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透明显示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43547阅读:481来源:国知局
一种LED透明显示屏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LED照明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LED透明显示屏。



背景技术:

LED显示屏用作大型广告显示设备已经被使用在各大建筑物的外墙上或者玻璃幕墙的后面,目前市场上的LED显示屏通常采用格栅方式,显示屏中的LED灯条按固定的间距排列安装在显示屏上,通常LED灯条会直接裸露在外,使用不安全,同时LED灯条使用时无法散热,影响其寿命。这种显示屏,如果在户外使用,经风吹日晒等恶略环境,很快灯条就会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鉴于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创作者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实践终于获得了本实用新型。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缺陷,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在于,提供一种LED透明显示屏,其包括灯条支架和LED灯条,其还包括条状保护槽,该条状保护槽包括底板和垂直于底板的两个侧板,呈U形结构,LED灯条卡在所述条状保护槽中,在所述条状保护槽的两个侧板的两端设置有固定孔,所述固定孔用于将所述条状保护槽固定在灯条支架中。

较佳的,所述灯条支架的纵向两端的外侧设有基座,所述基座用于安装所述条状保护槽。

较佳的,所述基座中等间距均匀排列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形状与所述条状保护槽形状相对应。

较佳的,所述基座中沿灯条支架的纵向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与所述条状保护槽中的固定孔对应,通过限位柱将所述条状保护槽固定在灯条支架上。

较佳的,所述条状保护槽和灯条支架均为铝型材。

较佳的,所述条状保护槽侧板上设有灯条安装孔,所述灯条安装孔内有内螺纹,通过螺钉将所述灯条固定在所述条状保护槽内。

较佳的,所述固定孔、安装孔为螺纹孔,通过螺钉将所述条状保护槽固定在所述灯条支架上。

与现有技术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1,将LED灯条放置在条状铝槽中,可保护露天环境中LED灯条,无裸露IC以及其他电子元器件,增加了LED灯的寿命,更安全可靠;2.产品外观更美观整洁;3.铝条导热性好,LED灯条放在条状铝槽中,可以通过铝槽散热。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LED透明显示屏状态1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LED透明显示屏状态2侧面结构示意图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条状保护槽的侧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LED显示屏的正面示意图。

状态1:没有安装条状保护槽的LED透明显示屏

状态2:安装条状保护槽和灯条LED透明显示屏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和另外的技术特征和优点作更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和图2所示,图1为本实用新型LED透明显示屏未安装条状保护槽的侧面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LED透明显示屏安装条状保护槽和灯条的侧面结构示意图,本实用新型提供的LED透明显示屏包括灯条支架1、LED灯条2和可容纳LED灯条的条状保护槽3,灯条支架1用于安装灯条的条状保护槽3,为LED透明显示屏的主体结构,LED灯条2放置在条状保护槽3内,多条条状保护槽3安装在灯条支架1上,呈格栅方式排列。灯条支架1的纵向两端的外侧设有一体连接的用于安装条状保护槽3的基座11,在基座11中等间距均匀排列有滑槽12,该滑槽12的形状与条状保护槽1的形状对应,用于条状保护槽3的安装,同时在基座11中沿灯条支架1的纵向方向有安装孔,用于固定条状保护槽3。

如图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条状保护槽的侧面图,条状保护槽3包括底板31和垂直于底板的两个侧板32,该条状保护槽呈U形,LED灯条2卡在条状保护槽3中,灯条的发光面对着条状保护槽的U形口放置。在条状保护槽3的两个侧板32的两端对应设置有固定孔33,固定孔33与基座11中的安装孔的位置相对应,两者配合通过插销或限位柱将条状保护槽3固定在灯条支架1上。当然,固定孔33和安装孔也可为螺纹孔,两者通过螺母或螺钉等将条状保护槽3固定在灯条支架1上。在条状保护槽3的侧板32上还设有灯条安装孔,通过灯条安装孔的内螺纹和螺钉等将灯条固定在条状保护槽内。多条条状保护槽3平行并等距离安装在灯条支架1的滑槽内,LED灯条2卡装在条状保护槽3内,构成一块LED透明显示屏,如图4所示。

本实用新型的LED透明显示屏可多块组合,根据不同的玻璃幕墙环境沿横向或/和纵向并列在一个平面上组成超大显示屏。

本实施例中的LED透明显示屏的灯条支架和条状保护槽均为铝型材,有以下几点好处:

1.将LED灯条放置在条状铝槽中,可保护露天环境中LED灯条,无裸露IC以及其他电子元器件,增加了LED灯的寿命,更安全可靠;

2.铝条导热性好,LED灯条放在条状铝槽中,可以通过铝槽散热。

3.产品外观更美观整洁;质量轻,不会给安装的建筑物增加过多的负重。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而言仅仅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专业技术人员理解,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可对其进行许多改变,修改,甚至等效,但都将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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