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LED地埋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27870发布日期:2018-06-08 18:15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LED地埋灯。



背景技术:

LED地埋灯广泛用于广场、户外公园、休闲场所等户外照明,以及公园绿化、草坪、广场、庭院、花坛、步行街装饰,瀑布、喷泉水底等场所夜景照明,为生活增添光彩。

现有的LED地埋灯一般包括灯具壳体,灯具壳体的顶部设有一透光玻璃,透光玻璃下方则固定有LED光源模块,然而现有的LED光源模块都是聚光型,导致从透光玻璃中透出的光线容易产生眩光,会对眼镜产生刺激,导致眼睛容易疲劳。而且目前的LED地埋灯普遍都不能实现多方向多角度出光,由于LED地埋灯中部处于悬空状态,尤其是在一些尺寸比较大的地埋灯,透光玻璃容易破碎,导致该LED地埋灯失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LED地埋灯,以解决现有的LED地埋灯容易产生眩光以及无法实现多角度出光的问题。

具体方案如下:

一种LED地埋灯,包括壳体以及位于壳体内的照明组件,所述壳体的顶面为出光面,出光面上安装有防护玻璃,所述照明组件包括多个LED光源板、多个聚光器、多个导光管和导光柱,所述LED光源板安装在壳体的底面上,每个LED光源板上都设有至少一个LED光源,所述导光柱位于壳体内的中部,并且该导光柱的顶部和防护玻璃相抵,底部和壳体的底面相抵,所述多个聚光器安装在壳体的内壁上,所述导光管的一端和聚光器相连接,另一端和导轨柱的底部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LED光源板远离壳体中部的一端通过枢接轴和壳体枢接,靠近壳体中部的一端上设有一顶起装置,该顶起装置将LED光源板往背离壳体底面的方向顶起。

进一步的,所述顶起装置为电动推杆。

进一步的,所述聚光器为凸透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LED地埋灯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LED地埋灯的中部具有导光柱进行支撑,可以有效的防止防护玻璃的破损,而多个LED光源板上的LED光源能够提供多角度的照明,壳体内壁上聚光器能够将照射到壳体内壁上的部分光线通过导光管传导至导光柱上,使该LED地埋灯的中部也能够发光,因此该LED地埋灯能够实现多角度的照明,而且还可以减少眩光。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LED地埋灯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有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图中的组件并未按比例绘制,而类似的组件符号通常用来表示类似的组件。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LED地埋灯,包括壳体1以及位于壳体内的照明组件,所示壳体1为筒状或者盒状,其中壳体1的顶面为出光面,出光面上安装有防护玻璃2,使得壳体1成为一个密封结构。所述照明组件包括多个LED光源板3、多个聚光器4、多个导光管5和导光柱6,所述LED光源板3安装在壳体1的底面上,每个LED光源板3上都设有至少一个LED光源30,所述导光柱6位于壳体1内的中部,并且该导光柱6的顶部和防护玻璃2相抵,底部和壳体1的底面相抵,使得导光柱6能够对防护玻璃2起到支撑作用,多个聚光器4间隔的安装在壳体1的内壁上,所述导光管5的一端和聚光器4相连接,另一端和导轨柱6的底部相连接,使得聚光器4所收集的光线能够通过导光管5传送至导光柱6上,以使导光柱6发光。其中导光管可以是光纤或者管内壁具有高反射层的管道,其中聚光器4优选凸透镜,使其具有更好的聚光效果。

参考图1,LED光源板3出射的光线打部分都直接透光防护玻璃照射至外部,其中一小部分照射到内壁上的光线经过聚光器的收集,再通过导光管5的传导致导光柱6上,使得导光柱6发光,使得该地埋灯的中部也具有照明的功能,不会形成暗区,而导光柱6也起到了支撑的作用。由于光线的分散照射,也不容易导致眩光。

参考图1,作为本实施例的另一实施方案,所述LED光源板3远离壳体中部的一端通过枢接轴32和壳体1枢接,靠近壳体中部的一端上设有一顶起装置7,该顶起装置7将LED光源板往背离壳体底面的方向顶起,顶起装置7顶起的高度的不同,LED光源板3出射的角度也随着改变,因此可以改变LED光源板3的出射角度。顶起装置7可以是电动推杆、曲柄传动装置等,其中优选电动推杆。另外,每个LED光源板3上的顶起装置可以是同步控制,也可以是单独控制的,壳体内的光源驱动、和顶起装置未在图中示出,而其电路结构为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进行赘述。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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