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面吹气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14944发布日期:2018-09-11 22:00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床技术领域,具体的涉及一种端面吹气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机械加工中经常会用到HSK刀具系统;HSK刀具系统包括主轴、主轴转子以及刀具,刀具的端部卡设于主轴以及主轴转子之间;因为主轴的端面容易附着灰尘或铁屑,难以清洁,进而会影响了HSK刀具系统的使用,所以在刀具进行自动换刀时需要对主轴端面进行吹气清洁,而现有技术中通过主轴转子内部的吹气通孔对主轴端面进行清洁,因为吹气通孔较薄不耐冲击,使用时容易开裂,影响HSK刀具系统的使用性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端面吹气结构。

一种端面吹气结构包括:钢堵以及主轴转子;

钢堵为圆筒状,其沿着自身中心轴线方向开设有吹气通孔;

主轴转子包括凸台以及凹台;凸台以及凹台的数量为多个,多个凸台沿着主轴转子中心轴线依次环设于主轴转子的端面;每相邻两个凸台之间设有一凹台;每一凸台沿着主轴转子的中心轴线方向均设有深孔;

每一深孔设有一钢堵,钢堵的端面与凸台的端面齐平;吹气通孔与深孔连通。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钢堵与深孔过盈配合。

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任一所述凸台与相邻最近的一凹台之间的间宽为0.5mm。

同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的端面吹气结构有效防止了灰尘或铁屑附着在主轴端面上,保证了HSK刀具系统的使用性能。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施例中端面吹气结构的剖视图;

图2为本实施例中主轴转子端面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钢堵;11、吹气通孔;2、主轴转子;21、凸台;211、深孔;22、凹台。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参照图1和图2、图1为本实施例中端面吹气结构的剖视图,图2为本实施例中主轴转子端面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的端面吹气结构包括:钢堵1以及主轴转子2,钢堵1为圆筒状,其沿着自身中心轴线方向开设有一吹气通孔11,主轴转子2包括凸台21以及凹台22,凸台21以及凹台22的数量为多个,多个凸台21沿着主轴转子2中心轴线依次环设于主轴转子2的端面,每相邻两个凸台21之间设有一凹台22,任一凸台21与相邻最近的一凹台22之间的间宽为0.5mm,每一凸台21沿着主轴转子2的中心轴线方向均设有一深孔211,每一深孔211设有一钢堵1,钢堵1与深孔211过盈配合,钢堵1的端面与凸台21的端面齐平,吹气通孔11与深孔211连通。

端面吹气结构的工作原理如下:主轴转子2设有凸台21以及凹台22的端面正对主轴的端面,刀具的刀柄的端面卡设于主轴转子2的端面以及主轴的端面之间;在HSK刀具系统进行刀具更换时,高压气流从深孔211吹入吹气通孔11,而后从主轴转子2的端面喷出,对主轴的端面上的灰尘或铁屑进行清洁,钢堵1通过过盈配合的方式加入至深孔211内,让吹气通孔11在高压气流经过时保持高强度,使得吹气通孔11的耐冲击性加高;同时任一凸台21与相邻最近的一凹台22之间的间宽为0.5mm的设置,在保证了主轴转子2的端面与主轴的端面贴合接触的同时,还减小了主轴端面与刀具的刀柄端面间附着灰尘或铁屑的可能性。

综上:本申请的端面吹气结构有效防止了灰尘或铁屑附着在主轴端面上,保证了HSK刀具系统的使用性能。

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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