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该主壳体16能够是图中所示的之外的其他结构。
[0044]继续参照图2至4,前照灯组件12包括围绕旋转中心点26可移动的灯装置18。该灯装置18能够进一步包括沿着纵向轴线限定孔径22的外壳20。灯装置18相对于主壳体16围绕所述旋转中心点26可移动。通常,所述旋转中心点26是所述纵向轴线24上的点。
[0045]转向图4和5,灯装置18可以包括照明器28(在图4和5中以虚线示出),以产生光线来照亮车辆10前方的区域。通常,照明器28耦接到外壳20。所述照明器28能够是灯泡、发光二极管(LED)等。所述灯装置18也可以包括耦接到照明器28的电连接,以向所述照明器28提供电能或电流,来产生光线。能够利用任何适当的电连接来向所述照明器28供电。
[0046]如图2、4和5所示,灯装置18也可以包括后盖30,该后盖30附连到所述外壳20上并也沿着所述纵向轴线24限定所述孔径22。因此,外壳20和后盖30配合,以支撑所述照明器28和电连接。具体地说,所述照明器28和电连接附连到所述后盖30,且所述照明器28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孔径22内。所述外壳20和所述后盖30 —同或作为单元相对于所述主壳体16移动。要理解的是所述后盖30和外壳20能够通过紧固件、粘结剂或彼此一体形成以限定成单件(one-piece)等来彼此附连。
[0047]参照图2,外壳20包括沿着所述纵向轴线24与所述后盖30间隔开的远侧端部32。在特定实施方式中,所述灯装置18可以包括附连到所述外壳20的远侧端部32上的透镜34。所述透镜34放大所述照明器28产生的光线。所述透镜34能够是任何适当的构型并且大致是透明的以允许光线从其通过。透镜34由任何适当材料形成,且所述适当材料可以是玻璃、塑料等。当在灯装置18内利用透镜34时,灯装置18能够被称为投射器(projector)。
[0048]继续参照图2,前照灯组件12可以进一步包括附连到主壳体16上的边框36和附连到主壳体16上以将边框36和灯装置18包围于其中的外罩38。外罩38将灯装置18与环境,如雨、雪、碎屑等隔离。通常,外罩38是至少局部透明的,以允许光从其穿过。
[0049]边框36沿着所述纵向轴线24限定了开口 40,使得边框36包括邻近所述开口 40的边缘42。所述透镜34与所述边框36的开口 40对准,并且具体地说,通过所述外罩38和开口 40,从车辆10的外侧(见图1)可以看到所述透镜34。通常,所述灯装置18相对于所述边框36可移动。如图7所示,边框36的边缘42和所述外壳20的远侧端部32彼此间隔开,以在二者之间限定间隙44,以允许透镜34运动而不接合所述边框36。因此,所述间隙44防止所述灯装置18和所述边框36之间的接合。换言之,边框36的边缘42和外壳30的远侧端部32的间隔开防止了在灯装置18的运动过程中外壳20和/或透镜34与边框36的接合。所述间隙44将在下面进一步讨论。
[0050]如图2中最清楚示出的,前照灯组件12还包括支撑所述灯装置18的第一元件48。具体地说,所述第一元件可以附连到所述灯装置18的外壳20上。所述第一元件48能够通过紧固件、粘结剂、焊接、钎焊、彼此一体形成以限定单件等而附连到外壳20上。在附图中,所述第一元件48和外壳20被示为一个单元,即,形成为单件。第一元件48和外壳20彼此附连以一同或同时地一起移动。在特定实施方式中,除了附连至外壳20之外或者取代附连至外壳20,第一元件48能够附连到后盖30上。
[0051]继续图2,前照灯组件还包括支撑第一元件48的第二元件50。所述第二元件能够附连到主壳体16。所述第二元件50能够借助于紧固件、粘结剂、焊接、钎焊等附连到主壳体16。在图中,第二元件50借助于紧固件附连到主壳体16。要理解的是第一和第二元件48、50能够是整体支撑灯装置18的托架设备46的部件。
[0052]通常,第一元件48具有局部球形构型,并且第二元件50具有与所述第一元件48的局部球形构型互补的局部球形构型,以允许灯装置18围绕所述旋转中心点26运动。具体地说,所述第一元件48可以包括具有局部球形构型(见图5)的第一外表面52。第二元件50可以包括第一内表面54,所述第一内表面具有与所述第一外表面52的局部球形构型互补的局部球形构型(见图5),使得第一元件48围绕旋转中心点26相对于第二元件50可移动,以定位灯装置18。换言之,所述第一元件48相对于所述第二元件50可移动,以调节所述灯装置18相对于所述主壳体16的位置。如图中所示,第一外表面52是局部球面,该球面的中心在所述旋转中心点26处。类似的,所述第一内表面54是局部球面,且该球面的中心在所述旋转中心点26处。
[0053]继续参照图5,在特定实施方式中,第一元件48可以包括与所述第一外表面52间隔开的第二外表面56。在特定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外表面52、56横向于所述纵向轴线24间隔开。具体地说,所述第一和第二外表面52、56各自径向上远离所述纵向轴线24间隔开。通常,第一和第二外表面52、56均背向所述纵向轴线24。所述第二外表面56还具有局部球形构型。如图中所示,所述第二外表面56是局部球面,且该球面的中心处于所述旋转中心点26处。
[0054]此外,所述第二元件50可以包括与所述第一内表面54间隔开的第二内表面58。在特定实施方式中,第一和第二内表面54、58横向于所述纵向轴线24间隔开。具体地说,所述第一和第二内表面54、58远离所述纵向轴线24彼此径向上间隔开。通常,所述第一和第二内表面54、58均面向所述纵向轴线24。此外,所述第一内表面54和所述第一外表面52彼此面对,并且类似的,所述第二内表面58和所述第二外表面56彼此面对。所述第二内表面58也具有局部球形构型,该局部球形构型与所述第二外表面56的局部球形构型互补,使得所述第一元件48围绕所述旋转中心点26相对于所述第二元件59可运动,以定位所述灯装置18。换言之,所述第二外表面56的局部球形构型和所述第二内表面58的局部球形构型彼此互补,以允许所述第一元件48相对于所述第二元件50移动,以调节所述灯装置18相对于所述主壳体16的位置。如图中所示,所述第二内表面58是局部球面,且该球面的中心在所述旋转中心点26处。
[0055]所述第一外表面52和所述第一内表面54的局部球形构型以及所述第二外表面56和所述第二内表面58的局部球形构型允许所述灯装置18围绕所述旋转中心点26同心运动。换言之,所述边框36和所述灯装置18之间的间隙能够通过所述灯装置18围绕所述球形表面52、54、56、58相对于所述旋转中心点26运动而得以减小或最小化。具体地说,所述灯装置18的同心运动允许所述边框36和所述灯装置18之间的间隙44最小,如图7中所示。所述间隙44能够从大约大于约0.10毫米到小于约9.00毫米。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间隙44是从大约2.50毫米起。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间隙44是小于2.50毫米。在所述灯装置18的运动过程中,所述间隙44保持基本上相同的尺寸。换言之,在定位所述灯装置18时,所述间隙44保持基本上恒定的尺寸。
[0056]所述第一和第二元件48、59能够各自由适当材料形成。例如,所述第一和第二元件48、50能够各自由聚合物材料和/或金属材料等形成。相对于第一和第二外表面52、56,这些表面52、56能够由适当的材料形成或者具有施加到表面52、56上的涂层,并且适当的材料可以是自润滑材料或天然润滑材料,以最小化所述第一和第二外表面52、56分别与所述第一和第二内表面54、58之间的摩擦。此外,所述第一和第二内表面54、58能够由任何适当的材料形成或者具有施加到表面54、58上的涂层,且该适当的材料能够是自润滑材料或者天然润滑材料。因此,在第一元件48相对于第二元件50的运动过程中,所述第一外表面52和所述第一内表面54之间的摩擦被最小化,且类似的,所述第二外表面56和所述第二内表面58之间的摩擦被最小化。要理解的是在这些表面52、54、56、58中的一个或多个之间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轴承,以使得灯装置18运动过程中第一和第二元件48、50之间的摩擦接合最小。也可以理解到所述外壳20和/或后盖30能够可选地由与第一元件48相同的材料形成。
[0057]如图6中所不,所述第一外表面52和所述第一内表面54能够在二者之间限定空间60。类似的,所述第二外表面56和所述第二内表面58也在二者之间限定空间60,类似于图6中所示。因此,在灯装置18的运动过程中,第一和第二元件48、50之间的摩擦接合被最小化。通常,所述第一外表面52和第一内表面54之间的空间60以及类似的所述第二外表面56和第二内表面58之间的空间60可以从大约1.0毫米起。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空间60从大约0.5毫米起。在一个实施方式中,所述空间60从大约0.2毫米起。
[0058]如图2和5中最清楚示出的,所述第二元件50能够被分成分开的两件。具体地说,第二元件50可以包括具有第一内表面54的第一部分62和具有第二内表面58且与第一部分62分隔开的第二部分64。
[0059]因此,所述第一和第二部分62、64各自具有局部球形构型。所述第一和第二部分62、64横向于所述纵向轴线24彼此间隔开。在特定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元件50能够是单件的,而非被分成两件。此外,当第二元件50是单件时,所述第二元件50能够部分围绕所述纵向轴线24或者完全围绕所述纵向轴线24。在其他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元件50能够分成多于两件,即,三件或四件等,且这些件中的每一个具有局部球形构型。此外,如图3中所示,一个或多个定位销66能够延伸通过第二元件50,并且在一个实施方式中,一个定位销66穿过所述第二元件50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