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初中数学教学用绘图圆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76251阅读:1896来源:国知局
一种初中数学教学用绘图圆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教学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初中数学教学用绘图圆规。



背景技术:

圆规在数学和制图里,是用来绘制圆或弦的工具,常用于尺规作图。圆规的制成通常是金属,包括两部分连接由一个铰链,其中可作调整。其特征是:笔体的一面粘贴连接在折叶的一面,折叶的另一面粘贴连接在格尺的一端中间,笔体的夹缝上端两侧插入连接在转轴的两端,转轴的轴体穿套连接在圆规支腿的上端。目前,在初中教师上课时使用的圆规通常是使用圆规尖固定在黑板表面,但是这样不仅容易对黑板表面造成损坏,而且摩擦力较大画出的圆不规则,画圆的效率低,不适合用于上课教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初中数学教学用绘图圆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初中数学教学用绘图圆规,包括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侧面固定连接有吸盘,所述固定块的侧面中部设有圆形凹槽,所述圆形凹槽的内部卡接转动圆盘,所述转动圆盘的侧面中部固定连接固定支脚,所述固定支脚的右端轴连接活动支脚,所述活动支脚的左端设有笔筒,所述笔筒的表面通过螺纹连接螺栓,所述活动支脚的上端轴连接第一齿轮,所述固定支脚的正面右端设有第三齿槽,所述固定支脚的右端轴连接轴筒,所述轴筒的外侧中部固定连接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啮合第一齿轮,所述轴筒的一端圆周上设有第一齿槽,所述轴筒的内部滑动套接有固定机构。

优选的,所述转动圆盘的侧面圆周上设有滚珠。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螺母、螺纹杆和固定圆盘,螺纹杆的一端固定连接固定圆盘,螺纹杆的另一端通过螺纹连接螺母,固定圆盘的侧面设有第二齿槽,所述第一齿槽和第三齿槽均啮合第二齿槽。

优选的,所述轴筒位于第三齿槽的中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初中数学教学用绘图圆规通过吸盘将圆规固定在黑板的表面,不会对黑板表面造成损害;通过转动圆盘表面的滚珠能够降低转动时的摩擦阻力,降低圆规的使用难度,提高画圆的效率;通过摆动活动支脚调节画圆的半径,在调节完成后,再调节螺母使第二齿槽啮合第一齿槽和第三齿槽,来固定活动支脚和固定支脚之间的距离,防止在画圆时活动支脚发生偏移导致画出的圆不规则,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提高教学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图1中a处的放大图。

图中:1固定块、2吸盘、3圆形凹槽、4转动圆盘、5固定支脚、6活动支脚、7笔筒、8螺栓、9第一齿轮、10轴筒、11第二齿轮、12第一齿槽、13固定机构、14螺母、15螺纹杆、16固定圆盘、17第二齿槽、18第三齿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初中数学教学用绘图圆规,包括固定块1,固定块1的侧面固定连接有吸盘2,通过吸盘2将圆规固定在黑板的表面,防止黑板受到损害,固定块1的侧面中部设有圆形凹槽3,圆形凹槽3的内部卡接转动圆盘4,转动圆盘4的侧面圆周上设有滚珠,滚珠能够降低圆规转动时受到的摩擦阻力,转动圆盘4的侧面中部固定连接固定支脚5,固定支脚5的右端轴连接活动支脚6,活动支脚6的左端设有笔筒7,笔筒7的表面通过螺纹连接螺栓8,通过调节螺栓8松动笔筒7,然后放入粉笔后再通过拧紧螺栓8夹紧粉笔,防止在使用时粉笔脱落,活动支脚6的上端轴连接第一齿轮9,固定支脚5的正面右端设有第三齿槽18,固定支脚5的右端轴连接轴筒10,轴筒10位于第三齿槽18的中部,轴筒10的外侧中部固定连接第二齿轮11,第二齿轮11啮合第一齿轮9,轴筒10的一端圆周上设有第一齿槽12,轴筒10的内部滑动套接有固定机构13,固定机构13包括螺母14、螺纹杆15和固定圆盘16,螺纹杆15的一端固定连接固定圆盘16,螺纹杆15的另一端通过螺纹连接螺母14,固定圆盘16的侧面设有第二齿槽17,第一齿槽12和第三齿槽18均啮合第二齿槽17。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通过吸盘2将圆规固定在黑板的表面,调节螺母14使第二齿槽17脱离第一齿槽12,摆动活动支脚6调节半径的大小,调节完成后再螺母14使第二齿槽17啮合第一齿槽12和第三齿槽18固定活动支脚6和固定支脚5之间的距离,防止在画圆时活动支脚6发生偏移,转动圆规时,通过转动圆盘4和滚珠降低摩擦阻力,提高画圆的效率。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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