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动力刀塔车铣复合机。
背景技术:
机械加工是指通过一种机械设备对工件的外形尺寸或性能进行改变的过程;按加工方式上的差别可分为切削加工和压力加工;复合加工是机械加工领域目前国际上最流行的加工工艺之一,是一种先进制造技术;复合加工就是把几种不同的加工工艺,在一台机床上实现;复合加工应用最广泛,难度最大,就是车铣复合加工;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相当于一台数控车床和一台加工中心的复合,同时动力刀塔又是车铣复合加工中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科技的发展,车铣复合机方面也在不断发展,不断进步,其中动力刀塔车铣复合机也在广泛使用中,但是现在市场上的动力刀塔车铣复合机仍然存在工作效率低,而且结构复杂,稳定性差,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动力刀塔车铣复合机,包括车铣复合机体,所述车铣复合机体的上表面两端对称设置有两个传送带,两个所述传送带的主动轮通过皮带与电动机相连,所述电动机通过电机架固定安装于车铣复合机体的底板下表面中心上,车铣复合机体的中间设置有立式主轴臂,所述立式主轴臂设置在两个传送带之间,且立式主轴臂的顶端设置有双刀塔板,所述双刀塔板的两端通过伸缩柱连接有两个动力刀塔,两个所述动力刀塔通过伸缩杆连接有换刀盘,所述换刀盘的表面上设置有若干铣刀,车铣复合机体的底部四角对称设置有支撑柱。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皮带和电动机的数量均为两个。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支撑柱与车铣复合机体是焊接的方式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传送带上设置有载物盘。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电机架和支撑柱均采用硬质合金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动力刀塔车铣复合机,通过设置两个动力刀塔,能够提高该车铣复合机铣削的效率,并使工作可靠性更高,并且还具有两个传送带,能够方便待加工物的输送,同时还具有电动机,能够稳定的带动主动轮进行旋转,而且方便员工进行操作,给员工的使用带来了很大的便利,还具有伸缩柱和伸缩杆,能够方便调节铣刀的位置,使得产品的质量得到很好的提高,而且该动力刀塔车铣复合机的操作简单,工作性能高,也减少了很多复杂的结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换刀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铣复合机体;2-传送带;3-主动轮;4-皮带;5-电动机;6-电机架;7-立式主轴臂;8-双刀塔板;9-伸缩柱;10-动力刀塔;11-伸缩杆;12-换刀盘;13-铣刀;14-支撑柱;15-载物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动力刀塔车铣复合机,包括车铣复合机体1,所述车铣复合机体1的上表面两端对称设置有两个传送带2,两个所述传送带2的主动轮3通过皮带4与电动机5相连,所述电动机5通过电机架6固定安装于车铣复合机体1的底板下表面中心上,车铣复合机体1的中间设置有立式主轴臂7,所述立式主轴臂7设置在两个传送带2之间,且立式主轴臂7的顶端设置有双刀塔板8,所述双刀塔板8的两端通过伸缩柱9连接有两个动力刀塔10,两个所述动力刀塔10通过伸缩杆11连接有换刀盘12,所述换刀盘12的表面上设置有若干铣刀13,车铣复合机体1的底部四角对称设置有支撑柱14。
优选的是,所述皮带4和电动机5的数量均为两个;所述支撑柱14与车铣复合机体1是焊接的方式相连;所述传送带2上设置有载物盘15;所述电机架6和支撑柱14均采用硬质合金制成。
具体使用方式及优点:该动力刀塔车铣复合机,在使用之前,先将设置在传送带上的载物盘移动到最外侧,接着对换刀盘上的铣刀进行检查和更换,然后开始使用;
使用时,员工将待加工的产品放置到传送带上的载物盘中,然后启动设置在电机架上的电动机,使得电动机通过皮带带动主动轮,接着主动轮带动整个传送带,将待加工的产品输送到动力刀塔下,然后通过调节设置在双刀塔板两端的伸缩柱,能够改变动力刀塔的水平位置,接着调节伸缩杆的长度,能够调节换刀盘的垂直高度,然后旋转调节换刀盘的角度,使得换刀盘上的铣刀的角度适合进行铣削,使得产品的质量得以提高,而且效率更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