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4709阅读:285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激光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用激光标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信息条码及生产批号已经非常普遍,但是,现有激光标记设备的激光标记速度不快,特别是例如快速消费品行业等追求产量的行业,由于标记速度不高,影响了产能,成为行业的瓶颈;同时快速消费品行业对生产环境要求很高,因此需要一种全新的激光标记设备,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可对多个产品进行快速、高效的激光标记,提高生产效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包括输送系统、镭射系统、视觉检测系统、落料计数系统和控制系统;所述输送系统包括料仓、瀑布式理盖机、输送槽和第一支架,所述料仓和瀑布式理盖机均位于第一支架上,所述输送槽的右端位于瀑布式理盖机正下方;所述镭射系统包括多个并列设置的激光镭射头和第二支架,所述激光镭射头位于第二支架内;所述视觉检测系统包括工业相机,所述工业相机位于第二支架内;所述落料系统包括落料管、计数器和第三支架,所述落料管和计数器均位于第三支架上;所述控制系统包括PLC控制器和触控屏,所述触控屏位于第二支架侧表面。

进一步地,所述PLC控制器与激光镭射头、工业相机、计数器和触控屏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支架位于第一支架的左侧,所述第三支架位于第二支架的左侧。

进一步地,所述输送槽穿过第二支架后与落料管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输送槽内侧等距设置有多个气孔,所述输送槽通过输气管与外部气泵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激光镭射头位于输送槽中部正上方;所述工业相机位于输送槽左部正上方。

进一步地,所述控制系统与外部电脑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计数器位于输送槽与落料管的连接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快速激光标记设备同时具有多个激光镭射头,可同时对多个产品进行快速、高效的激光标记,提高生产效率;快速激光标记设备由PLC控制器集中控制,触控屏作为人机交互界面,可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自动化程度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的控制模块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考图1、图2和图3,一种快速激光标记设备,包括输送系统、镭射系统、视觉检测系统、落料计数系统和控制系统;所述输送系统包括料仓11、瀑布式理盖机12、输送槽13和第一支架14,所述料仓11和瀑布式理盖机12均位于第一支架14上,所述料仓11用于储存待加工材料,所述瀑布式理盖机12用于将待加工材料翻转至统一角度并有序放置在输送槽13上,所述输送槽13的右端位于瀑布式理盖机12正下方;所述镭射系统包括多个并列设置的激光镭射头21和第二支架22,所述激光镭射头21位于第二支架22内,所述激光镭射头21用于对待加工材料进行激光烧结标记;所述视觉检测系统包括工业相机31,所述工业相机31位于第二支架22内,所述工业相机31用于对已进行激光标记的材料进行取像;所述落料系统包括落料管41、计数器42和第三支架43,所述落料管41和计数器42均位于第三支架43上,所述落料管41用于落出从输送槽13输送的已加工材料,所述计数器42用于对已加工材料进行计数;所述控制系统包括PLC控制器51和触控屏52,所述触控屏52位于第二支架22侧表面。

所述PLC控制器51与激光镭射头21、工业相机31、计数器42和触控屏52电连接;所述工业相机31和计数器42可将所采集信息传送至PLC控制器51,经PLC控制器51分析处理后通过触控屏52显示。

所述第二支架22位于第一支架14的左侧,所述第三支架43位于第二支架22的左侧;此顺序按照生产流程顺序排列设置。

所述输送槽13穿过第二支架22后与落料管41连接。

所述输送槽13内侧等距设置有多个气孔,所述输送槽13通过输气管与外部气泵连接;气泵经输气管向输送槽13供气,气体由输送槽13上的气孔喷出,使待加工材料或已加工材料因风力获得动力,保证在输送管13中流畅运行。

所述激光镭射头21位于输送槽13中部正上方;所述工业相机31位于输送槽13左部正上方。

所述控制系统与外部电脑连接;外部电脑用于显示、分析并记录快速激光标记设备的工作过程。

所述计数器42位于输送槽13与落料管41的连接处。

上述实施例用于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将本实用新型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理解为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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