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式锯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15964阅读:22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卧式锯台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锯台,特别涉及一种可调节切割高度的卧式锯台。
背景技术
房屋装修和道路施工等工程中,常常有很多的硬质材料需要切割,因而常用到带锯机。带锯机是一种常用的锯床,其种类较多。选择不同用途的带锯机可以分别用于锯割木材、锯割有色金属和食品加工(例如锯割冻肉)等。带锯机按照结构可以分为立式、卧式和斜锯。卧式带锯机一般具有机体、电机驱动 装置、安装在机体上的两个锯轮和环形带锯条。环形带锯条安装在两个锯轮上,被两个锯轮张紧。两个锯轮中的一个为主动轮,另一个为从动轮,主动轮的转轴与电机驱动装置连接。电机驱动装置驱动主动轮转动,主动轮驱动环形带锯条运动。环形带锯条被两个锯轮张紧后,在两个锯轮之间的环形带锯条呈两条水平直线,其中一条为环形带锯条的工作区,用于锯割木材、有色金属等物品。但是由于切割的工件形状多种多样,导致切割高度经常不同,而卧式带锯机通常为固定结构,无法调整锯条的高度,因而只能通过改变工件的摆放或者借助其它工具来调整切割位置,操作非常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卧式锯台,以解决现有的卧式带锯机难以调节切割高度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卧式锯台,包括锯轮支架、两个位置相对应的锯轮、环形锯条、工件支架以及载台。锯轮设置在该锯轮支架上;环形锯条套设在两个锯轮上,并在两个锯轮间形成上锯条和下锯条;工件支架底部设置有可调节工件支架高度的复数个可伸缩支撑座,其上端设置有与上锯条和下锯条交叉的导轨;载台设置在导轨上。进一步的,上锯条为工作锯条,其位于导轨上方,下锯条为传动锯条,其位于导轨下方。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卧式锯台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可以根据需要调节载台上工件的高度,从而实现了工件上的切割位置的调节,使本实用新型的卧式锯台可以满足不同形状工件的加工。

图I为本实用新型卧式锯台的一种实施例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具体说明本实用新型。请参见图1,其为本实用新型卧式锯台的一种实施例结构图,其支架部分包括位置交叉的一个锯轮支架I和一个工件支架2。锯轮支架I上设置有电机5、两个位置相对应的锯轮3,两个锯轮3上套设有环形锯条。两个锯轮3均由壳体4包覆,一个为主动轮,一个为从动轮,作为主动轮的锯轮3与电机5相连,由电机5控制并带动两个锯轮3的转动。环形锯条在两个锯轮间形成平行的上锯条6和下锯条7,上锯条6和下锯条7均呈直线状,上锯条6为工作锯条,下锯条7为传动锯条。工件支架2上设置有导轨8,导轨8的方向与上锯条6和下锯条7的方向交叉,并从上锯条6和下锯条7之间穿过。导轨8上设置有载台9,用来放置工件,载台9可以沿着导轨8滑动,从而可以通过上锯条6实现对工件的切割。工件支架2的底部设置有多个可伸缩支撑座10,可伸缩支撑座10的数量、安装位置及伸缩量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设置,其用来调节工件支架2的高度,从而实现对载台9上工件高度的调节,即实现了工件上的切割位置的调节,使本实用新型的卧式锯台可以满足不同形状工件的加工。以上公开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几个具体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此,任 何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思之的变化,只要不超出所附权利要求书所述范围,都应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卧式锯台,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锯轮支架; 两个位置相对应的锯轮,设置在该锯轮支架上; 一环形锯条,套设在两个锯轮上,并在两个锯轮间形成一上锯条和一下锯条; 一工件支架,其底部设置有可调节该工件支架高度的复数个可伸缩支撑座,其上端设置有与该上锯条和该下锯条交叉的一导轨; 一载台,设置在该导轨上。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卧式锯台,其特征在于,该上锯条为工作锯条,其位于该导轨上 方,该下锯条为传动锯条,其位于该导轨下方。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卧式锯台,包括锯轮支架、两个位置相对应的锯轮、环形锯条、工件支架以及载台。锯轮设置在该锯轮支架上;环形锯条套设在两个锯轮上,并在两个锯轮间形成上锯条和下锯条;工件支架底部设置有可调节工件支架高度的复数个可伸缩支撑座,其上端设置有与上锯条和下锯条交叉的导轨;载台设置在导轨上。本实用新型的卧式锯台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可以根据需要调节载台上工件的高度,从而实现了工件上的切割位置的调节,使本实用新型的卧式锯台可以满足不同形状工件的加工。
文档编号B23D55/04GK202498592SQ20122008169
公开日2012年10月24日 申请日期2012年3月7日 优先权日2012年3月7日
发明者黄星文, 黄毅平 申请人:上海鑫毅交通工业有限公司, 鑫鸿交通工业(安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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