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圆盘类零件自定心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42940发布日期:2019-11-15 22:35阅读:664来源:国知局
一种圆盘类零件自定心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夹具,尤其涉及一种圆盘类零件自定心夹具。



背景技术:

在加工常见的圆盘类零件或是棒料时,最常见的夹具为三爪卡盘。三爪卡盘是利用卡盘体上的三个活动卡爪的径向移动,将工件进行夹紧和定位的。三爪卡盘的工作原理是利用三个螺钉,通过盘体止口端面上的螺孔,将卡盘紧固在机床法兰上。将扳手插入任一齿轮方孔中,转动扳手时,小齿轮带动盘丝转动,通过盘丝端面螺纹的转动带动三块卡爪同时趋进或离散。盘丝端面螺纹加工复杂,成本高,对于加工一些临时工件不太实用。因此,需要一种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的自定心夹具以应对临时工件的加工。



技术实现要素:

发明目的: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圆盘类零件自定心夹具,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

技术方案: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圆盘类零件自定心夹具包括夹紧盘,所述夹紧盘的一侧面为定位面,与所述定位面相对的另一侧面设置有导向柱和至少三个导向套,若干所述导向套沿周向间隔分布,所述导向套沿夹紧盘径向设置,所述导向套内滑动连接有夹紧臂,所述夹紧臂的自由端向定位面一侧翻折,所述导向柱上滑动连接有驱动盘,所述驱动盘上设置有若干导向槽,若干所述导向槽与若干所述夹紧臂一一对应,所述夹紧臂的一端滑动连接于导向槽中。

进一步的,所述驱动盘设置有若干导向臂,所述导向臂上设置有导向槽,所述导向槽逐渐向驱动盘的外侧延伸。

进一步的,所述夹紧臂与导向槽连接的一端连接有滚轮,所述滚轮滑动连接于导向槽中。

进一步的,所述夹紧臂上设置有限位凸起。

进一步的,所述夹紧臂自由端的夹紧侧可拆卸连接有夹紧块。

进一步的,所述定位面上可拆卸连接有至少三个定位钉。

进一步的,还包括支撑板,所述支撑板通过支撑柱与夹紧盘连接,所述支撑板与夹紧盘之间设置有夹紧气缸,所述夹紧气缸的底端与支撑板固定,所述夹紧气缸的伸缩杆与驱动盘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所述:一种圆盘类零件自定心夹具,通过夹紧气缸的移动带动夹紧臂完成径向移动,夹紧臂将工件进行夹紧,并通过夹紧气缸的保压作用保证夹紧的可靠性;当长期使用该装置时,夹紧臂的自由端容易出现“喇叭口”现象,这时更换夹紧块即可实现夹紧臂的长期使用。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夹紧盘、驱动盘和夹紧臂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夹紧盘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驱动盘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夹紧气缸的机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更进一步的说明。

如附图1至5所述的一种圆盘类零件自定心夹具,包括夹紧盘1,所述夹紧盘1为圆柱形,所述夹紧盘1的一侧面为定位面2,与所述定位面2相对的另一侧面设置有导向柱3和三个导向套4,若干所述导向套4沿周向间隔分布,所述导向套4沿夹紧盘1径向延伸,所述导向柱3与夹紧盘1同轴设置,每个所述导向套4内均滑动连接有夹紧臂5,所述夹紧臂5的自由端向定位面2一侧翻折形成夹紧端,所述导向柱3上滑动连接有驱动盘6,所述驱动盘6上设置有若干导向槽7,若干所述导向槽7与若干所述夹紧臂5一一对应,所述夹紧臂5的一端滑动连接于导向槽7中。

所述驱动盘6设置有若干导向臂8,所述导向臂8上设置有导向槽7,所述导向槽7逐渐向驱动盘6的外侧延伸;所述夹紧臂5与导向槽7连接的一端连接有滚轮15,所述滚轮15滑动连接于导向槽7中,滚轮15能够降低夹紧臂与导向槽之间的摩擦力,所述夹紧盘设置有凹槽17,在导向臂移动过程中形成让位作用。驱动盘靠近夹紧盘,各个夹紧臂沿夹紧盘的径向向中心靠拢,完成工件夹紧;驱动盘远离夹紧盘,各个夹紧臂沿夹紧盘的径向远离中心,松开工件。

所述夹紧臂5上设置有限位凸起9,以限制所能夹装工件的最小直径。

长时间使用本装置,夹紧块10容易出现喇叭口,影响工件的夹装效果,所述夹紧臂5自由端的夹紧侧可拆卸连接有夹紧块10。

所述定位面2上可拆卸连接有至少三个定位钉11,以减少定位面2上的加工面积。

还包括支撑板12,所述支撑板12通过支撑柱13与夹紧盘1连接,所述支撑板12与夹紧盘1之间设置有夹紧气缸14,所述夹紧气缸14的底端与支撑板12固定,所述夹紧气缸14的伸缩杆与驱动盘6固定,由图5可以看出气缸的伸缩杆上固定有连接套16,所述连接套16的一端穿过导向柱的顶端与驱动盘固定,所述连接套16应该足够深,以免在运动过程中与导向柱发生干涉,所述支撑板用于与机床的固定。

在气缸的进气回路上应该安装压力表,当压力表的指数骤然升高时,说明夹紧臂已经对工件进行夹紧,此时应该保压,当工件加工完毕,气缸再卸荷。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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