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摩托车的大灯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454398发布日期:2019-01-02 22:02阅读:3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摩托车的大灯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摩托车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摩托车的大灯结构。



背景技术:

摩托车大灯一般通过电瓶或者其他外置电源进行供电,能耗较高,为了保证摩托车大灯的照明强度,需要通过电瓶或者其他外置电源中稳定向其供电,不但提升了整体连接复杂度,而且导致了摩托车行驶效率的降低以及行驶成本的提升。同时由于电瓶以及外置电源的供电不稳定性,容易导致摩托车大灯照度的降低,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研制出一种结构简单,照明效果优秀并且能耗低的摩托车大灯是本领域人员所急需解决的难题。针对上述这一情况,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摩托车大灯,如中国专利专利号为:“201620673882.2”所述的LED单芯片摩托车大灯,其具体结构为:包括光学组件以及光电组件;所述的光学组件包括散热装置、反射装置、透镜以及LED组件;所述散热装置呈筒状,表面均匀设有散热鳍片,并且散热装置的内部水平滑动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顶部表面设有安装槽以及安装孔;所述LED组件包括线路板与LED芯片;所述线路板与LED芯片均安装于安装槽中,并且LED芯片与线路板相连接;所述反射装置为反光杯,通过安装孔与安装板相固定;所述反光杯横向设置,其底部沿水平设有开口;所述透镜转动连接于散热装置的顶部;所述光电组件包括壳体、驱动电源以及引线;所述壳体连接于散热装置的尾端;所述驱动电源固定于壳体内部,通过导线与线路板相连接;所述引线的一端与驱动电源相连接,另一端穿过壳体的尾端并引出。在上述的结构中,其结构复杂,光亮的效果即反射效果还不是很好,能耗较高,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反射效果好,能耗较低的摩托车的大灯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摩托车的大灯结构,包括灯座、固设置在灯座上的灯罩,所述的灯座和灯罩之间设有若干个发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灯座包括水平横截面呈燕尾状置的壳体,所述的壳体的前端端面中部向外凸起且该两边分别对称向后方倾斜形成斜面一、斜面二,所述的斜面一、斜面二上分别对称开设有安装槽,所述的每个安装槽槽内分别具有安装座、及与安装座配合的灯围板,所述的每个安装座的中部位置均设置隔板并由隔板将其分隔成内凹口一、内凹口二,所述的内凹口一、内凹口二内分别设置所述的发光源。

本摩托车的大灯结构中的前端面上开设有两个安装槽,该安装槽分别为安装槽一和安装槽二,安装槽一中设置安装座一,安装槽二中设置安装座二,每个安装座置于每个安装槽内部,该灯围板处于所述安装座的前方并将安装槽的槽口内边缘围起形成内围饰板并带有具光的作用,安装座一中分别具有凹口一、凹口二,安装座二中也分别具有凹口一、凹口二,该安装座一中凹口一和安装座二中的凹口一对称,该安装座一中凹口二和安装座二中的凹口二对称,凹口一的口宽度大于凹口二。

在上述的摩托车的大灯结构中,所述的安装座包括由外向内下倾斜的上底板、由外向内上倾斜的下底板,所述的上底板和下底板相交汇合,所述的隔板处于所述的上底板、下底板的中间位置使上底板、下底板形成所述的内凹口一、内凹口二。该上底板、下底板和隔板为一体式结构。

在上述的摩托车的大灯结构中,所述的内凹口一的上底板上开设有方形口一,所述的内凹口一内的发光源处于所述的方形口一处,所述的内凹口二的上底板上开设有方形口二,所述的内凹口二内的发光源处于所述的方形口二处。当发光源分别处于内凹口一、内凹口二时,该下底板起到反射的作用。

在上述的摩托车的大灯结构中,所述的灯围板处于所述的上底板、下底板的前方,所述的灯围板和所述的上底板、下底板之间具有间距。这样设置的目的是使光照效果更好。

在上述的摩托车的大灯结构中,所述的壳体的上端端面具有将壳体上端端面连成一体的上安装板,所述的上安装板上的中部位置具有由外向内下倾斜的连接槽,所述的连接槽的槽底还具有限位槽。这样设置的目的是使连接结构更加稳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摩托车的大灯结构的优点为:结构简单、使用寿命长、反射效果好,能耗较低,连接结构稳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摩托车的大灯结构的爆炸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摩托车的大灯结构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灯座;2、灯罩;3、壳体;4、斜面一;5、斜面二;6、灯围板;7、隔板;8、内凹口一;9、内凹口二;10、上底板;11、下底板;12、方形口一;13、方形口二;14、上安装板;15、连接槽;16、限位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摩托车的大灯结构主要由灯座1、固设置在灯座1上的灯罩2组成,灯座1和灯罩2之间设有四个发光源,在实际制造时,该灯座1的具有结构为:包括水平横截面呈燕尾状置的壳体3,壳体3的前端端面中部向外凸起且该两边分别对称向后方倾斜形成斜面一4、斜面二5,斜面一4、斜面二5上分别对称开设有安装槽,每个安装槽槽内分别具有安装座、及与安装座配合的灯围板6,每个安装座的中部位置均设置隔板7并由隔板7将其分隔成内凹口一8、内凹口二9,内凹口一8、内凹口二9内分别设置发光源。

在实际制造时,该安装座包括由外向内下倾斜的上底板10、由外向内上倾斜的下底板11,上底板10和下底板11相交汇合,隔板7处于上底板10、下底板11的中间位置使上底板10、下底板11形成所述的内凹口一8、内凹口二9,内凹口一8的上底板10上开设有方形口一12,内凹口一8内的发光源处于所述的方形口一12处,内凹口二9的上底板10上开设有方形口二13,内凹口二9内的发光源处于所述的方形口二13处。

在实际设计时,该灯围板6的具体安装位置为:灯围板6处于所述的上底板10、下底板11的前方,灯围板6和所述的上底板10、下底板11之间具有间距。

为了该摩托车的大灯结构的连接结构更加稳定,连接的更牢固,壳体3的上端端面具有将壳体3上端端面连成一体的上安装板14,上安装板14上的中部位置具有由外向内下倾斜的连接槽15,连接槽15的槽底还具有限位槽16。这样设置的目的使摩托车的大灯结构使用寿命更长。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尽管本文较多地使用了灯座1;灯罩2;壳体3;斜面一4;斜面二5;灯围板6;隔板7;内凹口一8;内凹口二9;上底板10;下底板11;方形口一12;方形口二13;上安装板14;连接槽15;限位槽16等术语,但并不排除使用其它术语的可能性。使用这些术语仅仅是为了更方便地描述和解释本实用新型的本质;把它们解释成任何一种附加的限制都是与本实用新型精神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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