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23275阅读:279来源:国知局
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灯具照明设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



背景技术:

照明灯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照明设备,照明灯具技术领域越来越多的产品需要进行角度调节以便达到更好的照明效果,然而目前的角度可调紧固装置主要是采用螺丝直接紧固旋转模块,达到紧固目的,该方案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旋转模块的尺寸相对比较大、所以应用该装置需要的结构空间也比较大,在有些小空间的位置就无法使用,螺丝直接紧固旋转模块,达到紧固目的,此时螺丝需要比较大的压力才能使得旋转模块不至于移动位置,该螺丝需要螺丝刀、扳手等专用工具才能完成调节,存在不方便使用的地方;调节时滑动处为支撑部件或旋转模块的表面,容易破坏此表面的保护涂层或保护物,因此有待进一步地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使用方便、结构设计合理的角度可调紧固组件。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本发明提供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由固定装置、压片、旋转轴、旋转模块、支撑件组成,所述压片和所述旋转模块通过所述固定装置和所述旋转轴固定在所述支撑件上,所述固定装置拉紧时使压片通过所述旋转轴对旋转模块表面施加压力增加,使得旋转模块的表面和压片的表面之间产生摩擦力增加,通过该摩擦力的大小实现旋转模块的旋转力大小的控制,从而实现对旋转模块调节角度后的紧固与解锁。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装置为螺丝、螺母、手拧螺丝、手拧螺母、蝴蝶螺丝或扁平头翼型手转螺丝,或通过所述固定装置上设置螺纹或直接从下向上紧固于压片或从上向下紧固于支撑件上。

进一步地,所述压片上设置有压片第一通孔和压片第二通孔,所述压片第一通孔和压片第二通孔的尺寸相同或不同。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轴包含轴、挡片或下挡片,或通过在所述轴上设置的螺纹直接旋紧于支撑件上。

进一步地,所述旋转模块上设置有旋转模块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件上设置有第一固定通孔和第二固定通孔,所述固定装置穿过所述第一压片通孔和所述第一固定通孔,所述旋转轴通过所述第二压片通孔、旋转模块通孔和第二固定通孔,使得所述压片、旋转模块固定在所述支撑件上。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所提出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的固定装置拉紧时使压片通过所述旋转轴对旋转模块表面施加压力增加,使得旋转模块的表面和压片的表面之间产生摩擦力增加,通过该摩擦力的大小实现旋转模块的旋转力大小的控制,从而实现对旋转模块调节角度后的紧固与解锁,本发明所提出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具有结构紧固、使用方便、用小的紧固力控制比较大的调角度力矩等优点,达到不使用专业工具也可完成可调角度装置的锁定与解锁,该装置使用起来极为方便,具有极大的经济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的主视图;

图2是本发明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的俯视图;

图3是本发明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的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具体阐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附图仅供参考和说明使用,不构成对本发明专利保护范围的限制。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发明提供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由固定装置1、压片2、旋转轴3、旋转模块4、支撑件5组成,所述压片2和所述旋转模块4通过所述固定装置1和所述旋转轴3固定在所述支撑件5上,所述固定装置1拉紧时使压片2通过所述旋转轴对旋转模块4表面施加压力增加,使得旋转模块4的表面和压片2的表面之间产生摩擦力增加,通过该摩擦力的大小实现旋转模块4的旋转力大小的控制,从而实现对旋转模块4调节角度后的紧固与解锁。

本实施例中,所述固定装置1为螺丝、螺母、手拧螺丝、手拧螺母、蝴蝶螺丝或扁平头翼型手转螺丝,或通过所述固定装置1上设置螺纹或直接从下向上紧固于压片或从上向下紧固于支撑件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压片2上设置有压片第一通孔21和压片第二通孔22,所述压片第一通孔21和压片第二通孔22的尺寸相同或不同。

本实施例中,所述旋转轴3包含轴30、挡片31和下挡片32,或通过在所述轴30上设置的螺纹直接旋紧于支撑件5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旋转模块4上设置有旋转模块通孔41。

本实施例中,所述支撑件5上设置有第一固定通孔51和第二固定通孔52,所述固定装置1穿过所述第一压片通孔21和所述第一固定通孔51,所述旋转轴3通过所述第二压片通孔22、旋转模块4通孔和第二固定通孔52,使得所述压片2、旋转模块4固定在所述支撑件5上。

本发明所提出一种角度可调紧固组件具有使用方便、结构设计合理等优点,可以实现固定装置需要的作用力更小、旋转模块尺寸更小或旋转模块控制锁定力度更大等优点,使用压片的角度可调紧固定装置,可使固定装置为手拧螺丝或螺母,如蝴蝶螺丝、扁平头翼型手转螺丝等,达到不使用专业工具也可完成可调角度装置的锁定与解锁,该装置使用起来极为方便,具有极大的经济实用价值。

上述实施例为本发明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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