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调式双轴钻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73132发布日期:2018-11-07 21:45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调式双轴钻床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钻床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调式双轴钻床。



背景技术:

钻床指主要用钻头在工件上加工孔的机床。通常钻头旋转为主运动,钻头轴向移动为进给运动。钻床结构简单,加工精度相对较低,可钻通孔、盲孔,更换特殊刀具,可扩、锪孔,铰孔或进行攻丝等加工。加工过程中工件不动,让刀具移动,将刀具中心对正孔中心,并使刀具转动(主运动);很多钻床采用皮带传动,但皮带长时间使用之后,容易松弛,导致传动效率较低,而现有的钻床调节又极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可调式双轴钻床。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调式双轴钻床,包括底座,底座的底部连接有四个呈矩阵分布的支腿,所述底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工作箱,工作箱的内壁转动连接有两个平行设置的转轴,转轴上套接有齿轮,两个齿轮啮合,所述工作箱的顶部铰接有转板,转板的顶部连接有电机,电机的输出端和位于上方的转轴均套接有带轮,且两个带轮通过皮带连接,工作箱设有与皮带相对应的贯穿口,所述转板的自由端设有安装口,安装口的内壁转动连接有螺纹套,螺纹套内螺纹插接有第二螺杆,第二螺杆的下端转动套接有转动套的一端,转动套的另一端与工作箱的顶部铰接,两个所述转轴的一端均贯穿工作箱的内壁并可拆卸连接有钻头,工作箱的一侧设有夹具架,夹具架的底部与底座的顶部滑动连接,夹具架远离工作箱的一侧螺纹插接有第一螺杆,且第一螺杆位于夹具架内的一端转动连接有压板,所述夹具架靠近工作箱的一端设有与钻头相对应的钻孔。

优选地,所述底座的一侧连接有水平设置的标尺,且夹具架上连接有竖直设置的指针。

优选地,所述钻头插接在转轴一端开设的插槽内,且插槽的侧壁螺纹连接有螺栓,螺栓位于插槽的一端与钻头的外圈相抵。

优选地,所述第一螺杆和第二螺杆的自由端均连接有转轮,且转轮上设有防滑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当皮带松弛时,转动第二螺杆,第二螺杆与螺纹套螺纹连接,第二螺杆与螺纹套产生相对移动,带动转板转动,从而增大转板与工作箱顶部的夹角,拉紧皮带提高传递效率,同时本结构采用双轴设计,对特殊加工实现一次钻两个孔,缩减制造工艺,降低加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截面示意图。

图中:转板1、齿轮2、转轴3、工作箱4、底座5、标尺6、电机7、皮带8、钻头9、压板10、第一螺杆11、夹具架12、螺纹套13、第二螺杆14、转动套1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可调式双轴钻床,包括底座5,底座5的底部连接有四个呈矩阵分布的支腿,底座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工作箱4,工作箱4的内壁转动连接有两个平行设置的转轴3,转轴3上套接有齿轮2,两个齿轮2啮合,工作箱4的顶部铰接有转板1,转板1的顶部连接有电机7,电机7的输出端和位于上方的转轴3均套接有带轮,且两个带轮通过皮带8连接,工作箱4设有与皮带8相对应的贯穿口,转板1的自由端设有安装口,安装口的内壁转动连接有螺纹套13,螺纹套13内螺纹插接有第二螺杆14,第二螺杆14的下端转动套接有转动套15的一端,第一螺杆11和第二螺杆14的自由端均连接有转轮,且转轮上设有防滑纹,方便转动,转动套15的另一端与工作箱4的顶部铰接,两个转轴3的一端均贯穿工作箱4的内壁并可拆卸连接有钻头9,钻头9插接在转轴3一端开设的插槽内,且插槽的侧壁螺纹连接有螺栓,螺栓位于插槽的一端与钻头9的外圈相抵,方便拆卸,进行替换,工作箱4的一侧设有夹具架12,夹具架12的底部与底座5的顶部滑动连接,夹具架12远离工作箱4的一侧螺纹插接有第一螺杆11,且第一螺杆11位于夹具架12内的一端转动连接有压板10,夹具架12靠近工作箱4的一端设有与钻头9相对应的钻孔,底座5的一侧连接有水平设置的标尺6,且夹具架12上连接有竖直设置的指针,用于观测夹具架12移动的距离。

工作原理:当皮带8松弛时,转动第二螺杆14,第二螺杆14与螺纹套13螺纹连接,第二螺杆14与螺纹套13产生相对移动,带动转板1转动,从而增大转板1与工作箱4顶部的夹角,拉紧皮带8提高传递效率,同时本结构采用双轴设计,对特殊加工实现一次钻两个孔,缩减制造工艺,降低加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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