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摄像头、显示模组以及背光模组;所述摄像头位于显示模组的显示区域;所述显示模组位于背光模组的出光侧;所述背光模组上设有摄像孔,所述摄像头位于摄像孔内;所述显示模组包括下玻璃基板;所述下玻璃基板对应摄像孔的区域周围设有遮光层,用于遮挡背光模组在摄像孔周围的漏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层为BM油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组包括光学膜组和背板,所述背板设置在所述背光模组背离显示模组的一侧;所述摄像孔贯穿所述光学膜组和所述背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组的背板向内弯折作为摄像孔的侧壁;所述摄像孔的侧壁上方设有遮光胶,所述遮光胶粘贴于背光模组上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与摄像孔的侧壁通过点胶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摄像孔的侧壁与下玻璃基板之间设有黑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的显示区域包括入光区;所述入光区是透明的,所述入光区与摄像孔对应,用于透过外界光线便于摄像头成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组包括从上到下的盖板、透明光学OCA胶、上偏光片、上玻璃基板、下玻璃基板、下偏光片;所述上玻璃基板与下玻璃基板之间设有BM油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玻璃基板与下玻璃基板之间设有液晶;所述入光区内不设有液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