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水下切割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43892发布日期:2019-11-15 22:47阅读:519来源:国知局
一种水下切割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下切割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水下切割机器人。



背景技术:

锚链是广泛用于船舶停泊以及连接固定各种海洋结构物的重要工件,其效果在水下工程建造中显而易见;但是现有的技术偶尔会导致锚链衔接出现错误或偏差,导致工程无法快速继续动工,进而影响整体的生产发展过程,传统的切割作业工作是通过人工下潜至水下完成,因为作业深度大、水压大、水流急、作业风险高、工作效率低,因此,亟待设计出一种新工具用于方便地切割水下的锚链以便于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水下切割机器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一种水下切割机器人,包括机身外壳,所述机身外壳的前侧设有防水摄像头和第一机械臂,所述第一机械臂的前端设有切割机构,所述机身外壳的两侧均设有双向螺旋桨和第二机械臂,所述第二机械臂的前端设有夹具,所述机身外壳内设有电源及控制处理模块。

进一步地,所述夹具和第一机械臂之间设有衔接支座,所述衔接支座上设有竖直导轨,所述夹具滑动连接在竖直导轨上。

进一步地,所述切割机构为电圆锯和中转电箱,所述中转电箱与第一机械臂的前端连接,所述电圆锯的后端与中转电箱的前端部分嵌套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双向螺旋桨包括一个竖直朝向的螺旋桨和一个水平朝向的螺旋桨。

进一步地,所述机身外壳上设有适于放置第二机械臂的滑槽。

进一步地,所述机身外壳的两侧设有手提横杆。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水面上的操作人员通过控制处理模块控制机器人的运动,在防水摄像头的配合下,使机器人前进至指定位置,同时控制第二机械臂和夹具,使其向着目标物靠近并夹紧目标物,然后通过控制第一机械臂来调整切割机构的位置,最后确定切割的方向并进行水下切割工作,各部件协同配合,方便高效。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水下切割机器人,其包括机身外壳1,机身外壳1的前侧设有防水摄像头2和第一机械臂3,第一机械臂3的前端设有切割机构4,机身外壳1的两侧均设有双向螺旋桨5和第二机械臂6,双向螺旋桨5包括一个竖直朝向的螺旋桨和一个水平朝向的螺旋桨,第二机械臂6的前端设有夹具7,机身外壳1内设有电源及控制处理模块8,电源及控制处理模块8与机身外壳1的内部结构相互紧密固定,以免在切割过程中受到影响而移动,电源分别与防水摄像头2、第一机械臂3、切割机构4、双向螺旋桨5、第二机械臂6、夹具7以及控制处理模块8电连接以提供电能,使其运作,控制处理模块8则与外部的控制端无线连接,因此操作人员可以在水面上或岸上通过控制端发送操作指令到控制处理模块8,控制处理模块8进行信号的转化处理,从而对各部件进行控制已开展工作。

具体地,水面上的操作人员通过控制处理模块8启动双向螺旋桨5以控制机器人的运动,在防水摄像头2的配合下,使机器人前进至指定的工作位置,同时控制第二机械臂6和夹具7,使其向着目标物靠近并夹紧目标物,然后通过控制第一机械臂3来调整切割机构4的位置,最后确定切割的方向并启动切割机构4,各部件协同配合,方便高效地进行水下切割工作。待切割工作完成后,控制双向螺旋桨5的运转从而使机器人返回至水面以待操作人员对其进行回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夹具7和第一机械臂3之间设有衔接支座9,衔接支座9与第一机械臂3的前端焊接固定并形成一整体,衔接支座9上设有竖直导轨,夹具7滑动连接在竖直导轨上,从而可进行纵向移动,以调整到合适的夹取状态。其中,夹具7包括两块金属夹板,两块金属夹板分别与衔接支座9嵌套连接在一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切割机构4为电圆锯41和中转电箱42,中转电箱42与第一机械臂3的前端连接,电圆锯41的后端与中转电箱42的前端部分嵌套连接,电源通过中转电箱42对电圆锯41进行供电,电圆锯41的外部罩设有防护罩,该防护罩具有缺口以便电圆锯41对目标物进行切割。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机身外壳1上设有适于放置第二机械臂6的滑槽。这样,即可在非工作状态下将两侧的第二机械臂6收入至滑槽中,节省空间;在工作状态下可将滑槽中放置的第二机械臂6拉出,进行整体长度的延伸,满足工作要求。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机身外壳1的两侧设有手提横杆10,手提横杆10的两端与机身外壳1焊接固定,手提横杆10和机身外壳1之间留有空隙,因此,待机器人完成水下切割工作并返回至水面上时,操作人员可以直接用手抓住手提横杆10或采用工具勾住手提横杆10,从而进行回收。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述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作出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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