一端分别贯穿滑座与固定板且端部固定连接有螺母,所述滑座与螺杆之间通过螺纹连接,两个所述夹板相互靠近的一侧均设有缓冲装置。

优选的,所述缓冲装置包括两个T型杆,两个所述T型杆一端分别贯穿夹板上的两个通孔且端部共同固定连接有缓冲板,所述缓冲板与T型杆之间垂直设置,所述T型杆上均套设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夹板与缓冲板上。

优选的,所述缓冲板远离T型杆的一侧铺设有橡胶垫,所述橡胶垫上开设有防滑纹。

优选的,所述螺母呈T型设置。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断桥门窗定位装置,有益效果在于:通过夹持装置将固定板固定在墙壁上,再将断桥门窗放置在安装槽内,使用固定机构固定即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方便调节,定位准确,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断桥门窗定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固定板1、滑座2、通孔3、橡胶垫4、缓冲板5、T型杆6、安装槽7、螺杆8、弹簧9、螺母10、限位挡板11、套筒12、锁紧螺栓13、夹板14、连接杆15、吸盘16、滑槽1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一种断桥门窗定位装置,包括固定板1,固定板1的上表面开设有安装槽7,安装槽7的两侧对称设有固定机构,固定机构包括套筒12,套筒12与固定板1转动连接,套筒12内部滑动插装有连接杆15,套筒12上设有锁紧螺栓13,锁紧螺栓13的一端贯穿套筒12且端部卡在连接杆15表面,连接杆15远离套筒12一端的端部水平连接有吸盘16,套筒12与安装槽7之间的固定板1上垂直连接有限位挡板11,固定板1的底部安装槽7的两端对称设有夹持装置,夹持装置包括夹板14,夹板14垂直固定安装在滑座2底部,滑座2水平滑动安装在滑槽17内部,滑槽17开设在固定板1底部,滑槽17内部水平设有螺杆8,螺杆8的一端转动连接在滑槽17内部底端,螺杆8的另一端分别贯穿滑座2与固定板1且端部固定连接有螺母10,螺母10呈T型设置,滑座2与螺杆8之间通过螺纹连接,两个夹板14相互靠近的一侧均设有缓冲装置;将断桥门窗安放在安装槽7内部,松开锁紧螺栓13,调节连接杆15与套筒12的长度,调节好以后,在使用锁紧螺栓13锁紧,吸盘16对断桥门窗进行吸附固定;再将两个夹板14夹持在墙壁的两侧,扭动螺母10,螺杆8旋转,滑座2在滑槽17内移动,直至夹板14与墙壁夹紧为止,精准的对断桥门窗进行定位。

缓冲装置包括两个T型杆6,两个T型杆6一端分别贯穿夹板14上的两个通孔3且端部共同固定连接有缓冲板5,缓冲板5与T型杆6之间垂直设置,T型杆6上均套设有弹簧9,弹簧9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夹板14与缓冲板5上,缓冲板5远离T型杆6的一侧铺设有橡胶垫4,橡胶垫4上开设有防滑纹;夹板14在夹紧过程中缓冲板5受到压力推动T型杆6,T型杆6在通孔3内部移动,弹簧9呈压缩状态,这样可以有效提高夹板的使用寿命;同时橡胶垫4可以增加缓冲板5与墙壁的摩擦力,避免在夹持过程中产生移动,影响定位精准度。

实施方式:通过夹持装置将固定板1固定在墙壁上,再将断桥门窗放置在安装槽内,使用固定机构固定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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