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PM2.5防护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35785阅读:728来源:国知局
一种PM2.5防护罩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日常生活领域,具体为一种PM2.5防护罩。



背景技术: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其粒径过小不易被呼吸道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和肺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并引发其他疾病。同时PM2.5粒径小,其表面易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因而对人体造成多种健康的威胁。

遇到雾霾天气,人们出行时往往需要佩戴PM2.5口罩;而现有的PM2.5 口罩结构简单,佩戴起来不舒适,口罩与鼻孔之间过紧,导致呼吸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PM2.5防护罩,佩戴舒适,呼吸效果好,能够有效防止PM2.5吸入体内,有利于人体的健康,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配套使用的口罩1和呼吸器2,所述呼吸器2与口罩1之间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呼吸器 2包括呼吸器主体201;所述呼吸器主体201上设置有鼻腔202;所述鼻腔 202的外端设置有PM2.5过滤膜203。

进一步的,所述口罩1包括罩体101和挂耳102;所述罩体101上设置呼吸口105;所述罩体101在位于呼吸口105的外端设置有环形的固定座 103;所述固定座103的外壁上设置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槽内设置有密封圈104。

进一步的,所述呼吸器主体201上设置有环形的槽口208;所述固定座 103设置在槽口208内,并与呼吸器主体201通过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呼吸器主体201上设置有多个倾斜的出气孔204;所述出气孔204与鼻腔202贯通;所述出气孔204的末端设置有喇叭孔205;所述喇叭孔205的末端设置有挡网207;所述喇叭孔205内设置有活塞206;所述活塞206为球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PM2.5防护罩,佩戴舒适,呼吸效果好,能够有效防止PM2.5吸入体内,有利于人体的健康,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1、出气孔的设置能够使人体呼气时更加顺畅,使呼吸更加舒适。

2、呼吸器内设置有喇叭孔与活塞,在人体在吸气时,活塞能够可以将出气孔关闭,避免雾霾被吸入体内。

3、密封圈的设置,能够防止呼吸器松动,同时可以确保密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口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呼吸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述文字标注表示为:1、口罩;2、呼吸器;101、罩体;102、挂耳;103、固定座;104、密封圈;105、呼吸口;201、呼吸器主体;202、鼻腔;203、PM2.5过滤膜;204、出气孔;205、喇叭孔;206、活塞;207、挡网;208、槽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为:它包括配套使用的口罩 1和呼吸器2,所述呼吸器2与口罩1之间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呼吸器2包括呼吸器主体201;所述呼吸器主体201上设置有鼻腔202;所述鼻腔202 的外端设置有PM2.5过滤膜203。

优选的,所述口罩1包括罩体101和挂耳102;所述罩体101上设置呼吸口105;所述罩体101在位于呼吸口105的外端设置有环形的固定座103;所述固定座103的外壁上设置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槽内设置有密封圈104。

优选的,所述呼吸器主体201上设置有环形的槽口208;所述固定座 103设置在槽口208内,并与呼吸器主体201通过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呼吸器主体201上设置有多个倾斜的出气孔204;所述出气孔204与鼻腔202贯通;所述出气孔204的末端设置有喇叭孔205;所述喇叭孔205的末端设置有挡网207;所述喇叭孔205内设置有活塞206;所述活塞206为球形。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而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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