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床刀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76569阅读:9057来源:国知局
车床刀架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零件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车床刀架结构。



背景技术:

中、低端数控车床和普通车床只有一个刀架,每个刀架可以在四个不同的工位上分别安装一把刀具,共安装4把刀具,在进行多工位加工时,每次只能由一把刀具进行切削,效率非常低,在批量加工时,问题尤为突出。如果能够在一次进给中进行多刀切削,则可以大幅度提高加工效率。车床在换刀柄时需要拆下安装在刀架上的刀柄,因为刀柄是由刀架上的多个螺栓进行旋转夹紧的,久而久之,会损坏刀柄,导致刀柄上有许多凹痕或是装夹平面不平,在以后的使用中,会出现没有装夹不完整的情况,直接后果是刀柄在切削时发生抖动和移动,影响切削精度,甚至发生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效率高,减少对车刀刀柄的损伤的车床刀架结构。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车床刀架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设有卡槽的刀架,所述卡槽内设有支座,所述支座包括底座,底座通过螺栓固定于卡槽内,底座上设有滑槽,滑槽内设有若干相互平行设置的刀具固定件,该刀具固定件包括夹板和滑块,夹板上的两侧设有腰孔,刀具设于相邻夹板之间并通过设于腰孔上的螺栓螺母固定于夹板上;滑块设于夹板底部,该滑块与滑槽配合安装,每一个滑块均对应有锁紧螺栓,该锁紧螺栓垂直滑块设于底座上部,底座上滑槽的两侧设有与锁紧螺栓配合的螺纹孔。

进一步地优选,所述底座上滑槽的两端设有可拆卸的挡板。

进一步地优选,所述滑槽为倒T字形。

进一步地优选,所述刀架为圆柱状,卡槽环形分布于刀架上。

进一步地优选,所述夹板顶部设有护板,该护板的中部设有与刀具形状相对应的可拆卸凹槽,凹槽的内表面与底座的一面平齐,相邻夹板上的护板相互对称设置。

本实用新型可通过设置多个刀具固定件来安装多把刀具,减少了换刀次数,提高了效率,非常适用于批量加工,刀具在刀架上的可调节且在刀具固定件上的伸出长度也可调节,适用于多种工况;同时,通过螺栓螺母使夹板固定住刀具,减少了对刀具刀柄的损坏,提高使用寿命,避免发生抖动和移动的现象,提高切削精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剖视图;

图示说明:1-刀架,2-底座,201-滑槽,3-卡槽,4-挡板,5-锁紧螺栓,6-刀具固定件,601-夹板,602-滑块,603-腰孔,7-护板,701-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地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车床刀架结构,包括设有卡槽(3)的刀架(1),刀架(1)为圆柱状,卡槽(3)环形分布于刀架(1)上。卡槽(3)内设有支座,支座包括底座(2),底座(2)通过螺栓固定于卡槽(3)内,为了便于刀具在刀架(1)上的位置调整,底座(2)上设有滑槽(201),滑槽(201)为倒T字形。滑槽(201)内设有若干相互平行设置的刀具固定件(6),该刀具固定件(6)包括夹板(601)和滑块(602),夹板(601)上的两侧设有长腰孔(603),长腰孔(603)的设置可使刀具在刀具固定件(6)上进行上下调整。刀具设于相邻夹板(601)之间并通过设于腰孔(603)上的螺栓螺母固定于夹板(601)上。滑块(602)设于夹板(601)底部,该滑块(602)与滑槽(201)配合安装。每一个滑块(602)均对应有锁紧螺栓(5),该锁紧螺栓(5)垂直滑块(602)设于底座(2)上部,底座(2)上滑槽(201)的两侧设有与锁紧螺栓(5)配合的螺纹孔。

为了便于刀具固定件(6)的安装和拆卸,滑槽(201)在底座(2)上为贯通设置,同时为了防止刀具固定件(6)的滑出,在滑槽(201)的两端设有可拆卸的挡板(4)。

为了对刀具的进一步限制,防止其在刀具固定件(6)上左右移动,在夹板(601)顶部设置护板(7),该护板(7)的中部设有与刀具形状相对应的可拆卸凹槽(701),凹槽(701)的内表面与底座(2)的一面平齐,相邻夹板(601)上的护板(7)相互对称设置。

使用时,先将底座(2)通过螺栓固定在卡槽(3)内,将刀具固定件(6)装入滑槽(201)内,安装上挡板(4),用2块夹板(601)夹紧刀具,螺栓穿过夹板(601)拧紧螺母,使刀具固定在夹板(601)上,调整好刀具的位置,将锁紧螺栓(5)旋入固定住滑块(602),使刀具固定件(6)固定在底座(2)上,将护板(7)装上,刀具卡在护板(7)的凹槽(701)上,完成安装,进入切削。

以上所述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改进及替代,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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