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37224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液晶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液晶显示装置,特别是一种具有高机械强度的液晶显示装置。
参照图2,该液晶显示装置10由一背壳130及一前壳134与(例如)一手提电脑结合而作为一输出屏幕。该液晶显示器10的外壳122是利用固定元件,例如螺丝132镶嵌于该背壳130及该前壳134。该前壳134具有一针对该可见区调整的空白区。
图3a为沿图2中3a-3a线所得的截面图。如图所示,该液晶显示装置10的框架124中具有多个孔洞138,该外壳122具有多个突起136用以卡进该框架124的孔洞138。该外壳122的突起136与该框架124的孔洞138接合使得该外壳122及该框架124彼此结合。
一般而言,如图2所示,该框架124的较长边142的中央部140不设置孔洞从而获得较高的机械强度。因此,如图3b所示,该外壳122的中央部(对应于该框架124的中央部140)为平坦不具有任何突起。然而,当该液晶显示器10遭受到环境测试,尤其是震动测试时,该框架124的较长边142的中央部140遭受的应力最大,因而于该中央部140造成不能接受的变形。
因此,该领域需要一种液晶显示器,其可克服或至少改善上述的难题。
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一个液晶显示装置,其主要包含一液晶面板、一背光单元、一外壳以及一框架。该液晶面板具有相对的上下表面。该背光单元设于该液晶面板下表面之下并与该液晶面板接合。该外壳支撑该背光单元并具有一壁竖立于该背光单位附近。该框架具有一第一部分覆盖该液晶面板上表面的至少一边缘以及一第二部分与该外壳的壁结合。
根据本发明的第一实施例,该外壳具有至少一突起形成于该壁,并且该框架的第二部分受该突起挤压使得该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弯曲。该框架的第一部分较佳是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弯曲且接触到该上表面。较佳地,该突起与该外壳一体成型。
根据本发明的第二实施例,该框架的第二部分具有至少一突起朝向该外壳的壁突出,并且该突起受该外壳的壁挤压使得该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弯曲且接触到该液晶面板。该突起较佳是与该框架一体成型。另外,该突起亦可经由施加一冲压操作(pressoperation)于该框架的第二部分而形成。
较佳地,该突起形成于该外壳壁较长部的中央部分或是该框架第二部分较长边的中央部分,使得该框架的第一部分在其较长边的中央部弯曲。这将有效加强并稳定该框架的结构,特别是该框架较长边的中央部分。
该突起较佳是具有一斜截面用以帮助于该框架及该外壳的结合。
130 背壳 132 螺丝134 前壳 136 突起138 孔洞 140 中央部142 较长边400 液晶显示装置 402 液晶面板404 背光单元 406 外壳408 框架 414 上表面416 第一部分 418 第二部分424 壁 426 突起500 液晶显示装置502 突起 504 壁600 液晶显示装置602 突起虽然本发明可表现为不同形式的实施例,但附图
所示者及于下文中说明者均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请了解本文所揭示者为本发明的一范例,且并非意图用以将本发明限制于图示及/或所描述的特定实施例中。
图4所示为根据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液晶显示装置400,其包含一液晶面板402、一背光单元404、一外壳406以及一框架408。
该液晶面板402具有相对的上下表面(只有上表面被标上图号414)。该背光单元404设于该液晶面板402下表面之下并与该液晶面板402接合。该外壳406,较佳地以塑胶制成,支撑该背光单元404并具有一壁424与该背光单元404相邻。虽然未示于图4-6,该较佳地由金属制成的框架408是利用一固定件例如螺丝或紧配保的突起/孔洞与该外壳406结合。该液晶显示装置具有两个较长边及两个较短边。因此,该框架及该外壳分别具有两个较长边(部)及两个较短边(部)。该框架408具有一第一部分416覆盖该液晶面板402上表面414的至少一边缘以及一第二部分418与该外壳406结合。该框架408的第一部分416大致垂直于该第二部分418。该外壳406的壁424大致平行于该框架408的第二部分418用以与该框架408结合。
该液晶显示装置400的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突起426形成于该外壳406的壁424,用以将该框架408的第二部分418推离该壁424。该突起426可与该外壳406一体成型。较佳地该突起426形成于该外壳406的壁424的较长部的中央部。将该框架408组合至该外壳406之后,该框架408的第二部分418受该突起426挤压使得该框架408的第一部分416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414弯曲。较佳地,该框架408的第一部分416有部分朝向该液晶面板弯曲并且恰好接触到该液晶面板。
图5所示为根据本发明第二实施例的液晶显示装置500。该液晶显示装置500的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突起502设于框架408的第二部分418,用以使该第二部分418离开该外壳406。该突起502可与该框架408一体成型。该外壳406具有一壁504相邻于该背光单元404。该壁504大致平行于该框架408的第二部分用以与该框架408接合。该突起502朝向该外壳406之壁504突出。该壁504对应于该突起502的部分为大致平坦。在将该框架408组合至该外壳406之后,框架第二部分418的突起502受该外壳406之壁504挤压使得该第一部分416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弯曲。较佳地,该框架第一部分有部分弯曲至恰好接触到该液晶面板402。
图6所示为根据本发明第三实施例的液晶显示装置600。除了以突起602取代突起502之外,该液晶显示装置600大致与图5的液晶显示装置500相同。该突起602为利用冲压操作(press operation)形成于该框架408第二部分418的突出部(protruded segment)。
该突起426、502、602较佳地具有一斜截面用以帮助该框架及该外壳的结合。
较佳地,该突起形成于该壁424的较长部的中央部分或是该框架第二部分418的较长边的中央部分,使得该框架的第一部分416在其较长边的中央部分弯曲。这有效加强并稳定该框架的结构,进而改善该框架(特别是该框架的较长边的中央部分)的机械强度。
虽然前述的描述及图示已揭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必须了解到各种增添、许多修改和取代可能使用于本发明较佳实施例,而不会脱离如权利要求书所界定的本发明原理的精神及范围。熟悉该技术者将可体会本发明可能使用于很多形式、结构、布置、比例、材料、元件和组件的修改。因此,本文于此所揭示的实施例与所有观点,应被视为用以说明本发明,而非用以限制本发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由权利要求书所界定,并涵盖其合法均等物,并不限于先前的描述。
权利要求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含一液晶面板具有相对的上下表面;一背光单元设于该液晶面板的下表面之下并与该液晶面板接合;一外壳支撑该背光单元并具有一壁与该背光单元相邻,该外壳具有至少一突起形成于该壁;以及一框架具有一第一部分覆盖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的至少一边缘以及一第二部分与该外壳的壁结合,其中该框架的第二部分受该突起挤压使得该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弯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外壳具有两个较长部分及两个较短部分,该突起形成于该较长部分的大致中央部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的第一部分的一部分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弯曲且接触到该上表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突起与该外壳一体成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突起具有一斜截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的第二部分大致垂直于该第一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外壳的壁大致平行于该框架的第二部分。
8.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含一液晶面板具有相对的上下表面;一背光单元设于该液晶面板的下表面之下并与该液晶面板接合;一外壳支撑该背光单元并具有一壁与该背光单元相邻;以及一框架具有一第一部分覆盖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的至少一边缘以及一第二部分具有至少一突起朝向该外壳的壁突出,其中该突起受该外壳的壁挤压使得该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弯曲。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的第二部分具有两个较长部分及两个较短部分,该突起形成于该框架的第二部分的较长部分的大致中央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的第一部分的一部分朝向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弯曲且接触到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突起与该框架一体成型。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由一施加于该框架第二部分的冲压操作而形成。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架的第二部分大致垂直于该第一部分。
14.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外壳的壁大致平行于该框架的第二部分。
15.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突起具有一斜截面。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含一液晶面板、一背光单元、一外壳以及一框架,该液晶面板具有相对的上下表面,该背光单元设于该液晶面板的下表面之下并与该液晶面板接合,该外壳支撑该背光单元并具有一壁与该背光单元相邻,该框架具有一第一部分覆盖该液晶面板的上表面的至少一边缘以及一第二部分与该外壳的壁结合,该液晶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具有至少一突起形成于该外壳的壁,用以挤压该框架的第二部分使其远离该壁而使得该框架的第一部分朝向该液晶面板弯曲。
文档编号G02F1/13GK1450388SQ0210591
公开日2003年10月22日 申请日期2002年4月9日 优先权日2002年4月9日
发明者王铭典 申请人: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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