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齿圈装夹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28151发布日期:2018-11-23 19:49阅读:438来源:国知局
一种齿圈装夹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齿轮加工工装,具体涉及一种齿圈装夹工装。



背景技术:

加工齿圈时,需要将齿圈通过夹具工装固定在机床上。在专利CN105921827A中公开了一种滚齿弹性夹具,参见图1,该夹具中包含设置有外锥台的底座、用于托起齿圈的下垫、用于将齿圈压紧在滚齿下垫上的上部压紧组件、贯穿底座的拉杆及配合套设于底座的外锥台上的弹簧套,该下垫设置在底座上,拉杆具有用于对弹簧套施压的头部,弹簧套与齿圈同心设置,装夹时,拉杆向下运动,带动弹簧套沿着锥台面向下运动,弹簧套在拉杆头部的作用下挤压变形,胀紧在在齿圈的内圈中。

这种齿圈装夹的夹具,自动化程度高,取放工件方便,但是若要将其直接用于内径较大的齿圈的装夹,则需要拉杆提供很大的拉力,才能为弹性套提供足够的变形力,会导致使用拉杆寿命降低,间接导致该工装夹具成本升高,也就是这种齿圈装夹工装不适用于对内径较大的齿圈进行装夹;另外,这种夹具中,弹性套和外锥台之间也是通过弹性套胀紧实现弹性套完全定位,可靠性不够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优化现有齿圈装夹工装,使适用于内径较大的齿圈进行装夹,并提高整个工装的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的齿圈装夹工装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齿圈装夹工装,包括用于支撑齿圈的定位盘、用于安装支撑定位盘的底座、贯穿底座的拉杆、用于将齿圈压紧在定位盘上压盖和用于胀紧定位齿圈内孔的弹性件,所述底座凸设有一根中心定位轴,该定位盘套设于该中心定位轴外围,所述弹性件为回转体,该弹性件包括套置于拉杆外围的圆盘部和一体设置在圆盘部外围的楔形部,该弹性件的外缘周向均布有若干用于分割楔形部的缺口,该拉杆端部设置拉头,该中心定位轴端部设置有与该楔形部配合的倒角,该楔形部在拉头的带动下胀紧在中心定位轴和齿圈内孔之间;所述缺口内配合设置有用于防止弹性件转动的防转销,该防转销插入中心定位轴端面。

进一步,所述拉杆上配合设置有螺纹衬套,圆盘部定位在拉头和螺纹衬套之间。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齿圈装夹工装,利用缺口分割楔形部,使得楔形部只需较小的力就能发生变形,能够适用于内径较大的齿圈。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齿圈装夹工装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弹性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俯视图。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齿圈A、定位盘1、底座2、拉杆3、压盖4、弹性件5、螺纹衬套6、防转销7、中心定位轴21、拉头31、圆盘部51、楔形部52、缺口53。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见图2、图3、图4,一种齿圈装夹工装,包括用于支撑齿圈A的定位盘1、用于安装支撑定位盘1的底座2、贯穿底座2的拉杆3、用于将齿圈A压紧在定位盘1上压盖4和用于胀紧定位齿圈内孔的弹性件5,所述底座2凸设有一根中心定位轴21,该定位盘1套设于该中心定位轴21外围,所述弹性件5为回转体,该弹性件5包括套置于拉杆3外围的圆盘部51和一体设置在圆盘部51外围的楔形部52,该弹性件5的外缘周向均布有若干用于分割楔形部52的缺口53,该拉杆3端部设置拉头31,该中心定位轴21端部设置有与该楔形部52配合的倒角,该楔形部52在拉头31的带动下胀紧在中心定位轴21和齿圈A内孔之间。

参见图2和图4,所述缺口53内配合设置有用于防止弹性件5转动的防转销7,该防转销7插入中心定位轴21端面。该防转销7能够防止弹性件5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转动,从而防止齿圈随其转动,使得本实用新型的齿圈装夹工装使用更可靠。

装夹时,先将齿圈A置于定位盘1上,拉动拉杆3,拉头31带动弹性件5向着底座2所在方向移动,使得楔形部52贴在中心定位轴21的倒角表面,越来越紧的楔入齿圈A内孔和中心定位轴21之间,并发生形变,从而胀紧在齿圈A内孔中,对齿圈A内孔定位,然后驱动压盖4压紧在齿圈A端面,即完成装夹。

本实用新型的齿圈装夹工装,利用缺口53分割楔形部52,使得楔形部52只需较小的力就能发生变形,能够适用于内径较大的齿圈。

在一个优化的实施例中,参见图2,所述拉杆3上配合设置有螺纹衬套6,圆盘部51定位在拉头31和螺纹衬套6之间。可使得加工完成后,弹性件5能够在螺纹衬套6的带动下脱出齿圈A内孔;并且设置该螺纹衬套6,能够使得螺纹衬套6与拉头31之间的距离可调,也就是能够对厚度不同的弹性件进行安装,能够适用于更多型号齿圈的装夹。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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