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24693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文档存储技术领域,具体为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



背景技术:

文档存储指的是将档案放置于专门的档案盒内,按照一定的排放顺序进行排放,并形成定位数据。

现用于静态文档存储的管理装置有好多种类,但是对于科技项目长期在外并且经常移动地方,这样对于项目文档存储来说就具有一定的难度了,一旦存储管理装置保存的不够好就极其容易造成重要文件的丢失,普通的文档管理装置的封存性并不好,不便于外出携带,同时在外出活动同时遇到手绘讲解的文件或记录一些数据时,不能便捷的进行操作,所以普通的文档储存管理装置还不够全面,实用性还不够完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包括盒体,所述盒体的侧壁留有取物槽,所述盒体的内腔中部设有隐藏夹,且隐藏夹的底部穿插安装有转轴,所述隐藏夹的顶部设有拿取口,所述转轴的端部转动安装靠近取物槽处的盒体底部两侧壁,且隐藏夹的正表面设有透明的观察窗,所述盒体的正表面安装有书写板,且盒体的底部卡接有用于在书写板上绘画的书写笔,所述书写板的四角通过销钉紧固螺接在盒体的正表面,且书写板的背部中心处固定安装有承重垫板,所述盒体的正表面铰接安装有盖体,且盖体的顶部安装有弹簧夹,所述盖体的内侧壁固定安装有第一磁片,且盒体的边缘处安装有与第一磁片相互吸引的第二磁片,所述盖体的侧壁固定安装有贴扣,且贴扣紧密扣接于盒体背部安装的扣槽内。

优选的,所述盖体的内侧壁底部固定安装有票据夹。

优选的,所述书写板的厚度不超过30毫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通过在盒体的内腔中设有隐藏夹,可以增强项目文档存储的密封性,防止文档的丢失;通过在盒体上设有可拆卸的书写板及书写笔,可以便于外出人员及时的对数据及文件进行记录,便于外出携带的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盒体、2隐藏夹、3转轴、4拿取口、5观察窗、6书写板、7书写笔、8销钉、9承重垫板、10盖体、11弹簧夹、12第一磁片、13第二磁片、14贴扣、15票据夹。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包括盒体1,所述盒体1的侧壁留有取物槽,所述盒体1的内腔中部设有隐藏夹2,且隐藏夹2的底部穿插安装有转轴3,所述隐藏夹2的顶部设有拿取口4,所述转轴3的端部转动安装在靠近取物槽处的盒体1底部两侧壁,且隐藏夹2的正表面设有透明的观察窗5,通过在盒体1的内腔中设有隐藏夹2,可以增强项目文档存储的密封性,防止文档的丢失,所述盒体1的正表面安装有书写板6,且盒体1的底部卡接有用于在书写板6上绘画的书写笔7,所述书写板6的四角通过销钉8紧固螺接在盒体1的正表面,且书写板6的背部中心处固定安装有承重垫板9,通过在盒体1上设有可拆卸的书写板6及书写笔7,可以便于外出人员及时的对数据及文件进行记录,便于外出携带的使用,所述盒体1的正表面铰接安装有盖体10,且盖体10的顶部安装有弹簧夹11,所述盖体10的内侧壁固定安装有第一磁片12,且盒体1的边缘处安装有与第一磁片12相互吸引的第二磁片13,所述盖体10的侧壁固定安装有贴扣14,且贴扣14紧密扣接于盒体1背部安装的扣槽内。

为了便于存储一些小型的票据及文件,所述盖体10的内侧壁底部固定安装有票据夹15。

为了不影响盖体10的正常密封,所述书写板6的厚度不超过30毫米。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该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将隐藏夹2转出从拿取口4处进行拿取文件文档,在拿取前可以通过观察窗5来寻找查找的文件,在查找后将隐藏夹2转回盒体1的内腔中,以保持其封闭性,当工作人员在户外需记录文档数据做笔录时,只需将盖体10翻开,使用书写笔7即可在书写板6上进行记录,同时书写板6还可以通过销钉8将其进行拆卸和安装,由于设有承重垫板9,不会在书写时发生书写板6下陷的现象,而且该科技项目文档储存管理装置还可以通过盖体10上的弹簧夹11和票据夹15进行存储档案数据,在使用完毕需要将第一磁片12和第二磁片13紧密贴合,同时将贴扣14扣紧即可,使用起来更加方便,更加安全可以随身携带。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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