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沿光轴依次设置的多个透镜元件,所述成像镜头的有效焦距F在5.65毫米到6.62毫米之间,且所述成像镜头满足下列关系式:
0.75≤TTL/F≤1;
其中,TTL为所述成像镜头的总轨道长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镜头的全视角在40度到45度的范围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镜头的焦比在2.0到10.0的范围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透镜元件由物侧到像侧沿光轴依次包括:
第一透镜元件,具有正屈光度;
第二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第三透镜元件,具有正屈光度;
第四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以及
第五透镜元件,具有正屈光度。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透镜元件由物侧到像侧沿光轴依次包括:
第一透镜元件,具有正屈光度;
第二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第三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第四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以及
第五透镜元件,具有正屈光度。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透镜元件由物侧到像侧沿光轴依次包括:
第一透镜元件,具有正屈光度;
第二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第三透镜元件,具有正屈光度;
第四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第五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以及
第六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透镜元件由物侧到像侧沿光轴依次包括:
第一透镜元件,具有正屈光度;
第二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第三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第四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第五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以及
第六透镜元件,具有负屈光度。
8.如权利要求4至7任意一项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镜头满足下列关系式:
0.3≤f1/F≤0.5;
其中,f1为所述第一透镜元件的有效焦距。
9.如权利要求4至7任意一项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镜头满足下列关系式:
-0.11≤R1/R2≤-0.05;
其中,R1为所述第一透镜元件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2为所述第一透镜元件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
10.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镜头满足下列关系式:
0.6≤f_G1/F≤0.9;
-1.7≤f_G2/F≤-0.5;
其中,f_G1为所述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以及第三透镜元件的组合焦距,f_G2为所述第四透镜元件及所述第五透镜元件的组合焦距。
11.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镜头满足下列关系式:
0.6≤f_G1/F≤0.9;
-1.7≤f_G2/F≤-0.5;
其中,f_G1为所述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以及第三透镜元件的组合焦距,f_G2为所述第四透镜元件、第五透镜元件及所述第六透镜元件的组合焦距。
12.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镜头满足下列关系式:
0.6≤f_G1/F≤0.9;
-1.7≤f_G2/F≤-0.5;
其中,f_G1为所述第一透镜元件、第二透镜元件、第三透镜元件以及第四透镜元件的组合焦距,f_G2为所述第五透镜元件及所述第六透镜元件的组合焦距。
13.如权利要求4至7任意一项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元件之前或所述第一透镜元件与所述第二透镜元件之间设置有孔径光阑,所述孔径光阑经调节可实现2.0到10.0范围内的焦比。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透镜元件均为非球面镜。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透镜元件的材质均为塑料。
16.一种成像装置,包括:
感光器;
位于所述感光器前方且与所述感光器同轴设置的成像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镜头为权利要求1-15任意一项所述的成像镜头。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成像装置还包括红外截止滤光片,所述红外截止滤光片位于所述成像镜头与感光器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