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动力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634140发布日期:2019-05-11 00:18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动力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动力头技术领域,特指一种新型动力头。



背景技术:

动力头的主要功能就是实现主运动和进给运动,并且有自动工件循环的动力部件。比较简单的一个变速传动机构,适用于大多数的自动加工机床,传统的动力头的推进筒是直接套设在机架内,由于推进筒在机架内需要轴向移动,那么两者必定存在着间隙,当推进筒向前移动时,前端的重力较大,后端重力小,伸出部分便会略往下倾斜,这样就直接导致动力头的加工精度降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能够保证加工精度的一种新型动力头。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新型动力头,包括机架、推进电机和推进筒,所述推进电机设置在所述机架的一端,所述推进电机与推进筒之间通过连接板连接在一起,所述推进筒能够轴向移动,所述推进筒的周侧上设置有与机架相连接的若干个导向装置,所述推进筒内还设置有主轴。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导向装置为四个,且均布在所述推进筒的周侧,其包括导轨,所述导轨固定在所述推进筒周侧,所述机架上设置有与导轨适配的滑座。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推进筒外侧成型有四处用于安装导轨的导轨槽。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机架上设置有四处用于安装滑座的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包括两处的固定部,所述两处固定部设置有连接通槽。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导轨的两侧均设置有凹槽、所述滑座内设置有若干个与凹槽配合的滚珠。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推进电机上的旋转轴上设置有丝杆,所述连接板上设置有与丝杆适配的螺母,所述连接板与推进筒的一端相连接。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主轴与推进筒之间还设置有三处轴承。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机架内还设置有定子,所述定子设置有与主轴连接的转子,所述转子跟着推进筒移动。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定子外侧均布有导热片。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突出且有益的技术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滑座和导轨将机架和推进筒连接在一起,有了导轨和滑座,推进筒在轴向移动时不会因自重而导致自身倾斜,保证精度,设计的导轨槽和安装槽则是为了能够方便安装导轨和滑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爆炸图。

图中标号所表示的含义:

1- 机架;2-推进电机;3-推进筒;4-主轴;5-连接板;11-定子;12-转子;

21-丝杆;22-螺母;31-导向装置;41-轴承;301-滑座主体;302-安装板;311-导轨;312-滑座;313-导轨槽;314-安装槽;315-凹槽;3141-固定部;

3142-连接通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3所示,一种新型动力头,包括机架1、推进电机2和推进筒3,所述推进电机2设置在所述机架1的一端,所述推进电机2与推进筒3之间通过连接板5连接在一起,所述推进筒3能够轴向移动,所述推进筒3的周侧上设置有与机架1相连接的若干个导向装置31,所述推进筒3内还设置有可旋转的主轴4,所述导向装置31为四个,且均布在所述推进筒3的周侧,其包括导轨311,所述导轨311固定在所述推进筒3周侧,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与导轨311适配的滑座312,滑座分为滑座主体301和安装板302,安装板安装在安装槽内且与滑座主体相连,上述方案通过滑座和导轨将机架和推进筒连接在一起,有了导轨和滑座,推进筒在轴向移动时不会因自重而导致自身倾斜,保证精度。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推进筒3外侧成型有四处用于安装导轨311的导轨槽313,所述机架1上设置有四处用于安装滑座312的安装槽314,所述安装槽314包括两处的固定部3141,所述两处固定部3141设置有连接通槽3142,所述导轨311的两侧均设置有凹槽315、所述滑座312内设置有若干个与凹槽315配合的滚珠,上述方案是为了方便导轨和滑座的安装,设计的连接通槽3142是为了方便导轨和滑座之间的连接,设计的滚珠与导轨紧密配合在凹槽内,能够大大提高动力头的工作精度。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推进电机2上的旋转轴上设置有丝杆21,所述连接板5上设置有与丝杆21适配的螺母22,所述连接板5与推进筒3的一端相连接,通过电机带动丝杆旋转,螺母带动连接板移动。

在上述的新型动力头中,所述主轴4与推进筒3之间还设置有三处轴承41,三处轴承分别设置在主轴的两端部,所述机架1内还设置有定子11,所述定子11内设置有与主轴4连接的转子12,所述转子12跟着推进筒3移动,且带动主轴旋转,所述定子11外侧均布有导热片,设置的定子也是随着推进筒移动而移动,所述设置的导热片可以通过风冷或者水冷来对定子进行降温。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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