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桶型铁罐生产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3000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一种桶型铁罐生产设备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桶型铁罐生产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金属食品罐的传统制作方法先将金属材料平板坯料裁成长方形块,然后将坯料卷成圆筒,在将所卷成的纵向接和线锡焊起来,形成侧缝口,然后将筒体定性为圆柱或者方形,再将筒体于端盖和底盖通过机械的方法密封行成罐体,在罐身的成型过程,通常需要对焊接的位置进行定位处理,尤其是方形罐的体的制作,对焊接的位置要求较大,否则影响罐体的整体美观,,而在现有的工艺中,这种定位操作通常有工人手工完成,这样不但效率低下,而且产品不统一,增加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桶型铁罐生产设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通过卷边装置完成铁通的纵向连接,替代传统的焊接方式,增加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并且极大的节省了制作成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桶型铁罐生产设备,包括铁卷和液压油箱,所述铁卷设置在卷台的转轴上,且卷台的上表面设置有铁片走道,所述卷台的上方设置有激光切割装置,且激光切割装置的光束位于铁片走道的末端,所述液压油箱的上表面设置有支架,且支架上端安装有液压缸,所述液压缸的活塞杆的一端固定有卷柱和铁环,且铁环设置在卷柱的外侧,所述卷柱安装在卷台的内部,且卷柱的表面设置有卷边装置,所述液压油箱的一侧设置有后挡板,且后挡板内放置有下端盖,且下端盖的底边的内侧设置有挤压片。

优选的,所述转轴通过联轴器与伺服电动机上的轴连接。

优选的,所述卷柱与下端盖同轴,且下端盖为铝材质构件。

优选的,所述液压油箱与液压缸之间通过液压管密封连接。

优选的,所述后挡板和液压缸分别设置在卷台的两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结构简单,视同操作方便,将电动机和激光切割装置的程序预先设定好,便可完成罐体的生产加工,罐子的筒体为钢铁材质构键,增强了罐体的整体韧性,并且下端盖为铝材质构件,使得筒体与下端盖的挤压连接更加的容易,并且使用激光对铁卷进行切割,并且切割更加的迅速整齐,加速了罐体的成型速度,罐子的筒体与下端盖之间通过液压装置进行挤压连接,减少电能的消耗,节约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液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下端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铁卷;2-激光切割装置;3-转轴;4-卷台;5-铁片走道;6-卷边装置;7-卷柱;8-液压缸;9-活塞杆;10-支架;11-液压管;12-铁环;13-下端盖;14-后挡板;15-液压油箱;16-底边;17-挤压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桶型铁罐生产设备,包括铁卷1和液压油箱15,铁卷1放置在卷台4的转轴3上,且卷台4的上表面设置有铁片走道5,卷台4的上方设置有激光切割装置2,且激光切割装置2的光束位于铁片走道5的末端,液压油箱15的上表面设置有支架10,且支架10上端安装有液压缸8,液压缸8的活塞杆9的一端固定有卷柱7和铁环12,且铁环12设置在卷柱7的外侧,卷柱7安装在卷台4的内部,且卷柱7的表面设置有卷边装置6,液压油箱15的一侧设置有后挡板14,且后挡板14内放置有下端盖13,且下端盖13的底边16的内侧设置有挤压片17,转轴3通过联轴器与伺服电动机上的轴连接,卷柱7与下端盖13同轴,且下端盖13为铝材质构件,液压油箱15与液压缸8之间通过液压管11密封连接,后挡板14和液压缸8分别设置在卷台4的两侧。

工作原理:使用前将安装在转轴3一端的伺服电动机的转速与激光切割装置2的光束发出时段相匹配还好,伺服电动机在旋转的同时,铁卷1跟着伺服电动机旋转,此时铁卷1的薄铁皮在铁片走道5上行进,当薄铁片在绕卷柱7缠绕一周后,进入卷边装置6上进行铁桶的纵向卷边,在卷边结束后,激光切割装置2发出激光束,将铁片割断,此时随着铁片的韧性,在铁片被激光束割断的一端随机进入卷边,随后伺服电动机停止工作,液压缸8带动活塞杆9将卷好的铁桶推向下端盖13,当铁桶的薄壁进入下端盖13的底边16和挤压片17内部时,卷柱7的一端对挤压片17作用,完成铁桶与下端盖13的挤压连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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