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收集模切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87490发布日期:2018-08-17 19:26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复合纸产品加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自动收集模切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模切机加工复合纸材料的产品,大多通过上模、下模直接冲切带状的复合纸(复合纸如图1所示),冲切出预设形状的复合纸产品。然而,由于复合纸材料的纸质特性,在冲切完成后,冲切处还存在毛边,导致冲切出的复合纸产品很多还会粘在废边上(如图2所示),不能完全分离,通常需要人工进行分离,再进行收集复合纸产品,生产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自动收集模切机,以使自动收集完成冲切的复合纸产品。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出了一种自动收集模切机,包括上模、下模以及控制上模冲切的冲切气缸,还包括拉料机构、卡料辊、收集箱、卷料辊,其中,

拉料机构对应设于下模的一侧,拉料机构包括旋转气缸、主动辊、从动辊及拉料支架,主动辊与从动辊均活动的设于拉料支架上,从动辊与主动辊相对设置;旋转气缸与主动辊的一端连接,用于驱动主动辊旋转;

收集箱设于拉料机构的拉料方向的一侧;卡料辊设于收集箱的拉料方向的一侧上方对应位置,卡料辊的两端对应直径大于中部对应直径,卡料辊中部的宽度小于待加工的复合纸的宽度;

卷料辊活动的设于拉料支架上,且卷料辊的轴与主动辊的另一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通过提出一种自动收集模切机,包括上模、下模、冲切气缸、拉料机构、卡料辊、收集箱及卷料辊,通过采用卷料辊收集废边以及采用卡料辊收窄废边的一端使废边变形,从而使废边与冲切出的复合纸产品分离,解决了废边与复合纸产品相粘的问题,进而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的复合纸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现有技术的复合纸冲切后产生的废边与复合纸产品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自动收集模切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自动收集模切机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卡料辊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复合纸10

废边11

复合纸产品12

上模20

下模30

冲切气缸40

拉料机构50

旋转气缸51

主动辊52

从动辊53

拉料支架54

卡料辊60

收集箱70

卷料辊80。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结合,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若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若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请参照图3~图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自动收集模切机包括上模20、下模30、冲切气缸40、拉料机构50、卡料辊60、收集箱70、卷料辊80。

上模20、下模30的刀口形状与待加工的复合纸产品12形状对应。冲切气缸40驱动上模20进行冲切。

拉料机构50对应设于下模30的一侧,拉料机构50包括旋转气缸51、主动辊52、从动辊53及拉料支架54。主动辊52与从动辊53均活动的设于拉料支架54上,从动辊53与主动辊52相对设置(即从动辊53与主动辊52设置为对辊结构)。旋转气缸51与主动辊52的一端连接,用于驱动主动辊52旋转。

收集箱70设于拉料机构50的拉料方向的一侧。卡料辊60设于收集箱70的拉料方向的一侧上方对应位置,请参照图5,卡料辊60的两端对应直径大于中部对应直径,卡料辊60中部的宽度小于待加工的复合纸10的宽度。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卡料辊60用于使废边11一端收窄,进而使废边11变形导致废边11中的复合纸产品12与废边11分离,从而在重力的作用下,复合纸产品12掉入收集箱70,完成收集。

卷料辊80活动的设于拉料支架54上,且卷料辊80的轴与主动辊52的另一端连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卷料辊80直接与主动辊52连接,继实现同步驱动,又简化了结构。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工作原理为:使用前,将成卷的复合纸10(复合纸10为带状)拉出置于上模20及下模30之间,复合纸10一端穿过主动辊52与从动辊53之间,再绕过卡料辊60,将复合纸10一端固定于卷料辊80上;使用时,冲切气缸40驱动上模20进行冲切,拉料机构50拉动复合纸10冲切后形成的废边11以及复合纸产品12;卡料辊60使废边11收窄变形,复合纸产品12与废边11分离并掉落进入收集箱70;废边11绕过卡料辊60后,被卷料辊80同步进行收集。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范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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